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堰喪葬文化。其喪葬主要程序為:
(1)舊俗,老人臨終,親屬須守候在旁;子女在外者,須趕回家會最后一面,名為“送終”。病人彌留之際,子女侍于床前,一旦咽氣,家人號啕告別,用紅紙包好碎銀或硬幣含在死者口中,隨即焚燒雨傘、草鞋、包裹或紙轎。請“棺材頭”為死者盥洗,穿好老衣(俗稱壽衣),面蓋黃紙。件數(shù)取單,上身穿3件或5件,下身穿1條棉褲或3條褲子(棉褲、襯褲、罩褲)。由床中將尸放上門板,抬入堂前,憑親友吊唁,俗叫“燒落地紙”。
(2)報喪僅限于至親,報喪者,腋下夾帶雨傘,頭朝外。倒倚門外墻上,對方一見即明白來意,不敘寒暄,吃罷點心或喝口茶,告之死者經(jīng)過后,匆匆即離。親戚得喪息后,即備“吊喪”,一副香盤(香、紙、錫箔、白燭、火炮等),“大被”一條。媳婦、女婿家吊禮加重。
(3)死者從地上門板移入棺材,俗稱“落材”。入殮后張幃設(shè)靈堂(俗稱孝堂),并在靈樞旁用稻柴鋪地,子媳女兒等日夜坐臥舉哀,名為“守靈”。入殮日期,必須是逢單日之晚。由長子捧頭,將喪家自制之被蓋上,并依此將各親戚家之被逐一由“棺材頭”報名層蓋。
(4)承服之禮節(jié),于入殮后當(dāng)夜行之,亦有擇定單日舉行;由道士一人,在香案前手持銅鈴,口念經(jīng)咒,全體起立,女眷舉哀,復(fù)行跪拜。
(5)蓋棺后,設(shè)立孝堂,請道士扎制靈屋,道士設(shè)祭、做道場。生前親友分別備送挽軸、挽聯(lián)、祭品、冥帛。
(6)出殯前夕,道士3至5人,于靈堂前作道場,靈堂四周掛上“十殿圖”,置一油燈柱,柱上掛滿四十九盞燈碟,由掌燈開始直至深夜,兒女輪流守靈。
(7)出殯按風(fēng)水先生擇定時辰行儀。鳴鑼三遍,送喪者至死者家吃“上山飯”。喪事尚白色,家屬親戚“戴孝”(白衣、白帽、白鞋、白束腰)哀悼,根據(jù)親疏遠近關(guān)系而有差別。死者子媳女兒稱為“孝子”、“孝媳”、“孝女”,要披麻重孝(白衣、白帽、白鞋加披麻葛),長孫也服重孝。女婿稱“半子”,全身穿白。子媳女兒是平頭白束腰,其余親屬都是尖頭白束腰。通常都在三朝出殯(俗稱“出喪”、“出材”、“出棺材”)。出殯時,鳴炮開喪,由道士一人,手搖銅鈴,口念經(jīng)咒。孝眷隨之步出門外,預(yù)伏道旁;家屬親友一一向遺像和靈柩行跪拜禮,與死者告別。家屬隨靈樞哭泣而行,親屬身穿麻服,男腳穿草鞋,腰纏草繩,孝子、孝媳、孝女手執(zhí)哭喪棒(又稱哭竹棒),低頭彎腰,由旁人攙扶,親友送喪。此靈柩出門暫停,前導(dǎo)為大鑼,素色大燈籠,紙扎開路先鋒,中途尚有路祭。靈柩抵墓地后,暫停一邊,穿麻服者靠靈柩盤走三次,謂之“盤喪”。
(8)靈柩未入穴壙時,須放一塊磚,將死者姓名、生卒年月寫上,叫“地契”,表示此地從此屬死者所有。
(9)下葬后,女兒要繞道不能循原路回家。墳筑畢,將靈屋移至墳前燒掉,叫“化靈”,備酒肉、冥帛、香紙,舉行祭祀,謂之祭新墳。
(10)傍晚“起煞”,由道士手執(zhí)桃枝,敲鑼驅(qū)走鬼魂。晚上,據(jù)說死者靈魂要回家探視,也叫“回煞”。相傳煞神極難看,兇惡,當(dāng)晚家屬要躲避。
(11)葬后,每逢“七”日,子女輪流上墳備酒肉冥帛燒七,直至“六七”終喪。“六七”由女兒燒。妻媳子女,各服孝三年,孫侄一年,嫡子須留發(fā)百日。服喪期內(nèi),男不娶,女不嫁。
(12)喪家于出殯前后設(shè)席招待親友、幫忙人和村莊(或街巷),上人,稱“上山飯”和“下山飯”(回喪飯),俗稱“吃硬飯”,豆腐干、百葉是必吃的素菜,俗說“吃老百葉”。當(dāng)天晚上,還要請幫忙人和村莊(或街巷)上人吃一頓較豐盛的夜飯,名義上是慰勞幫忙人,稱為“請?zhí)е亍薄SH友上門吊喪積喪禮畢回去時,孝媳孝女都要啼哭,表示迎送。出嫁孝女,當(dāng)天不住娘家,回去時要哭一段路,俗說“孝順女兒哀行路”。如因路遠而不能回去,亦須象征性的哭著走一段路,仍返回娘家。
靈房用竹與剪紙做成。上面有道教的“念、恩、思、想”及“騰鶴歸乾”各四個字。所謂“濁氣為地,青氣為天”,故“乾”是天的意思,“騰鶴歸乾”就是騰著仙鶴歸天去。
棺材:有“升官發(fā)財”之寓。當(dāng)?shù)赜蟹N說法,摸棺材的大頭可以升官,摸棺材的小頭可以發(fā)財,但只能摸一頭,可謂魚與熊掌不可皆得。在棺材大頭正前方有“福”或“壽”字,男添壽,女添福,男人的長壽就是女人的福分。
喪事道場儀式程序:
一般在安葬的前一天舉行。
白天9時開始,進行三臺場:
1.常鑼;
2.吹號;
3.中壯;
4.迎請神;
5.拜懺,前后有6堂,都是《三元水懺》;
6.到孤墳請客。
下午5時
承服,科祭。
晚飯后,重新臺場。
晚上8時后,念經(jīng)到10時半,然后開始做道場。
1.五方;
2.沐浴,
3.九獄科(男),血湖科(女);
4.十殿消災(zāi),戒天尊,解冤結(jié);
5.元燈;
6.游十殿;
7.過外河橋(金橋、銀橋)
8.送神。
解放后,殯葬進行改革,喪事從簡。有些封建迷信的習(xí)俗,如燒回頭香、孝子披麻重孝、出殯儀仗等,已經(jīng)破除;并以臂纏黑袖套代替穿白戴孝(有的臂纏黑袖套后,仍白帽白束腰),以花圈代替紙箔錢物,以鞠躬代替跪拜。自90年代起、蘭溪市已全面推行火葬,廢除土葬,既文明衛(wèi)生,又節(jié)省棺木。死者遺體大多送到蘭溪市火葬場火化。機關(guān)、單位的干部職工或作過貢獻的人士去世后,一般都舉行追悼會,以寄托哀思,有的在火葬場禮堂舉行,有的于火化前或火化后在家里舉行?;鸹蟮墓腔液?,有的存放火葬場,有的埋于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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