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在一些人眼里還是個小孩,但說起來又不能完全算小孩,現(xiàn)在12歲的孩子,很多人已經(jīng)人高馬大的,體格堪比成年人。在古代,許多12歲的少年已經(jīng)要上戰(zhàn)場了。12歲,真的不能算小。近年來,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校園暴力也越來越頻繁。因為法律規(guī)定,未成年不用負法律責任,特別是14歲以下的未成年,就算違反了法律,也只是教育一下了事,甚至出現(xiàn)未成年叫囂“我未滿14歲,犯法了沒事”。
越來越多暴力事件的主人公年齡越來越低,而受害人往往是他們的同齡人,這樣的結果導致作惡的人不受處罰,受害人卻無處伸冤。有了法律的擋箭牌,一些未成年壞小子越來越囂張和肆無忌憚。
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曾經(jīng)的受害者及家屬越來越義憤,與之關聯(lián)的學校、社區(qū)等有苦難言。面對越來越多關于未成年犯罪年齡限制的呼聲,國家相關立法部門綜合各方面意見,對未成年犯罪規(guī)定作出了修改。
12月2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審議,草案再次完善十二周歲負刑責情形: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該負刑事責任。
換句話說,就是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雖未導致受害人死亡,如果其行為是“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也可被追究刑事責任。孩子犯錯,以教育為主,這本沒有什么錯誤。但是作為一個人,承擔責任既是法律上的責任,也是道德上的責任。不能因為年齡小,就放棄責任。這不僅是對法律的褻瀆,更是對道德的侮辱。
即便是宗教領域,也是需要懺悔和“放下屠刀”,一個是內(nèi)心的自我責難,一個是青燈素雅的陪伴,其實都是一種懲罰。任何犯錯都應該受到懲罰,不然怎么去安撫受害人的心靈呢?
生而為人,就有做人的責任,做錯事就要受到懲罰,不管是自我的懲罰還是法律的懲罰,都是讓人對犯錯的警示,提醒人們不要再犯錯。如果沒有懲罰,那只能讓犯錯的人沒有敬畏,會不斷犯錯下去。
法律上規(guī)定未成年人犯錯的年齡和相應的處罰,可以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及其家長明白,承擔責任是他們必須做的,不要因為年紀小就可以逃避責任,讓他們有承擔責任的意識,不敢犯錯的覺悟。
在法律之外,更多的是道德的監(jiān)控,有時候,道德的譴責比法律更心痛?;蛟S道德的懲罰沒有法律嚴厲,但道德的責任有時候更能讓人的行為受到制約。道德與人生活息息相關,道德更是長久流傳下來的行為規(guī)范。
12歲入刑,是未成年人道德責任的回歸,是未成年家長道德責任的加強,當未成年及其家長有了道德責任,就不會也不敢為所欲為,不會去傷害別人、不敢去做違法的事,因為這樣做了就要付出道德和法律的責任。
12歲入刑,是法律的進步,也是道德的負責。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都應該有責任,對自己負責,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只有有責任心的人,才懂得顧慮他人,才不會任意踐踏和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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