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糊不清的《清室優(yōu)待條件》
1912年2月9日,南京政府與清朝的皇室在袁世凱這個“中間人”的撮合下,達成并簽署了《清室優(yōu)待條件》,其中約定:“皇帝辭位之后,其原有之私產(chǎn)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何為“皇室私產(chǎn)”?
如果按照愛新覺羅家族及歷史上所有封建帝王“家天下”的想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上至統(tǒng)治所有臣民、生殺予奪的權(quán)力,下至山川大地及其所附屬的一切草木磚石、飛禽走獸,全該都是帝王家的。
遺憾的是,當時的這份《清室優(yōu)待條件》并沒有明確約定“公產(chǎn)”與“私產(chǎn)”的界限,這個漏洞給巨額財富的流失留下了巨大的漏洞。
按照清朝皇室的理解,其皇宮內(nèi)所有的物品,包括銀兩、文物、布匹綢緞、衣物、桌椅等日常用品,都屬于“皇室私產(chǎn)”。既無明文約定,所以當時的民國政府也未對這種“理解”表示不同看法。
1917年因為清朝皇室參與了張勛復(fù)辟,《清室優(yōu)待條件》曾一度差點被廢除。1924年11月,曹錕辭去總統(tǒng)職務(wù),黃郛主持召開攝政內(nèi)閣會議,修改《清室優(yōu)待條件》內(nèi)容,在第五條里規(guī)定“清室私產(chǎn)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chǎn)應(yīng)歸民國政府所有。
這次修訂,才首次提出了“公產(chǎn)”這個概念,這意味著當時的文物及其他財富的流失已經(jīng)到了令人發(fā)指、不得不警醒的地步。對于“公產(chǎn)”和“皇室私產(chǎn)”的界限,國民代表李煜瀛解釋為:“公私產(chǎn)之區(qū)別極為明白,絕無混亂之虞,公產(chǎn)者如宮城、建筑物,及歷代之至寶,其他各種即屬私產(chǎn)?!?/p>
這番解釋看似言之鑿鑿,實則繼續(xù)赴《清室優(yōu)待條件》之后塵,依然模糊不清。隨后發(fā)生的事情就立即證實了其“模糊性”。11月5日,溥儀離開紫禁城,帶走銀兩11萬余元,這些都無異議。但工作人員在溥儀的行李中卻搜出了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和仇十洲的《漢宮春曉圖》。靠著工作人員的仔細和一番爭執(zhí),才不至于讓這兩件價值無法估量的國寶下落不明。
其實,從《清室優(yōu)待條件》執(zhí)行的最早開始,就已經(jīng)有很多有識之士在探討:“紫禁城里的文物算不算皇室私產(chǎn)?”這個問題了。
二、紫禁城里的無價之寶
相當一部分人心目里的財富可能就是金銀珠寶,但這些都屬于有價之寶,而那些具有歷史、考古、藝術(shù)、工藝、科研等價值的書畫、典籍、古玩等,卻是價值無法估量的珍寶。
當時紫禁城里的物品中,絕大部分是從民間征集或搜刮而來。清兵入關(guān)之后,軍隊一方面攻城略地、統(tǒng)治百姓,另一方面就是想方設(shè)法搜集各種包括文物古玩在內(nèi)的民間財富。這其中的一部分“戰(zhàn)利品”落入了當時的統(tǒng)軍將領(lǐng)的腰包,成為這些人的“私產(chǎn)”,有相當一部分,特別是那些名氣大、關(guān)注度高、歷史地位“顯赫”的珍寶,則被進貢到了皇室內(nèi)府。
論搜刮寶物,清代的皇帝乾隆是最熱心,力度最大、手段最多、“斬獲”最豐的一個。他號稱“十全老人”,自然每件事都想“空前絕后”。歷史學(xué)家曾經(jīng)總結(jié):乾隆皇帝一旦瞄上海內(nèi)某個收藏家手里的物件,要么一道圣旨讓其進貢,要么用象征性的金錢進行“收購”。拒絕當然就意味著滅頂之災(zāi),故而效率奇高。
