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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匯編官常典 第一百六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匯編官常典

 第一百六十三卷目錄

 勛爵部匯考三十五
  周二十一
  申        許
  紀(jì)        鄫
  庸        鄖
  權(quán)        巢
  賴        桐
  鄀        郯
  萊        鄧
  鄅

官常典第一百六十三卷

勛爵部匯考三十五

周二十一

周復(fù)泰岳之后于申。
《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于呂,或封于申,姓姜氏。夏商之時(shí),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yàn)槭恕?br>〈注〉《索隱》曰:《地理志》申在南陽宛縣,申伯之國。

《路史》: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徒,居于江水,生術(shù)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心呂,且功于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岳,襲呂,馀列申許。周初,復(fù)泰岳后于申。暨申伯入卿,而楚蝕其壤。宣王開元,舅申伯于謝。
平王遣畿內(nèi)之民戍申。
《詩經(jīng)》:王風(fēng)揚(yáng)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懷哉懷哉,曷月予旋歸哉,揚(yáng)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懷哉懷哉,曷月予旋歸哉。揚(yáng)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朱注〉平王以申國近楚,數(shù)被侵伐,故遣畿內(nèi)之民戍之,而戍者怨思,作此詩也。

宣王封申伯于謝。
《詩經(jīng)·小雅》:芃芃黍苗,陰雨膏之,悠悠南行,召伯勞之,我任我輦,我車我牛,我行既集,蓋云歸哉,我徒我御,我?guī)熚衣?,我行既集,蓋云歸處,肅肅謝功,召伯營之,烈烈征師,召伯成之,原隰既平,泉流既清,召伯有成,王心則寧。
〈朱注〉宣王封申伯于謝,命召穆公往營城邑,故將徒役南行,而行者作此。

《大雅》:嵩高維岳,駿極于天,維岳降神,生甫及申,維申及甫,維周之翰,四國于蕃,四方于宣,亹亹申伯,王纘之事,于邑于謝,南國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執(zhí)其功,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王命傅御,遷其私人,申伯之功,召伯是營,有俶其城,寢廟既成,既成藐藐,王錫申伯,四牡蹻蹻,鉤膺濯濯,王遣申伯,路車乘馬,我圖爾居,莫如南土,錫爾介圭,以作爾寶,往近王舅,南土是保,申伯信邁,王餞于郿,申伯還南,謝于誠歸,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疆,以峙其粻,式遄其行,申伯番番,既入于謝,徒御啴啴,周邦咸喜,戎有良翰,不顯申伯,王之元舅,文武是憲,申伯之德,柔惠且直,揉此萬邦,聞于四國,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fēng)肆好,以贈申伯。
〈朱注〉宣王之舅申伯出封于謝,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莊王九年冬,楚伐申。
《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六年冬,楚文王伐申。景王十六年,楚子復(fù)申。
《春秋》不書。按《左傳》: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于荊焉。昭公十三年,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皆復(fù)之。

武王封泰岳后文叔于許。
《史記·夏本紀(jì)》:帝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許。
〈注〉《索隱》曰:許在潁川。《正義》《括地志》云:許故城在許州許昌縣南三十里,本漢許縣,故許國也。

《路史》: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徒,居于江水,生術(shù)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心呂,且功于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岳,襲呂,馀列申許。武王得泰岳后文叔,紹之許。靈公徙葉,悼公遷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鄭滅之。
〈注〉昭九年書,許遷于夷,《周紀(jì)》謂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遷析。定四年,遷容城。定六年,游吉滅許,以許男歸。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許男與楚圍蔡,蓋國滅而君在。說者以為復(fù)立之也,非矣。

