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10日,5個月大的曹平(化名)被保姆拐走。此后多年,父母和警方一直在尋找他的下落,卻沒有任何消息。
直到2020年5月29日,在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幫助下,曹平得以和親生父母相認。
曹平的親妹妹曹穎(化名)顯然不是這么認為的。雖然哥哥找回來了,但他不在的這32年里,父母的世界坍塌了,他們日夜難安,牽腸掛肚,四處奔波,身心俱疲,這么多年的苦和罪竟是白受了嗎?本來他們家算得上是小康家庭,可以給哥哥曹平一個更好的成長環(huán)境,沒想到被拐走后,哥哥連高中都沒能讀得上,這成了父母的心頭之痛。根據新聞報道,曹平父母家人皆指認,養(yǎng)母秦某英就是當年來他們家將孩子拐帶走的保姆。而秦某英卻自稱,孩子是她撿來的。因她生育艱難,就抱回家養(yǎng)著了。生母和妹妹希望曹平一起指證“養(yǎng)母”,曹平對此很是反對,甚至認為生母把仇恨看得太重。
“(親生)母親要我去法庭指證我養(yǎng)母,我沒有同意,叫了三十多年的媽媽,也有過養(yǎng)育(之恩),我做不出來那種事?!?/span>“有人說我'給人當狗養(yǎng)還幫別人講話’,他們可以侮辱我,但不能侮辱我的爺爺奶奶,他們是對我最好的人?!?strong style="outline: 0px;max-width: 100%;font-family: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sans-serif;font-size: 16px;letter-spacing: 0.5px;text-align: start;white-space: normal;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我也要生活,要養(yǎng)家,要糊口,希望不要再來打擾我們已經平靜下來的生活了?!?/span>曹平希望,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上一輩的恩怨,他不想管也不想參與。此前,曹平父母已經先后向桂林象山區(qū)檢察院、桂林市檢察院提起申訴。今年8月9日,曹穎收到桂林市檢察院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稱:犯罪嫌疑人秦某英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和監(jiān)護人,涉嫌拐騙兒童罪,但因本案已過追訴時效,象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正確。對于這樣的結果,曹穎難以接受,她表示將繼續(xù)向上級部門申訴。縱觀近年來尋回孩子的事例,結局大都差不多,無非是親生父母和養(yǎng)父母都是孩子的父母,彼此當親戚走動。
《失孤》原型郭剛堂尋子24年,終于盼來了跟兒子郭新振相認的一刻。兒子找到了,當年拐賣孩子的人販子也伏法了,而那對養(yǎng)父母呢?
郭剛堂只能當一門親戚處著,是無奈也是妥協(xié)。
認親沒多久,兒子郭新振就表示,他想留在養(yǎng)父母身邊照顧他們。而親生父母這邊,他有空的時候會回來看看。
保姆何小平將雇主家的兒子拐走,26年里當親生兒子養(yǎng)著,直到她主動揭開此事。這個案件曾經轟動一時,但是至今未見到何小平受到什么懲處。
雖然近年來“買賣同罪”的呼聲越來越高,但是實際案例中,追究養(yǎng)父母責任的少之又少,幾乎沒有。
此次曹平父母堅持追究“養(yǎng)母”責任,則將另一個可能鋪在了大眾面前。
此事在網上發(fā)酵后,網友也是議論紛紛,各有各的看法。很多網友義憤填膺,支持親生父母起訴養(yǎng)父母,獲贊無數。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養(yǎng)父母畢竟養(yǎng)育了他32年,肯定有感情了,不是說舍就能舍的。有人說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否則可能再一次失去兒子。有網友則說曹平也為人父了,更應該體會到父母失去孩子30多年來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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