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jié)果早在我的預料之中,關(guān)注我的人可以看到,我之前針對此事件的預判。死者家屬之所以之前,堅決不和解。剛開始肯定是悲痛和憤怒,一心要讓肇事者償命。
后面經(jīng)過他人的勸解,以及冷靜下來后的權(quán)衡,還是可以和解的。但又不能很快和解,一是怕輿論對自己不利,二是可以要到更高的籌碼。無論家屬最后做怎樣的選擇,都在情理之中可以理解。
其實應該成立一個“補助基金機構(gòu)”,同時接受社會捐贈。用于這種受害者資助,讓肇事者受到應有懲罰,而不是向有錢屈服。
其實說穿了還是錢的問題,既然人已經(jīng)離去,能多賠些錢,這些賠償能達到心里的要求基本就可以和解。之前之所以不能達成一致,是因為肇事女給的賠償太少。當然也希望法律不要判得太輕了,不然類似的事情以后還會持續(xù)不斷地發(fā)生,作為底層老百姓很多時候真的很無助。
不是說刑事之后判罰完了就該附帶民事訴訟,那也可以賠償錢的。總之這次誰才是最大贏家呢?女方雇的律師一戰(zhàn)成名,名利雙收。
“做出這個和解的決定,家屬肯定經(jīng)過了艱難且痛苦的過程,他們的內(nèi)心不會安寧,他們比任何人都想讓肇事者付出應有的代價,”錢可真香啊。
說得有道理,看客想重判死刑,但看客僅僅只是看客,若看客能援助受害者經(jīng)濟問題,那受害者絕對堅持,但情況不這樣,所以在金錢下,沒錢人就認命吧。100元要不要?1000呢?1萬呢?10萬呢?100萬呢?1000萬呢?1個億呢?我想你要是覺得不夠,我還可以在家,在這糖衣炮彈下,沒有不崩潰的。
不好評論,畢竟不涉及到我的利益!但是人不要把話說得太滿,要不結(jié)局會略有尷尬,當然有錢真好!有錢有勢人家能和你耗起,病人家屬已經(jīng)沒有錢醫(yī)治了,這樣的話你只有妥協(xié)了!所以說有錢可以保命啊,我們老百姓就是可憐的弱勢群體!
司機太作了,這個教訓的代價太大了,讓幾個無辜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此女子如果僥幸沒有被死刑活在世上,她如果有良知她會受到良心的譴責,也算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如果本心不善,有幸災樂禍的心理,那是對死者巨大的不公平。
有人說“有錢可以為所欲為”這是不對的,給他足夠賠償?shù)腻X讓他去再干一次他愿意嗎?肯定不愿意,這就非其所“欲”也。說成“有錢能壯慫人膽”更貼切些。
說白了,譚明明被判無期徒刑,在監(jiān)獄也就是十來年。當所有人都默認錢是萬能的時候,至少于我,對這個社會是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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