三、國寶流失的冰山一角
末代皇帝溥儀宣布退位之后,所謂“樹倒猢猻散”,包括溥儀在內(nèi)的幾乎所有皇室成員、臣屬等,都在各謀去處、自找出路,伴之而來的就是對紫禁城藏品的盜賣及倒賣。1912年12月,熱河督統(tǒng)熊希齡發(fā)現(xiàn)文物倒賣嚴重的問題,請求袁世凱采取政府收購的方式從清室手中買斷文物,交博物館收藏。此議也算有點成效,1913年11月至1914年3月,先后共有11萬余件文物從熱河行宮、盛京行宮等處運送到北京,收藏到了“古物陳列所”。
但因為當時的民國政府財力匱乏,所以文物收購很快就停止。根據(jù)當時所清理的數(shù)據(jù),紫禁城里文華殿、武英殿等各處有文物70余萬件。
雖然已經(jīng)分門別類、登記在冊,但終于因為“財政支絀,迄未實行”(段祺瑞語)。
隨著后來的形勢緊迫,溥儀開始籌備離開紫禁城,國寶的命運也開始了從零星倒賣向大規(guī)模流失的轉(zhuǎn)變,從此無數(shù)國寶飄零“江湖”,生死不明。有史料可靠的、去向明確的文物,則僅僅是浩如煙海的巨量財富中的冰山一角。
1922年6月,以“賞溥杰”的名義,溥儀從紫禁城偷運出文物一千多件,字畫、冊頁二百多種。當年“清室委員會”清理、登記文物的時候,曾經(jīng)對文物按照其價值定等分級,最貴重的是五個圈,類似于今天的五星級;最次的則劃歸“一圈”級。這批偷運的文物,全是在“五圈”級里又精挑細選的,例如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的《曹娥碑》《二謝帖》,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
1924年5月31日,內(nèi)務(wù)府與北京鹽業(yè)銀行做了一筆總價60萬銀元的交易,賣出的物品包括:總重達11萬余兩的16個純金鐘表,總重達1萬余兩的皇太后、皇后金冊、金寶箱,珍珠1900多顆、寶石180多顆,等等。
1925年2月,溥儀逃到天津居住在日租界,向法國商人羅森賣掉總價值60萬元的文物,具體物品名錄不詳。溥儀在天津居住7年,期間到底賣掉多少文物,這也成了歷史之謎。但據(jù)溥儀的貼身侍衛(wèi)嚴振文后來透露,1932年溥儀從天津潛逃到長春的時候,從紫禁城偷運出來的物品尚剩70余箱。
1945年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溥儀從長春逃亡的時候,只有10多箱文物上了火車。可見在長春這段時間,近60箱文物流失,其中一部分是被賣掉,一部分落入了日本人手里,還有一部分則是在逃亡的時候因無法攜帶而被丟棄。
丟棄在長春的這批珍寶,被遺留在偽滿洲皇宮的士兵哄搶,大量傳世的名作、絕品、孤品,被士兵們撕扯損毀。其中兩個箱子落到了蘇軍手中,建國之后蘇聯(lián)歸還了其中的一部分,其中就有《清明上河圖》。
逃亡到通化的時候,溥儀用部分文物向當?shù)匕傩論Q了食物。等到搭乘飛機前往沈陽的時候,溥儀當初從長春帶出來的10個皮箱僅僅剩余兩個。抵達沈陽機場,溥儀被蘇軍俘虜并被押往蘇聯(lián)。
1950年8月,溥儀被引渡回國,上繳了所有的“私產(chǎn)”。從當初的萬里江山、驚天財富,到溥儀回國的時候,僅僅只剩下486件物品。而且這僅余的家底,也只是一些鉆石、珍珠等小物件,因為唯獨這些小物件,才便于在皮箱夾層、肥皂盒、暖水瓶等之內(nèi)藏著,否則便真真是“只留下一片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凈了”。
如此的極品敗家子,也真讓后世的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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