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650-721年),字元之,陜州硤石(今河南孟津)人。他曾在武則天圣歷元年(698年)、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和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元年(713年)三次擔任宰相,對挽救危局,整頓吏治,振興經(jīng)濟,開創(chuàng)開元之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們稱之為“救世宰相”。司馬光在其《資治通鑒》中也說:“唐世宰相,前稱房、杜,后稱姚、宋,他人莫得比焉。”意思是講:在整個唐朝眾多的宰相中,房玄齡、杜如晦和姚崇、宋璟,是最出色的。
一、整肅吏治
姚崇一向認為:“官者,庶人之師,其身既正,不令而行,在下無怨,唯上之平(關(guān)鍵是在上面的官員要公平)。”鑒此,在他擔任宰相期間,除了確保自己“身正”,整肅吏治。
早在睿宗即位前,曾一度時興“斜封官”:公主、后妃們,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在皇帝面前撒嬌求情,由皇帝直接頒下敕書,任命官吏,并用斜封交付中書省,辦理有關(guān)手續(xù)。
如此一來,銓選官吏的機構(gòu)形同虛設(shè),買官賣官現(xiàn)象日益嚴重。據(jù)史料,當時官多為患,濫官充溢,甚至出現(xiàn)了宰相、御史及員外官辦公時連座位都沒有的現(xiàn)象,被時人戲稱為“三無坐處”,大大影響了正常的政務(wù)活動。那些花錢買官的人,做官后更是變本加厲地搜刮民財,致使百姓怨聲載道;同時,官多俸多,國家開支更大,也進一步加重了百姓負擔。
鑒此,姚崇聯(lián)合宋璟等人,上疏睿宗皇帝,力主:“先朝斜封官,悉宜停廢”。睿宗采納了他們的建議。于是,他迅速撤銷了一些可有可無的司、監(jiān)、署,并一次性罷免了斜封官數(shù)千人。這是一件利國益民的之舉,卻有很大阻力與風險,真是難為而勇為之舉。
玄宗繼位后,姚崇裁減冗員的力度有增無減。他先后罷免了員外官、試官、檢校官,并申明:曾擔任這三種官職的人,如果今后沒有突出政績或戰(zhàn)功,吏部和兵部不得重新錄用。
對于那些“走后門”謀取官職的,無論何人,姚崇無不堅決制止。有一次,申王李成義,向玄宗請托,要求把他府中一個名叫閻楚圭的錄事,升為參軍。錄事為九品,參軍為正七品,如此破格提拔,在當時還不多見。但是,玄宗竟然答應(yīng)下來。姚崇聞訊,立即上疏反對。他說:“臣竊以為: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意思是:量材授官的權(quán)力,應(yīng)歸屬官吏任命部門,如果因親故之恩就給以升官晉爵,將會重蹈前朝冗官泛濫之轍,擾亂國家法紀。經(jīng)他力爭,玄宗才收回了成命。從此,向皇帝請謁討官的惡習,大為收斂。
姚崇十分注重以法律約束百官。對違法亂紀者,無論是誰,決不寬容。
有一次,薛王李業(yè)的舅父王仙童依仗權(quán)勢,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理當治罪。但是,當王仙童受到御使的彈劾后,李業(yè)竟面見父皇,求他網(wǎng)開一面,寬釋王仙童。姚崇聽說后,又立即上疏道:“仙童罪狀明白,御史所言無所枉,不可縱舍。”玄宗經(jīng)過反復考慮,終于采納了他的意見,使王仙童得到了應(yīng)有的懲治。這一舉措,給了那些無法無天的豪強貴族當頭一棒,使他們再也不敢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了。
姚崇在第三次拜相之前,曾向玄宗提出了十項改革建議。其中,第一項是“施政應(yīng)以仁義為先”;第二項是“數(shù)十年不求邊功”,休戰(zhàn)安民;第五項是杜絕一切苛捐雜稅;第七項是禁止建造寺觀、宮殿。這些政策都直接惠及于百姓。
二、公正無私
姚崇公正無私,重視法紀。他力保吏部尚書魏知古的事,一直傳為美談。