穆王  年,許男朝王于洧上。
《穆天子傳》:天子四日,休于濩澤,于是射鳥獵獸。丁丑,天子〈闕〉雨,乃至祭父,自圃鄭來謁,留昆,歸玉百枚。
翟致賂良馬百駟,歸畢之寶,以詰其成。
〈闕〉東牡見許男于洧上,祭父以天子命辭曰:去茲羔,用玉帛見。許男不敢辭,還取束帛,加璧〈闕〉毛公舉幣玉。是日也,天子飲,許男于洧上。天子曰:朕非許邦而恤百姓〈闕〉也。咎氏宴飲,毋有禮,許男不敢辭,升坐于出尊,乃用宴樂。天子賜許男駿馬十六,許男降,再拜稽首,乃升平坐。及暮,天子遣許男歸。
柦王九年,秋,七月,壬午,齊侯,魯侯,鄭伯入許。
《春秋》:隱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于太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辀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wèi),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shí)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惟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xié),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fù)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shí)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cái)賄,無寘于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太岳之裔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桓王二十三年夏六月,許叔入于許。
《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六月,許叔入于許。
〈注〉許叔,莊公弟也。隱十一年,鄭使許大夫奉許叔居許東偏,鄭莊公既卒,乃入居位,許人嘉之,以字告也。

僖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春秋》:莊公十六年。
惠王十二年夏,鄭人侵許。
《春秋》:莊公二十九年。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夏,許男新城薨。子業(yè)立秋,葬許穆公。
《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秋,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于朝會,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于是有以袞斂。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太子鄭,謀寧周也。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曹伯,伐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shí)城也。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于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绖,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fù)其所,楚子從之。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wèi)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冬閏月,惠王崩,襄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fā)喪,而告難于齊。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后發(fā)喪。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公,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
《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
襄王二年夏,齊侯許男伐北戎。
《春秋》:僖公十年。
〈注〉北戎,山戎。

襄王五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咸。秋,齊仲孫湫致諸侯戍周。
《春秋》:僖公十三年,仲孫湫,不書。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咸,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zhí)宋公以伐宋。冬十二月,癸丑,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于楚,楚人許之。秋,諸侯會宋公于盂。楚執(zhí)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
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wèi)侯,許男,滕子,伐鄭。
《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三月,鄭伯如楚。夏,宋公伐鄭。秋八月,楚人伐宋以救鄭。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師敗績。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二月,甲戌,魯侯會諸侯盟于宋。
《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
襄王二十年夏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伯,衛(wèi)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會于溫。諸侯圍許。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子玉使斗勃請戰(zhàn)。己巳,晉師陳于莘北,楚師敗績。晉師三日館谷,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五月丁未,獻(xiàn)楚俘于王。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duì)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冬,會于溫,討不服也。丁丑,諸侯圍許。
〈注〉會溫諸侯也,許比再會,不至,故因會,共伐之。

襄王二十五年冬十二月,晉人,陳人,鄭人,伐許。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冬十二月,晉,陳,鄭,伐許,討其貳于楚也。
襄王三十年冬十月甲申,許男業(yè)卒。子錫我立。按《春秋》:文公五年。
襄王三十一年春,葬許僖公。
《春秋》:文公六年。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wèi)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
《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wèi)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
頃王元年春,楚人伐鄭。魯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wèi)人、許人救鄭。
《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三月,楚子伐鄭。鄭及楚平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衛(wèi)孔達(dá),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
頃王六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
《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十三年,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十四年夏六月,同盟于新城,從于楚者服,且謀邾也。
匡王元年,晉侯、宋公、衛(wèi)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
《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五年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wèi)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
定王十五年春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子寧立。按《春秋》:宣公十七年。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wèi)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十一月,公及楚公子?jì)臊R,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wèi)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定王十九年夏,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冬,鄭伐許。按《春秋》:成公三年。按《左傳》:許恃楚而不事鄭,三年夏,鄭子良伐許。
定王二十年冬,鄭伯伐許。
《春秋》:成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冬,十一月,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許人敗諸展陂,鄭伯伐許,取鋤任泠敦之田。晉欒書將中軍,荀首佐之,士燮佐上軍,以救許,伐鄭,取泛祭,楚子反救鄭,鄭伯與許男訟焉?;市鐢z鄭伯之辭,子反不能決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與其二三臣,共聽兩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不然,側(cè)不足以知二國之成。
定王二十一年夏,許男愬鄭伯于楚。
《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五年夏,許靈公愬鄭伯于楚,六月,鄭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zhí)皇戌及子國。簡王三年春,鄭門于許大獲。
《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八年春,侵晉蔡,鄭伯將會晉師,門于許東門,大獲焉。
簡王四年冬十一月,鄭人圍許。
《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鄭伯如晉,晉人討其貳于楚也。執(zhí)諸銅鞮。冬,鄭人圍許,示晉不急君也。是則公孫申謀之曰:我出師以圍許,為將改立君者,而紓晉使,晉必歸君。
簡王九年秋,鄭公子喜帥師伐許。
《春秋》:成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秋八月,鄭子罕伐許,敗焉。戊戌,鄭伯復(fù)伐許,庚子,入其郛,許人平以叔申之封。
〈注〉四年,鄭公孫申疆許田,許人敗之,不得定其封疆,今許以是所封田,求和于鄭。

