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做什么都要有個正確的態(tài)度,商業(yè)也是如此。
沃倫·巴菲特和查理·芒格能夠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就跟他們的一個態(tài)度或原則有關(guān):不可能和壞人做成一筆好生意。
只有經(jīng)歷過的人才能體悟到其中的深刻之處。
跟一個壞人(談),你不可能做成一筆好生意。芒格多次提醒人們,要相信那些最基本的人生常識,只要你遵循常識,那很多危險和悲劇就可以避免。
不做無意義的事,不把時間浪費在錯誤的人和事上,那你就能接近成功。
我們看現(xiàn)實中那些陷入巨大麻煩中的公司,它們都是遇到了很多的問題,但如果我們梳理其中的脈絡(luò),就會知道它們在某種意義上講可謂咎由自取。
在生意場上一直有種特別惡劣的價值觀,就是弱肉強食,勝者為王,不管你之前做過什么不道德的事,只要你賺錢了,你公司上市了,那你就是受人尊敬的“成功者”。
劉強東就曾批評過這種價值觀,不管這個人怎么坑蒙拐騙,只要有錢就是成功,“有錢就是牛人,就是能人”,劉強東表示,這種劣質(zhì)的文化和價值觀需要改變。
但很多生意人都信成王敗寇這套,比如某些所謂的金融技術(shù)公司,實際上就是做學(xué)生貸的,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可以投機,可以游走在灰色地帶。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這段話正是那些商人的寫照。
芒格有個理念,如果我知道自己會在哪里死去,我就永遠都不去那兒。這跟巴菲特的“不為清單”是一個意思。
就是說,好事和壞事都是明擺著的,我們應(yīng)該繞著那些危險的人和事走,不跟這樣的做生意就好了。
不過說起來容易,可很多人都克服不了自己的貪心和僥幸心理,他們覺得有利可圖,可以在爾虞我詐的漩渦里全身而退,他們對自己的聰明太自負了。
我有個熟人就是這樣,他在酒桌上結(jié)識了某個有背景的人,彼此勾連,賺了很多見不得光的錢,后來就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事實上,創(chuàng)業(yè)這么多年來,我見過的不管是公司老板還是什么單位的主管,只要是走邪門歪道的,就基本沒有真正取得成功的。
只看一時的話,賺錢非常爽,但如果長期來看,比如以10年為一個尺度去衡量,那投機取巧的人,大都是失大于得。
我認識某個單位的小領(lǐng)導(dǎo),原來撈錢的時候很得意,可臨近退休的時候,工作和生活都遇到了大麻煩。真的是悔不當(dāng)初啊。
所以,巴菲特和芒格的這個商業(yè)觀很重要,值得我們重視。第一,無論投資還是做公司做生意,都不要妄圖走捷徑,使巧勁。要知道慢就是快,行穩(wěn)才能致遠,厚積才能薄發(fā)。
第二,要主要保持生意的健康度,不跟不地道的人打交道,不跟價值觀有問題的人一起做生意。
要做到這兩點的話,其實也不容易,你可能要付出一些代價。
華為公司創(chuàng)業(yè)階段做市場很艱難,任正非就曾感嘆道,“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我們始終堅持創(chuàng)品牌的正派銷售,我們?yōu)榇巳掏捶艞壛硕嗌俅蠛贤??!?/p>
打個比方,你的公司去投標(biāo),如果甲方的負責(zé)人問你要好處你怎么辦?有些甲方公司的人會告訴你“有錢大家賺”,你如果拒絕了,那你的這個生意就黃了。
而有的公司卻巴不得客戶公司有這樣的人,這就是價值觀的不同了。
不該賺的錢無論如何都不要去賺,這是價值觀問題,也是原則問題。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你賺了不干凈的錢,遲早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天上不會掉餡餅,“桌子下的交易”從來都是讓人走向失敗的,歪財留不住,投機取巧、短期套利的快錢,其實最難。
客戶不是上帝,芒格認為優(yōu)質(zhì)的客戶才是上帝,而什么樣的客戶才是優(yōu)質(zhì)呢?就是你愿意與他交朋友的客戶,要想著大家長期合作,而不是光想著錢。世界那么大,為什么非要去凝視深淵呢,又沒有人拿槍逼著你。畢竟,人活著是為了吃飯,而不是為了賺錢,不要搞錯了人生的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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