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樂隊舊稱“場面”?!皥雒妗币辉~由來已久,沿襲至今。早年的戲臺均為方形,在臺中后部臺幔(或板壁)之前(即上、下場門之間),擺放著桌椅和樂器,樂師們分別就座入位,執(zhí)弦管樂器的在左方,操鑼者在右方,掌鼓板的鼓師居中。所謂“場面”原指的是“場上正面”的這種設(shè)置形式,因而逐漸對這種演奏組織也就稱為“場面”了。后來由于感到此種座位的操作形式妨礙演員的表演,又影響樂師與觀眾的視線和聽覺,樂師遂移到上場門的右邊去伴奏;經(jīng)過多年,還覺得不便,再次移動,最后,京劇樂隊的座位才定在下場門的左側(cè)方。
京劇的“場面”,弦管樂稱為“文場”,打擊樂(鑼鼓)叫作“武場”。二者統(tǒng)稱為“文武場”(或叫它“全堂場面”)。早期“文武場”由六至八人組成,演奏上有兼職。
“文場”分為弦樂器和管樂器兩大類。“文場”的弦樂器有:胡琴(京胡)、二胡、月琴、小三弦。這幾件樂器俗稱“三大件”或“四大件”,是伴奏皮黃唱腔和演奏弦樂曲牌的主要樂器。20世紀(jì)50年代后,由于京劇的發(fā)展以及按照實際的需要,逐漸增添選用的弦樂器有秦琴、中阮、琵琶、中胡、低胡等。管樂器有:笛、笙、嗩吶、小嗩吶(海笛)等。其中笛子與笙是伴奏昆曲、吹腔和演奏笛子曲牌的主要樂器;海笛用作吹奏昆曲武戲唱腔或某些曲牌,同時也需加用笛子;嗩吶(兩支)是京劇里吹奏曲牌或混曲牌(與鑼鼓合奏)的主奏樂器,某些戲里的二黃唱腔有時也用它伴奏。管樂器中后來增加選用的還有簫、管子等。另外,作為效果用的還有號筒、挑子。
“武場”樂器包括有:單皮鼓、堂鼓、盆鼓,檀板、廣東板,大鑼、小鑼,鈸、小镲鈸,大鐃、碰鐘、湯鑼;齊鈸、云鑼(由“文場”兼奏)。鼓板、大鑼、小鑼、鈸是主奏樂器,其中鼓板又是領(lǐng)奏樂器。鑼鼓絕大部分都是固定音高的單音樂器,沒有音高變化,但是由地制作形制上的不同(諸如樂器的大小、厚薄以及選用的材料優(yōu)劣等),在測聽比較之下,其音質(zhì)、音高就有明顯的差異。京劇鑼鼓樂器的編配是非常講究的,常常是按照主要演員的要求和戲劇情節(jié)的需要,選用不同音質(zhì)、音高的樂器加以編配,以求得同唱腔、表演及弦管樂伴奏上風(fēng)格統(tǒng)一,達(dá)到和諧悅耳、美妙動聽的音響效果。
京劇鑼鼓主奏樂器的演奏,是按照樂器的各種不同音響節(jié)奏,加以組織、編配出來的有規(guī)律、有變化、有秩序的多種組合音響套數(shù),即通稱的鑼鼓點(diǎn)子。它們分別應(yīng)用于唱、念、做、打的表演之中。打擊樂的音響節(jié)奏,如果用諧音字或者符號譜式將它記錄下來,既可以視奏又可以誦念,便成為打擊樂譜,或叫作“鑼鼓經(jīng)”、“鑼鼓譜”。
京劇樂隊中的鼓板是兩件樂器。由一人掌握演奏。打鼓板者是樂隊的“總指揮”,通常尊稱為“鼓老”、“鼓師”、“司鼓”。劇中鑼鼓點(diǎn)子的演奏,唱腔和曲牌的起止、行進(jìn)、轉(zhuǎn)換、快慢、強(qiáng)弱等各種變化,都由鼓師來領(lǐng)奏。打擊樂(鑼鼓)是京劇音樂的主導(dǎo)部分,自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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