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法治、德治和無為而治老子在《道德經(jīng)...
人治、法治、德治和無為而治
老子在《道德經(jīng)》中已經(jīng)為它們做了排序,他說:太上,下知有知,其次,親而謄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最好的君主不去發(fā)號施令,不去制定規(guī)則和法律,不去建立價值標準,不去奴役和壓迫民眾,不在媒體上露面,而是順應民眾追求自由的天性,因而民眾只道他的存在,卻感覺不到他的壓力,這就是無為而治。
次好的君主,百姓爭相夸贊他,因為他能做到愛民如子,與民同樂,但他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因而他會拋棄所謂壞人,會親近喜歡的人,這樣社會就會逐漸失去公平,這就是儒家的德治。
再次的君主,百姓很畏懼他,因為他要用嚴刑峻法來傷害他們,但他能實現(xiàn)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這就是法家的法治。
最次的君主,既不能順應民眾的自由,又不能做到愛民如子,還要用嚴刑峻法去傷害他們,并且從不遵守法律,總是以權壓法,以權代法,所以民眾都爭相侮辱他,這就是人治。
法家的法治不能等同于現(xiàn)代法制,因為法治用于治民,用于保護君權,而法制則用于保護民權,限制君權,這是兩種完全相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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