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是黃河中上游兩岸的平原、高原地區(qū),因農(nóng)業(yè)灌溉發(fā)達,又稱河套灌區(qū)。地理河套,位于北緯37度線以北,一般指賀蘭山以東、呂梁山以西、陰山以南、長城以北之地。包括銀川平原(寧夏平原)和鄂爾多斯高原、黃土高原的部分地區(qū),今分屬寧夏、內(nèi)蒙古、陜西。黃河在這里先沿著賀蘭山向北,再由于陰山阻擋向東,后沿著呂梁山向南,形成“幾”字形,故稱“河套”。
河套平原一般分為青銅峽至寧夏石嘴山之間的銀川平原,又稱“西套”,和內(nèi)蒙古部分的“東套”。有時“河套平原”被用于僅指東套,和銀川平原并列。東套又分為巴彥高勒與西山咀之間的巴彥淖爾平原,又稱“后套”,和包頭、呼和浩特和喇嘛灣之間的土默川平原(即敕勒川、呼和浩特平原)的“前套”。有時河套平原稱河套—土默川平原。
西漢時,前127年,漢武帝派衛(wèi)青出云中擊敗匈奴的樓煩、白羊二王,占領(lǐng)“河間”,即河套。大臣主父偃上疏建議在河套筑城以屯田、養(yǎng)馬,作為防御和進攻匈奴的基地。漢武帝接受這一建議,當(dāng)年即置朔方郡(今內(nèi)蒙古巴彥淖爾市磴口縣)和五原郡(今包頭西)。前125年置西河郡(今陜西府谷西北)。河套地區(qū)還包括之前的云中郡和定襄郡,以及北地、上郡的北部。
朔方,北方之意。尚書堯典:「申命和叔,宅朔方?!共躺騻鳎骸杆贩剑被闹?。」詩經(jīng)小雅:「天子命我,城彼朔方」。爾雅:「朔,北方也?!?
西漢時,朔方郡治朔方縣,轄境大致相當(dāng)於今內(nèi)蒙古河套西北部及後套一帶(鄂爾多斯西部及巴彥淖爾西南部),即秦代九原郡的西半部,被稱爲(wèi)「新秦中」。
參考文獻:http://baike.baidu.com/view/188876.htm;http://zh.wikipedia.org/zh-hans/%E6%9C%94%E6%96%B9%E9%8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