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兒童早期教育(early childhoodd education tor special cildrer)對特殊兒童(主要是殘疾兒童)在早期發(fā)現(xiàn)、早期診斷之后盡早開始的教育和訓練。早期干預的一個組成部分?,F(xiàn)代特殊教育發(fā)展的趨勢之一。已在發(fā)達國家普遍開展。對殘疾兒童依其殘疾類型、程度、原因等個體差異安排訓練和教育的內容與方法,一般分為大運動、精細運動、認知言語、社會交往、生活自理等方面,多通過游戲活動進行,采取個別或小組方式。0~3歲特殊兒童多由受過培訓的家長或巡回教師來進行輔導或訓練;4歲以后多由各種特殊教育機構或在混合機構中的特殊教師進行。通過教育使殘疾兒童在學前時期能與普通兒童一樣,得到體、智、德、美的全面發(fā)展和對特殊教育需要的滿足。在中國為特殊教育體系的一個基礎部分。在特殊教育發(fā)展方針中明確提出“積極開展學前教育”。超常兒童、耳聾幼兒、智力落后幼兒等的早期教育和康復在各省普遍開展。實施機構有專門的康復中心(站)社區(qū)康復點、特殊學前班和幼兒機構以及普通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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