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家具、實木家具、齒接板實木家具……在市場上,各種木家具的俗稱、通稱界限模糊,讓人摸不著頭腦,不少商家趁此打擦邊球、鉆空子。那么,國家對此是否有嚴格的界定呢?消費者應如何維權?
“原木家具”摻了復合板
今年2月,市民盧小姐在南寧安吉大道的家具市場,花了2.8萬元購買了一批木家具。她上網(wǎng)查詢以及打聽到,“原木家具”與“實木家具”不同,前者是采用自然的樹木做原料的家具。下訂單前,盧小姐提出家具是“原木”的才行,商家表示就是“原木”。但是家具到貨安裝后,盧小姐才發(fā)現(xiàn)沙發(fā)背板板材,采用的是復合板,與預期的“原木”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盧小姐要求退貨,但商家稱家具就是這樣的,要求盧小姐拿出書面證據(jù),但盧小姐拿不出,有口難言。
同樣,今年初,準爸爸楊先生在網(wǎng)上買了個“實木”嬰兒床,但是到貨了才發(fā)現(xiàn),床板是所謂的LVL板,欄桿是多層實木粘貼板。楊先生說:“原本是為了安全,才要買沒有膠水、沒有復合板的嬰兒床,沒想到是這樣?!庇捎诩幕氐倪\費很貴,楊先生只能打算放置一年半載再使用。
不少買過木家具的業(yè)主都有這樣的感受:自己預期的實木家具,應該是用一整根木板打制,但即使買大品牌,也發(fā)現(xiàn)總有些構件用了復合板,這是商家的陷阱,還是行業(yè)的現(xiàn)實呢?
“原木家具”只是俗稱
近日,記者走訪了南寧市安吉大道、秀廂大道一些家具市場,發(fā)現(xiàn)商家對木家具用材的界定非常模糊。有的一開始說是實木家具,細問了才承認是實木貼皮;有的說是無拼接的原木家具,但記者發(fā)現(xiàn)抽屜或者背板等構件是多層實木。
那么,國家對此是否有明確的規(guī)定呢?一位業(yè)內人士透露,早在2008年出臺的強制標準《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就對名稱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
關鍵點一:板木結合家具≠實木家具
根據(jù)《條件》,以實木鋸材或者實木板材作為制作家具主要部件(支撐、承載、縱向分隔作用的部件)的家具,稱為“實木類家具”。
實木鋸材也就是只經過切割基本處理的原生板材,實木板材指的是經過二次加工的實木接材、集成材。
分析:上文的盧小姐、楊先生提到的沙發(fā)背板、床底板,都屬于家具的主要構件,若采用復合板,則應該被稱為“綜合類木家具”,而不能稱為“實木類家具”。
關鍵點二:實木家具≠全實木家具
根據(jù)《條件》:按照用材比例分,實木類家具又分為全實木家具(所有木質零部件均采用實木鋸材或者板材)、實木家具(起支撐、承載、縱向分隔作用的部件采用實木鋸材)、實木貼面家具。
分析:有些業(yè)主發(fā)現(xiàn)自家的“實木家具”是貼皮的,就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但實際上,在實木鋸材或者板材的表面上貼木皮的,也屬于實木類家具。
關鍵點三:實木家具≠天然實木家具
根據(jù)《條件》,按照實木屬性分類,分實木鋸材類家具(也稱天然實木家具)和實木板材類家具。
分析:天然實木家具只是實木家具的一種,不少業(yè)主預期的“原木家具”,應該是采用實木鋸材制作的,不用指接板、沒有貼皮的天然實木類家具。值得注意的是,原木家具只是俗稱,根據(jù)《條件》,應該稱為實木鋸材類家具或者天然實木家具。
標注明確才能有效維權
上文提到的盧小姐頭疼事還不少:商家給其出具的銷售單上,僅僅標注“桌子一張”、“椅子四張”,以及一個總價。單價、用材的類別都沒有,導致在要求部分退貨時,要退多少錢都扯不清。
“曾經有一名購買了紅木家具的消費者,在權威部門檢測發(fā)現(xiàn)家具并非全紅木后,告到法院,憑借著商家銷售單上標注的承諾:‘全紅木家具,假一賠二’,打贏了官司,獲得了賠償?!睆V西大學林學院教授徐峰給大家支招,建議大家一定要在銷售單上,要求商家注明實木家具的用材學名、規(guī)范名稱。這樣,一旦發(fā)起維權,才能掌握有利證據(jù)。
對于上文楊先生買的嬰兒床,欄桿是多層松木粘貼板,楊先生對此頗為反感。廣西家具行業(yè)協(xié)會的一位負責人表示,松木質地較為松軟,用作護欄容易產生安全隱患,而用多層實木粘貼板,硬度更高、韌性更好,所以大部分嬰兒床護欄用的是實木粘貼板。目前,環(huán)保膠水已經相當普及,也不用過分擔心。市面上,真正的純天然實木家具是很少的,價格也不菲,不一定非買不可。
來源:南國早報 記者:巫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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