簡王十年冬十一月,許遷于葉。
《春秋》:成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十月,許靈公畏偪于鄭,請遷于楚,辛丑,楚公子申遷許于葉。靈王二年冬,晉荀罃帥師伐許。
《春秋》:襄公三年。按《左傳》:許靈公事楚,不會于雞澤,三年冬,晉知武子帥師伐許。
靈公十五年夏五月,鄭伯,晉荀偃,魯叔老,衛(wèi)寧殖,宋人,伐許。
《春秋》:襄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許男請遷于晉,諸侯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穆叔從公,齊子帥師會晉荀偃。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許,次于函氏。晉荀偃,欒黡,帥師伐楚,以報(bào)宋揚(yáng)梁之役,楚公子格帥師,及晉師戰(zhàn)于湛阪,楚師敗績,晉師遂侵方城之外,復(fù)伐許而還。
靈王二十三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
《春秋》:襄公二十四年。
靈王二十五年秋八月許男寧薨于楚。子買立。冬,葬許靈公。
《春秋》:襄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秋,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禦之,子產(chǎn)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于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于勇,嗇于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墮其城,涉于樂氏,門于師之梁,縣門發(fā),獲九人焉。涉于泛而歸,而后葬許靈公。
靈王二十六年,夏,晉趙武,楚屈建,魯叔孫豹,蔡公孫歸生,衛(wèi)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會于宋。秋,七月,辛巳,諸侯之大夫盟于宋。
《春秋》:襄公二十七年。按《左傳》:宋向戌善于趙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二十七年春,如晉,告趙孟,趙孟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許之,告于秦,秦亦許之,皆告于小國,為會于宋。秋七月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景王元年夏四月,許男如楚,送葬。
《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陳侯,鄭伯,許男,送葬,至于西門之外,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
景王二年秋,鄭良霄出奔許,自許入于鄭。
《春秋》:襄公三十年。
景王四年春正月,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魯叔孫豹,衛(wèi)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會于虢。
《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會于虢,尋宋之盟也。
景王七年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遂滅賴。
《春秋》:昭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夏,六月丙午,楚子合諸侯于申。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八月,遂以諸侯滅賴。
景王八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
《春秋》:昭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bào)棘,櫟,麻,之役。
景王十二年春,許遷于夷。按《春秋》:昭公九年。按《左傳》:二年春二月,庚申,楚公子棄疾,遷許于夷,實(shí)城父,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于陳,以夷濮西田益之,遷方城外人于許。
景王十三年秋九月,許人如晉。
《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年秋九月,許人如晉。葬晉平公。
景王十六年,楚子復(fù)許。
《春秋》不書。按《左傳》: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于荊焉。昭公十三年,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皆復(fù)之。
景王二十一年冬,許遷于白羽。
《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五月,宋衛(wèi)陳鄭災(zāi)。陳不救火,許不吊災(zāi),君子是以知陳許之先亡也。楚左尹王子勝言于楚子曰:許于鄭,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于鄭,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君盍遷許,許不專于楚,鄭方有令政,許曰:余舊國也。鄭曰:余俘邑也。葉在楚國,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國不可小,許不可俘,讎不可啟,君其圖之,楚子說,冬,楚子使王子勝遷許于析,實(shí)白羽。
景王二十二年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冬,葬許悼公。
《春秋》:昭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夏,許悼公瘧,五月,戊辰,飲太子止之藥,卒,太子奔晉,書曰:弒其君,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
敬王元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夏齧。
《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七月,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吳人禦諸鐘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于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jì),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齧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壹,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后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辰,晦,戰(zhàn)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國爭之,吳為三軍以系于后,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馀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與蔡頓。曰:吾君死矣,師噪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奔。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wèi)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鼬。
《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
敬王十六年,春,正月,癸亥,鄭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
《春秋》:定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
敬王二十六年春正月,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按《春秋》:哀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楚子圍蔡,報(bào)柏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間,而還,蔡于是乎請遷于吳。
敬王三十八年夏,許男成薨。秋,葬許元公。
《春秋》:哀公十三年。

