在毒性試驗中進行尿檢,樣品尿中代謝濃度的測定。按照試驗方案中規(guī)定的方法、頻度以及時間進行采尿。但是,SD根據試驗判斷有必要進行尿檢查,可以臨時采尿。在試驗開始前由SD或試驗擔當人以試驗方案的形式提出檢查要求。當試驗方案中沒有要求進行尿測定,但是SD根據試驗判斷有必要進行尿測定情況下,同臨床檢驗負責人協(xié)商,并對試驗方案進行修改。
1 尿液采集時間
采集尿液樣本時間,一般為上午喂食前;給藥結束及恢復期結束時均需采集檢測。另根據藥物的具體情況可適當增加采集檢測頻率。檢查用尿以4 h之內收集的尿或24 h收集的尿。
2尿液收集方法
2.1 托盤內收集尿液方法
采集前將托盤沖洗干凈,待動物排尿后及時用一次性吸管收集1-2mL尿液,如動物排便,及時將糞便沖洗干凈后收集尿液。將采集的尿液及時送臨床檢驗室進行檢測。
2.2膀胱收集尿液方法
需要剖殺的犬麻醉后,腹腔打開后用注射器自膀胱中抽取1-2mL進行檢測。
3 采尿順序
3.1 按照試驗方案對采尿的動物數(shù)、動物號、采尿時間(新鮮尿、24 h尿)等進行確認。
3.2 提前將動物托盤洗干凈冰消毒后運進動物飼養(yǎng)室,將飲水瓶、飼料盒、尿收集瓶(管)等都準備好,可根據收集時間的長短決定是否需要在尿收集過程中給動物禁食或供給飼料。一般的,短時間(如4~8 h)的尿收集可以給動物禁食,但不禁水。
3.3如果收集尿液時發(fā)現(xiàn)有必要再次采集、按再次采集(3項)下操作。
3.4 再次采尿
3.4.1 為了進行尿檢查,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需進行再一次收集尿:
3.4.2 尿量異常的多,懷疑時由于飲水裝置漏水所致。
3.4.3 尿中有嘔吐物、下痢便、血便等異物混入,或者有其它懷疑的情況。但是,由于給藥造成的頻繁嘔吐、流涎等,此種不可避免有異物混入的情況下,記錄主要情況,沒有必要再次采尿。
3.4.4 需要新鮮尿進行檢查,而當日沒有收集到新鮮尿的場合。
3.4.5 進行尿檢查,由于操作上的失誤或者有困難不能完成測定的場合。
3.4.6 經檢驗負責人,SD判斷有必要確認試驗再現(xiàn)性時,應盡可能早地開始再次采尿。
3.4.7再次采尿判斷者,檢驗負責人以及采尿負責人聯(lián)絡后,確認實驗動物號,再次采尿的時間、日期,在試驗方案記載允許的時間內完成。
3.4.8 再次采尿的準備、方法以及結果的記錄,按照相應的準則進行。另外,尿檢查的記錄用紙、用于檢查的新鮮尿、尿量、電解質測定等數(shù)據很多,因此再次測定的理由、數(shù)值的采用、以及不采用的理由、年月日等以及判斷者均進行署名記錄,在再采尿的記錄用紙上進行記錄,對于每一個數(shù)值的采用或者不采用分別記錄。
4 尿檢查
4.1 尿檢查的項目
尿常規(guī)檢查項目一般包括:尿膽素原、隱血、膽紅素、酮體、葡萄糖、蛋白質、pH、亞硝酸鹽,尿沉渣(通常新鮮尿)、尿中電解質等。
4.2 尿常規(guī)檢查的準備
4.2.1 新鮮尿的場合(4小時尿)
4.2.1.1 尿量至少要達到1.0 ml。但4 h收集的尿量未能達到,又想得到尿時,重新收集4h新鮮尿,如果10 h仍然未收集到足夠尿的話,則第二天重新收集。
4.2.1.2 把采集得到的尿,1500 rpm離心5 min。離心后,把上清液轉移到新的離心管,標上動物號碼,作為常規(guī)檢查試驗用。沉渣部分作為尿沉渣檢查用。
4.2.2 24 h尿
4.2.2.1 把收集到尿充分混合后,裝入已經滅菌的標有動物號碼的塑料試管中(通常為10 ml的離心管),并且再記錄用紙上記錄采尿量、色度、濁度等。
4.2.2.2 把采集得到的尿,1500 rpm離心5 min。離心后,把上清液轉移到新的離心管,標上動物號碼,作為試驗用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