魏知古原是一位小吏,姚崇見他忠君愛民,又精明能干,一步步將他提拔起來,并引薦他進了內(nèi)閣。開元二年(714年),玄宗令魏知古赴東京洛陽考察選拔官員。這時,姚崇的兩個兒子正在那兒任職。他們基于其父和魏知古之間的關(guān)系,便求魏知古予以“關(guān)照”,并希得到晉升。不料,魏知古卻原原本本將此事報告給了玄宗皇帝。玄宗帝為考驗姚崇,便找了個機會,裝作聊天的樣子,問他的兒子德才如何、任何官職?姚崇遂坦誠地介紹了兩個兒子的情況,說他們“為人多欲而不謹”,一定會找魏知古“走后門”。玄宗見他如此誠懇,很高興。同時,又“厭魏負崇,欲斥之”。也就是:玄宗討厭魏知古受恩不報、有負于姚崇的做法,很不滿意,并打算把他趕出吏部。對此,姚崇堅決不同意,再三請求道:“臣子無狀,撓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茍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私于臣,累圣政矣。”意思是:臣的兒子不守法規(guī),擾亂陛下的法律,陛下能原諒他們,已是臣之大幸。但為了臣而驅(qū)逐魏知古,天下人就會認為陛下對臣有私心,就無益于帝王的教化了。玄宗見他情真意切,思忖再三,才取消了自己趕走魏知占的打算。
兩年后,姚崇的那兩個兒子由于劣性未改,又“廣通賓客,頗受饋遺,以至于為時所譏”。也就是:到處拉關(guān)系,走后門,接受別人的饋贈,結(jié)果遭到時人的嘲諷。此外,姚崇所信任的中書省主簿趙海,也“受胡人賂”。姚崇認為,在此情況下,自己若繼續(xù)擔任宰相,將于國于民都不利。于是,懇請玄宗讓他辭職,同時舉薦了廣州都督宋璟,來接替自己。
此后,姚崇在盡力報國濟民的同時,分外加緊了對子女的教育。他還仿照前賢陸賈、石苞的做法,將其田園家產(chǎn)分給諸子,讓他們?nèi)烁饕环荩氉越?jīng)營管理,自食其力。經(jīng)過他多方訓導,他的兒子們,終于改邪歸正,后來成了國家的良材。其中,長子姚彝,擔任了光祿少卿;次子姚異,擔任了坊州刺史;少子姚奕,先后擔任了禮部侍郎、尚書右丞。都有政績。
三、清正廉潔
姚崇曾作過五篇短文,分別為《執(zhí)稱誡》、《彈琴誡》、《執(zhí)鏡誡》、《辭金誡》和《冰壺誡》。他在其《執(zhí)稱誡》中,提出“為政以公,毫厘不差”;為官應(yīng)“存信去詐,以公滅私”;在《彈琴誡》中,主張“移風易俗”,“治國之首,大急小緩”;在《執(zhí)鏡誡》中,告誡官吏要“如鏡之明,斷可以平;如鏡之潔,斷可以決”;在《辭金誡》中,要求官吏“以不貪為寶”,“以廉慎為師”,“凡所從政,當須正己”;而在《冰壺誡》中,又表示“與其濁富,寧守清貧”。他如此言,也如此行,而且率先垂范,為人師表。
在開元前期,姚崇雖然官居相位,卻在朝堂附近一直沒有自己的宅第,全家人都住在一個很偏遠的地方。他每天上朝理政之后,常常不能回家,而只身借宿在一個名叫罔極寺的寺院里。有一次,他患了瘧疾,又怕耽誤了公務(wù),就讓家人到罔極寺侍候他。一旦感到病情好轉(zhuǎn),仍然堅持上朝議政,或者批閱屬下送來的公文。上常令(官職名)源乾曜(人名)于心不忍,特地奏請皇帝讓姚崇搬進中書省所屬的四方館居住,皇帝當即予以批準。但姚崇卻認為四方館太豪華,又存有公文,不便居住。于是,堅決予以謝絕?;实鄹锌f千,當著許多人的面對他說:“設(shè)四方館,為官吏也。使卿居之,為社禝也。恨不可使卿居禁中耳,此何足辭!”
姚崇去世時,社會上盛行厚葬之風。他對此極為反感,特留下遺囑:他死后,不準為他厚葬。還說:“死者是常,古來不免。”“吾身亡后,可殮以常服,四時之衣,備一副而已。”之后,又再三叮囑他的子孫,一定要按照他的囑咐去做。還告誡子孫:“汝等身沒之后,亦教子孫依吾此法。”
唐玄宗得知姚崇去世的消息,十分悲痛,下令為他撰寫碑文,并贊譽道:“位為帝之四輔,才為國之六翮;言為代之軌物,行為人之師表。”
(事?lián)杜f唐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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