紀(jì)

平王四十九年秋八月,紀(jì)人伐夷。
《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元年秋八月,紀(jì)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注〉紀(jì)國,在東莞劇縣。

《路史》:紀(jì)姜國也。
平王五十年,秋,九月,紀(jì)逆女于魯。冬,十月,魯伯姬歸于紀(jì)。紀(jì)子帛莒子,盟于密。
《春秋》:隱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九月,紀(jì)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冬紀(jì)子帛,莒子,盟于密,魯故也。八年秋,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jì)好也。
桓王四年春三月,魯叔姬歸于紀(jì)。
《春秋》:隱公七年。
〈注〉叔姬,伯姬之娣也。至是,歸者待年于父母,國不與嫡,俱行故書。

桓王十三年夏,齊侯,鄭伯,如紀(jì)。
《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齊侯,鄭伯,朝于紀(jì),欲以襲之,紀(jì)人知之。
桓王十四年,夏,魯侯,紀(jì)侯會干成。冬,紀(jì)侯朝于魯。按《春秋》:桓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會于成,紀(jì)來咨謀齊難也。冬,紀(jì)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于齊,公告不能。
〈注〉齊欲滅紀(jì),故來謀之。

桓王十六年冬十月,祭公逆王后于紀(jì)。
《春秋》:桓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jì)。
〈注〉天子娶于諸侯,使同姓諸侯為之主,祭公來受命于魯。

桓王十七年春,紀(jì)季姜?dú)w于京師。
《春秋》:桓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紀(jì)季姜?dú)w于京師,凡諸侯之女行,唯王后書。
桓王二十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jì)侯,鄭伯及齊侯,宋公衛(wèi)侯,燕人,戰(zhàn)齊師,宋師,衛(wèi)師,燕師,敗績。
《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宋多責(zé)賂于鄭,鄭不堪命,故十三年春,以紀(jì)魯,及齊,與宋衛(wèi)燕戰(zhàn)。
莊王二年,春,正月,丙辰,齊侯,魯侯,紀(jì)侯,盟于黃。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jì),且謀衛(wèi)故也。
莊王四年冬,齊師遷紀(jì),郱,鄑,郚。
《春秋》:莊公元年。
〈注〉齊欲滅紀(jì),故徙其三邑之民,而取其地。郱在東莞臨朐縣東南,郚在朱虛縣東南,北海都昌縣西有訾城。

莊王六年秋,紀(jì)季以酅入于齊。
《春秋》:莊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紀(jì)季以酅入于齊,紀(jì)于是乎始判。冬,公次于滑,將會鄭伯,謀紀(jì)故也。鄭伯辭以難。
〈注〉季紀(jì)侯弟酅紀(jì),邑在齊國東安平縣齊。欲滅紀(jì),故季以邑入齊,為附庸。先祀不廢,社稷有奉,故書字貴之。

莊王七年春三月,紀(jì)伯姬卒。夏,紀(jì)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葬紀(jì)伯姬。
《春秋》:莊公四年。按《左傳》:四年,紀(jì)侯不能下齊,以與紀(jì)季,夏,紀(jì)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注〉以國與季,季奉社稷,故不言滅。不見迫逐,故不言奔。大去者,不反之辭。紀(jì)季入酅,為齊附庸,而紀(jì)侯大去其國,齊侯加禮,初附以崇厚義,故攝伯姬之喪,而以紀(jì)國夫人禮葬之。

