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贍養(yǎng)母親六年,發(fā)現(xiàn)母親將房產給了兒子...
小張今年35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六年前的她與母親顧大媽立下協(xié)議,只要肯承擔起贍養(yǎng)的責任,往后這家里的所有房產及存款就由她來承擔,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這贍養(yǎng)了六年過后她發(fā)現(xiàn),母親將存款及房產均給了其兒子,這讓小張很是氣憤。
小張她所說的母親其實就是她的繼母,父親是在她28歲的時候將繼母娶回家的,婚后也將房產及存款轉給了繼母,可相處了僅一年之久,父親就患病去世了,至此無奈之下只好承擔起繼母的贍養(yǎng)責任。當初說好只要愿意贍養(yǎng),往后就可獲得其名下所有房產及金錢,可上個月卻意外發(fā)現(xiàn),繼母將一切都給了其兒子,為此決定討個說法。
面對繼續(xù)小張的不滿,繼母顧大娘顯得很是激動并否認了協(xié)議的事情,顧大娘告訴我們,她與繼女之間并無任何協(xié)議,繼女是主動并愿意承擔的贍養(yǎng),為了并非金錢房產,而是完成其父親臨終前的囑托。而房產及存款是在自己名下,給誰是自己的自由。
繼母顧大媽這番話讓小張無法接受,小張表示,當初父親臨終時確實讓自己照顧繼母,沒有說過什么條件,但自己事后覺得這事很不公平,所以才與繼母立下口頭協(xié)議,如今空口無憑說什么也沒用,既然繼母不肯拿出房產與存款,那便搬離家中,作為繼女贍養(yǎng)了其六年之久,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對此顧大媽表示拒絕。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無法達成一致,顧大媽以作為房子戶主的身份拒絕搬走,小張表示將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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