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紹基(7991873年),字子貞,號東洲、媛叟,道州(今湖南道縣人,尚書何凌漢之子。何紹基性卓犖,豪于飲,工詩文,通經史,精律算,嗜金石,喜繪畫。晚年以篆、隸法寫蘭竹,盎然有金石氣;書法成就尤著,是繼鄧石如、伊秉綬之后晚清書壇最負盛名的碑學大師之一。何紹基的傳世作品有《魯峻碑卷》、《行書軸》、《馬臻題畫雜詩二首》、《杜甫詠馬詩》、《七言詩四條屏》等。
何紹基的書法,初從顏真卿人手,于顏《爭座位帖》用功尤深。是故,其早年書風幾近此帖。之后,在治學和為官的歲月中,何紹基遍覽名山巨澤,尋訪碑版古跡,雖風餐露宿而樂此不疲。在此期間,他結識了包世臣,受包氏影響,遂尚北碑,尤推祟碑學書家鄧石如,尤對鄧氏書法柔毫勁腕、純用筆心,“不使欹斜,備盡轉折”,能“于準平繩直中自出神力”的化境,倍加膺服。至此,何紹基的藝術思想發(fā)生了巨大的轉變,其書師法對象,也隨之移到北派傳人歐陽詢,褚遂良等處,并由此上溯到北朝碑版、秦漢刻石。
何紹基對傳統(tǒng)的執(zhí)筆法進行了改進,創(chuàng)造了獨特的“回腕法”。此法要求書寫者回腕高懸,通身力到,幾乎違反了人的自然生理姿態(tài)。因此,他每臨此碑“約不及半,汗浹良襦矣”(跋《張黑女墓志》拓本)。何紹基為之付出的辛勤汗水,換來的是力敵干鈞的筆力,同時也為自己獨特的書風形成,闖出了一條生路。
50歲以后的何紹基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傾注于篆、隸兩種書體的研究上,尤對隸書一體的實踐更具深度和系統(tǒng)性。漢碑中的《禮器》、《衡方》、《乙瑛》、《史晨》、《石門頌》等他都廣泛涉獵,挹其精髓,特別是對《張遷碑》,更是用功至深。晚年的何紹基將篆、隸、楷各體熔為一爐、互參互見并完成了集各體之長的、廣為后人稱道的獨創(chuàng)行草。
作為一位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堅持碑學觀點的書家,何紹基在取法北碑、變革行草筆法以及在楷、篆、隸等方面所獲得的成就,標志著碑派書法的審美原則在各種書體領域的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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