《公羊傳》: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fù)讎也。何讎爾,遠(yuǎn)祖也。哀公亨乎周,紀(jì)侯譖之,以襄公之為于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fù)讎乎紀(jì),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遠(yuǎn)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fù)讎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今紀(jì)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jì)侯必誅,必?zé)o紀(jì)者,紀(jì)侯之不誅,至今有紀(jì)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jì)無說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將去紀(jì)侯者,不得不去紀(jì)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其國亡矣,徒葬于齊爾,此復(fù)讎也。曷為葬之,滅其可滅,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復(fù)讎者,非將殺之,逐之也。以為雖遇紀(jì)侯之殯,亦將葬之也。
莊王十五年春三月,紀(jì)叔姬歸于酅。
《春秋》:莊公十二年。
〈注〉紀(jì)侯去國而死,叔姬歸魯,紀(jì)季自定于齊,而后歸之,全守節(jié)義,以終婦道。故系之紀(jì),而以初嫁為文,賢之也。來歸,不書非寧,且非大歸。

惠王十二年冬十二月,紀(jì)叔姬卒。
《春秋》:莊公二十九年。
〈注〉紀(jì)國雖滅,叔姬執(zhí)節(jié)守義,故系之,紀(jì)賢而錄之。

惠王十三年,秋,八月,癸亥,葬紀(jì)叔姬。
《春秋》:莊公三十年。
〈注〉以賢錄也,無臣子,故不作謚。

襄王六年夏,六月,魯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朝于魯。
《春秋》:僖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鄫季姬來寧,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來朝。
〈注〉鄫國,今瑯邪縣。〈按《路史》:帝杼封其仲曲列于繒,谷梁以繒為鄫。〉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襄王十一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zhí)鄫子用之。
《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按《谷梁傳》:夏六月,繒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zhí)繒子,用之,微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zhí)之,惡之,故謹(jǐn)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
〈注〉衈釁,祭器。

定王十六年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春秋》:宣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魯侯,蔡侯,許男,楚公子?jì)臊R,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wèi)孫良夫,鄭公子去疾,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公會晉侯伐齊,衛(wèi)人亦,從于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冬,楚公子?jì)臊R,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wèi)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
靈王三年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魯臧孫紇救鄫,侵邾,敗于狐駘。
《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四年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屬鄫,晉侯不許,孟獻(xiàn)子曰:以寡君之密邇于仇讎,而愿固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執(zhí)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愿借助焉。晉侯許之。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孫紇救鄫,侵邾,敗于狐駘,國人逆喪者皆髽,魯于是乎始髽,國人誦之曰:臧之狐裘,敗我于狐駘,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敗于邾。
靈王四年夏,魯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秋,晉侯,宋公,陳侯,魯侯,衛(wèi)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
《春秋》:襄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穆叔覿鄫太子于晉,以成屬鄫,書曰:叔孫豹,鄫太子巫,如晉,言比諸魯大夫也。秋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穆叔以屬鄫為不利,使鄫大夫聽命于會。
靈王五年秋,莒人滅鄫。
《春秋》:襄公六年。按《左傳》:六年秋,莒人滅鄫,鄫恃賂也。晉人以鄫故來討曰:何故亡鄫,季武子如晉見,且聽命。
景王七年秋九月,魯取鄫。
《春秋》:昭公四年。按《左傳》:四年秋九月,取鄫,言易也。莒亂,著丘公立而不撫鄫,鄫叛而來,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師徒曰取。

武王伐紂,庸國從師。
《書經(jīng)》:牧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稱爾于,比爾戈,立爾矛,予其誓。
夷王七年,楚子伐庸,至于鄂。
《史記·楚世家》:周夷王之時(shí),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于鄂。
〈注〉杜預(yù)曰:庸,今上庸縣。正義曰括地志:房州竹山縣,本漢上庸縣,古之庸國。昔周武王伐紂,庸蠻在焉。

