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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于經營者使用或搶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標識的行為,如何認定和規(guī)制
二、不具備固有顯著性的商品形狀是否可以獲得保護
三、如何規(guī)制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字號使用的行為
[1] 王瑞賀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釋義》,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5-16頁。
[2] 孔祥俊:《反不正當競爭法新原理.分論》,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8頁。
[3]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8)京行終3847號。
[4]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滬0115民初1798號。
[5] 郎勝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釋義》,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23頁。
[6]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判決書(2016)京73行初3511號。
[7] 王遷:《知識產權法教程(第六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第9頁。
[8]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3)渝高法民終字00292號。
[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再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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