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規(guī)范
招聘管理
1.1.1 招聘組織管理
(1) 普通員工及一般管理人員招聘由 人力資源部 擬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批,用人部門參與面試等部分實施工作。
(2) 高級管理人員的招聘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負責),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助。
(3) 門店店長的統(tǒng)一招聘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審批,運營部參與面試等部分實施工作。
(4) 門店普通員工的招聘由門店店長組織實施,報運營部與人力資源部審批。
1.1.2 人力資源 規(guī)劃
(1) 每年底各部門根據(jù)公司整體發(fā)展目標與部門發(fā)展規(guī)劃對本部門人力資源情況進行盤點,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部門年度人才需求表》至公司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人力資源供給預測及各部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擬定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guī)劃,報總經理審批核準。
1.1.3 擬定招聘計劃
(1) 人力資源部不定期對各部門進行人力資源需求調查,根據(jù)部門填寫的《人力資源需求調查表》和年度人力資源規(guī)劃制定人才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2) 招聘計劃應包括招聘人數(shù)、招聘標準(年齡、性別、學歷、 工作經驗 、技能要求、個性品質等)、招聘經費預算、招聘具體行動計劃等。
1.1.4 招聘形式
1.1.4.1 外部招聘
1.1.4.1.1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jù)崗位和級別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合。外部招聘人員來源可來自內部職工引薦人員、職業(yè)介紹所和人才交流機構人員以及各類院校的 畢業(yè)生 。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 校園招聘 :將公司 招聘信息 及時發(fā)往學校畢業(yè)分配辦公室,對專業(yè)對口的院校有選擇地參加學校人才交流會,發(fā)布招聘信息并進行招聘活動。
(2) 媒體招聘:通過 大眾 媒體、報紙期刊發(fā)布招聘信息。
(3) 內部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yōu)秀人才,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4)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 人才招聘會 招聘。
(5) 委托中介公司招聘:對公司高級管理崗位的招聘可考慮通過人才中介招聘。
(6) 社會關系招聘。
(7) 定向實習。
(8) 進攻性招聘:即從自己的競爭對手那里爭奪自己需要的人才。
1.1.4.1.2 外部招聘流程
(1) 發(fā)布招聘信息
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性質,選擇不同的招聘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中應包括招聘崗位名稱、年齡、性別、學歷、技能要求、工作經驗等要求及招聘崗位職責說明。
(2) 初步篩選
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招聘崗位的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對篩選合格的簡歷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初試名單,不合格的簡歷存入公司人才庫,作為公司 人力資源 儲備。
(3) 初試
· 人力資源部在初試名單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面試通知,并要求應聘者面試時提供學歷、 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 面試前應聘者必須完整填寫《應聘登記表》,同時人力資源部應檢查應聘者學歷證書等原件。
· 初試由用人部門負責主試,人力資源部人員配合。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智力、品德、綜合素質以及 工作經驗 與能力進行初試和評價,做好初試記錄工作,在《 應聘人員面試測評表 》意見欄中填寫初試意見。
· 對于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可以在初試時安排筆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筆試題庫,題庫的試題由用人部門專業(yè)人員負責提供。
(4) 復試
· 對于一般管理人員以上的職位,需進行復試。
· 初試結束后一周內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初試結果安排組織面試和筆試合格的應聘者進行復試。
· 復試由復試小組進行,復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經理;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高級管理人才由總經理負責面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調。
·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將結果填入《 應聘人員面試測評表 》,當日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必要時人力資源部應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以核實員工工作情況。
(5) 審核和審批
普通員工及一般管理人員由所屬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考核,人力資源部門填寫《 錄用審批表 》并審批;中層級別以上的管理人員須由人力資源部門填寫《 錄用審批表 》,總經理審批。
(6) 錄用
人力資源部對審批合格者在五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錄用通知》,總部應聘人員在接到具體報到時間通知后,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xù),門店應聘人員可直接到相應門店報到。對社會應聘人員辦理相應勞動手續(xù);對被錄用的應屆 畢業(yè)生 向其所在 高校 發(fā)接受函,簽定就業(yè)協(xié)議書。
(7) 報到
· 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公司報到。如在發(fā)出錄用通知10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用人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延期報到并通知人力資源部。
· 新晉人員報到日,需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個人學歷、身份證明復印件等資料備案,人力資源部門驗收或由連鎖門店代為驗收其應繳資料,若資料不全,應15日內補辦。
· 錄用員工須填寫《員工檔案資料表》;交一寸免冠相片2張,相關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錄用員工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 錄用員工向人力資源部門、本人屬部門領取相關物品(公司的相關資料、辦公用品、制服、考勤卡等);制服領取按《制服領用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總部員工工牌于員工報到后一周內發(fā)放;門店員工經過門店實習及統(tǒng)一培訓后,方可發(fā)放工牌。
· 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8) 試用
· 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以上報人力資源部提前轉正。
· 新員工到崗后,門店/部門主管應指派專人(如老員工)對新員工進行日常訓練指導,并進行考核。
· 試用期的人員可以隨時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三天書面申請。試用人員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公司可隨時將其辭退。
(9) 轉正
· 試用期滿后的員工,采取員工本人、直接上級和部門經理評分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填寫考核意見。經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考核合格并經總經理批準者,可轉正定級,核定薪資。
· 新員工試用考核合格者提交轉正申請,根據(jù)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試用人員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或辭退。
· 普通員工及一般管理層級人員,轉正申請須經直接上級、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考核審批;店長、部門經理及部門主管人員轉正申請須經直接上級、總經理考核審批,人力資源部存檔。
· 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將審批情況反饋給當事人及其所在部門。
1.1.5 招聘工作評估
(1) 人力資源部應對招聘流程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進行跟蹤,以檢查招聘效果。從職位空缺是否得到滿足、聘用率與招聘計劃是否與符合、求職人員數(shù)量和實際雇用人數(shù)的比例等方面來評價招聘工作。
(2) 招聘活動結束后, 人力資源部 應調查求職者及新員工對招聘組織工作的意見、測量新員工的工作業(yè)績、研究每種招聘渠道的時間、成本和效果等評估招聘活動,作為招聘工作進一步改進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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