《竹書紀(jì)年》:夷王七年,楚子熊渠伐庸,至于鄂??锿醵辏?,八月,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秋,八月,楚大饑,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師于大林。又伐其東南,至于陽丘,以侵訾枝。庸人帥群蠻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選,將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門不啟。楚人謀徙于阪高,蔿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與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若我出師,必懼而歸。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旬有五日,百濮乃罷,自廬以往振廩同食,次于句澨,使廬戢??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揚(yáng)窗,三宿而逸,曰:庸師眾,群蠻聚焉,不如復(fù)。大師且起,王卒合而后進(jìn)。師叔曰:不可,姑又與之,遇以驕之。彼驕我怒,而后可克。先君鼢冒,所以服陘隰也。又與之遇,七遇皆北,唯裨鯈魚人實(shí)逐之。庸人曰:楚不足與戰(zhàn)矣。遂不設(shè)備。楚子乘驛會師于臨品,分為二隊(duì),子越自石溪,子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盟,遂滅庸。

桓王二十年春,楚屈瑕敗鄖師。
《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斗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于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jì)師于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jì)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
〈注〉鄖國在江夏云社縣,東南有鄖城、蒲騷、鄖邑。

權(quán)

惠王元年,楚子伐權(quán),遷之。
《春秋》不書。按《左傳》:初,楚武王克權(quán),使斗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quán)于那處,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于楚,閻敖游涌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莊公十八年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注〉權(quán)國,名南郡,當(dāng)陽縣東南有權(quán)城。

《路史》:祖庚封子于權(quán),楚人遷之那處。

武王十三年,巢伯來賓。
《竹書紀(jì)年》云云。
《路史》:巢子國也。
頃王四年夏,楚人圍巢。
《春秋》:文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楚令尹大孫伯卒,成嘉為令,尹群舒叛,楚夏子孔執(zhí)舒子平及宗子,遂圍巢。
〈注〉巢,吳楚間小國,廬江六縣,東有居巢城。

敬王二年冬,吳滅巢。
《春秋》:昭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冬,楚子為舟師以略吳疆及圉陽而還,吳人踵楚,而邊人不備,遂滅巢及鐘離而還。

景王七年秋七月,楚人滅賴。
《春秋》:昭公四年。按《左傳》:四年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宋太子鄭伯先歸,宋華費(fèi)遂鄭大夫從,使屈申圍朱方,八月,甲申,克之,執(zhí)齊慶封而盡滅其族,將戮慶封,椒舉曰:臣聞無瑕者可以戮人,慶封惟逆命,是以在此,其背從于戮乎,播于諸侯,焉用之,王弗聽,負(fù)之斧鉞,以徇于諸侯,使言曰:無或如齊慶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慶封曰:無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諸侯,王使速殺之,遂以諸侯滅賴,賴子面縛銜??,士袒輿櫬,從之,造于中軍,王問諸椒舉,對曰:成王克許,許僖公如是,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櫬,王從之,遷賴于鄢,楚子欲遷許于賴,使斗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
《路史》:賴姜國也,楚滅之。

敬王十二年夏四月,桐叛楚。
《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二年夏四月,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我伐桐,為我使之無忌。秋,楚囊瓦伐吳師于豫章,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冬,十月,吳軍楚師于豫章,敗之,遂圍巢,克之,獲楚公子繁。
〈注〉桐,小國,廬江舒縣西南有桐鄉(xiāng)。

襄王十七年秋,秦晉伐鄀。
《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秋,秦晉伐鄀,楚斗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系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襄王三十年夏,秦人入鄀。
《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初,鄀叛楚即秦,又貳于楚。五年夏,秦人入鄀。

