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在可能還有很多的新手不知道,外管證已經更名了。以前的外管證叫《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現在更名為“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了,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外管證預繳稅款分錄是怎么做的?
外管證預繳稅款分錄是怎么做的?
答:借: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繳稅費-未交增值稅
如果,月末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科目余額是負數則:
借:應繳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外管證的稅率是多少?
外管證的稅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和除其他個人以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異地轉讓不動產,一般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向主管地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其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
外管證預繳稅款分錄是怎么做的?外管證這個處理內容還有很多的規(guī)則變了,比如外管證現在是“填報”不是“開具”;是“期限”不是“限期”等,希望大家都可以掌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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