定王二年春正月,魯侯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魯伐莒,取向秋,魯侯如齊。
《春秋》:宣公四年。
《路史》:郯嬴國也,越滅之。
定王十四年秋,郯伯姬歸于魯。
《春秋》:宣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簡王二年春,吳伐郯。
《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吳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國不振旅,蠻夷入伐,而莫之或恤,無吊者也。夫,詩曰:不吊昊天,亂靡有定,其此之謂乎,有上不吊,其誰不受亂,吾亡無日矣。
簡王三年冬,晉士燮,魯叔孫僑如,齊人,邾人,伐郯。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晉士燮來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吳故,公賂之,請緩師,文子不可。曰:君命無貳,失信不立,禮無加貨,事無二成,君后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燮將復(fù)之,季孫懼,使宣伯帥師伐郯。
靈王六年春,郯子朝于魯。按《春秋》:襄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郯子來朝,始朝公也。
景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侯,徐子,郯人,莒人,盟于蒲隧。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六年,春,正月,齊侯伐徐。二月,丙申,齊師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
景王二十年秋,郯子朝于魯。
《春秋》:昭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云紀(jì),故為云師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紀(jì),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jì),故為水師而水名,太皞氏以龍紀(jì),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摰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jì)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鸤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為九農(nóng)正,扈民無淫者也。自顓頊以來,不能紀(jì)遠(yuǎn),乃紀(jì)于近,為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仲尼聞之,見于郯子而學(xué)之,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xué)在四夷,猶信。
敬王三十五年春,魯侯,吳子,邾子,郯子,伐齊。
《春秋》不書。按《左傳》:哀公十年,春,邾隱公來奔,齊甥也。故遂奔齊,公會吳子,邾子,郯子,伐齊南鄙,師于鄎。齊人弒悼公,赴于師,吳子三日哭于軍門之外,徐承帥舟師,將自海入齊,齊人敗之,吳師乃還。

武王封太公于齊,萊侯伐齊,爭營丘。
《史記·齊太公世家》: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于齊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shí)難得而易失??蛯嬌醢?,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也,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yuǎn)方,是以與太公爭國。
《路史》:萊子國也,商國萊侯與太公爭營丘,及齊復(fù)入萊,共公浮柔奔棠,晏弱遷之郳。
定王五年夏,齊侯、魯侯伐萊。
《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公會齊侯伐萊,不與謀也。
〈注〉萊國,今東萊黃縣。

定王七年夏,齊侯伐萊。
《春秋》:宣公九年。
靈王元年春,齊侯伐萊。
《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年春,齊侯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夙沙衛(wèi)以索馬牛,皆百匹,齊師乃還。夏,齊姜薨。齊侯使諸姜宗婦來送葬,召萊子,萊子不會,故晏弱城東陽以偪之。
靈王五年冬十二月,齊侯滅萊。
《春秋》:襄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十一月,齊侯滅萊,萊恃謀也。于鄭子國之來聘也。四月,晏弱城東陽,而遂圍萊,甲寅,堙之,環(huán)城,傅于堞,及杞桓公卒之月,乙未,王湫帥師及正輿子,棠人,軍齊師,齊師大敗之,丁未,入萊,萊共公浮柔奔棠,正輿子王湫奔莒,莒人殺之,四月,陳無宇獻(xiàn)萊宗器干襄宮,晏弱圍棠,十一月,丙辰,而滅之,遷萊于郳,高厚,崔杼,定其田。

桓王十年秋七月,蔡侯,鄭伯,會于鄧。
《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七月,會于鄧,始懼楚也。
〈注〉潁川召陵縣西南有鄧城,此懼楚之始也。

桓王十五年,夏,鄧侯吾離朝于魯。
《春秋》:桓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谷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桓王十七年夏,楚人敗鄧師。
《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九年春,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于鄧,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于鄧,鄧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yǎng)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斗廉衡陳其師于巴師之中,以戰(zhàn)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鄾人宵潰。
莊王九年冬,楚伐申還伐鄧。
《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六年冬,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yǎng)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后君噬齊,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shí)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馀,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shí)不血食,而君焉取馀,弗從,還年,楚子伐鄧。
莊王十九年,楚滅鄧。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十六年,楚復(fù)伐鄧,滅之?!匆姟肚f公六
年傳》。
〉〈注〉莊公十六年。

周鄅子為參胡之后。
《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姬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厥秤趨牵窃粎腔?。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葸B妘姓,其封參胡。參胡者,韓,是周之鄅子其后也。景王二十一年,夏,六月,邾人入鄅。
《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襲鄅,鄅人將閉門,邾人羊羅,攝其首焉。遂入之,盡俘以歸,鄅子曰:余無歸矣,從帑于邾,邾莊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注〉鄅,妘姓國也。

景王二十二年,邾歸鄅俘。
《春秋》不書。按《左傳》:鄅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qū)幷垘?,昭公十九年春二月,宋公伐邾圍蟲,三月取之,乃盡歸鄅俘。夏,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乙亥,同盟于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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