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1955—1965年軍銜制與現(xiàn)在實行的新軍銜制,在軍銜等級設置上有所不同,這一點大多數(shù)人是了解的,尤其是四十歲以上的人,對上一次軍銜制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1955—1965年軍銜制所實行的軍銜等級,并非最初就是這樣設定的,它在立法過程中曾經有過幾種方案。
新中國成立不久,我軍就將實行軍銜制的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1952年冬有關部門開始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具體事宜。1952年11月26日,總干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并中央軍委的報告中說,最近邀請總政、總后、軍務部和蘇聯(lián)顧問卡蘇林等,對實行軍銜制度所需進行的準備工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擬制了初步計劃,現(xiàn)報請軍委審批??偢刹坎康膱蟾嬷姓f,對于軍銜等級的設置,總干部部和蘇聯(lián)顧問的共同意見是設6等20級,即:
元帥三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
將官四級:上將、準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四級: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少尉;
軍士四級:準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二級:上等兵、列兵。
這一軍銜等級系列,與蘇聯(lián)當時實行的軍銜制基本一致,只是多了一級“準上將”,而蘇聯(lián)的大將與軍兵種元帥同級。其他各級基本都一一對應。至于中尉分兩級:“一級中尉”、“二級中尉”,也是受蘇聯(lián)軍銜制的影響。蘇軍的尉官分4級,我國分別譯作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而我們譯作上尉的俄文原詞,系由“資深的”和“中尉”組成,說明蘇聯(lián)本身也是把它作為中尉里面的一級看待的。
當時總干部部與蘇聯(lián)顧問還對一個問題意見不一致。總干部部認為“少將與上校之間擬有必要增加‘準將’一級”,主要理由是我軍當時軍、師干部共分6個等級,即:正軍、副軍、準軍、正師、副師、準師。這樣勢必出現(xiàn):“將較弱的軍長和副師長都合并為少將一級,在這一級內存在的懸殊很大”,如增加準將一級,即可解決這一矛盾。但蘇聯(lián)顧問持異議。蘇軍沒有準將軍銜,少將之下是上校,蘇軍的副師長通常為上校。如果我軍設準將,副師這一級一般可授準將,在兩軍交往中會對蘇軍不利。可見,總干部部主要是從我軍實際情況出發(fā),而蘇聯(lián)顧問考慮更多的是兩軍軍銜設置完全對等(至少不能高于蘇軍)。由于對這一問題未取得一致意見,總干部部呈請軍委裁定。
195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較1952年11月總干部部與蘇聯(lián)顧問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級,即少將與上校之間增設“大校”,這樣,既符合我軍實際,又考慮了蘇聯(lián)顧問的意見,同時,也參考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軍銜制。新方案共設6等21級,將原上將、準上將分別改稱“大將”、“上將”,將官依次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增設大校一級,依次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將原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依次改稱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少尉仍用原名。準尉以下等級不變。
195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公布的《軍官服役條例》和有關評定士兵軍銜的文件規(guī)定,軍銜設6等19級,較1953年條例草案減少兵種元帥、準尉兩級,大元帥與國家元帥銜稱均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余未變。確定的軍銜等級設置如下:
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這樣,終于形成我軍20世紀50年代軍銜制軍銜等級設置的格局。但在實際授予軍銜時,情況又有些變化:一是大元帥銜未授。大元帥是專為最高統(tǒng)帥設置的。當時,毛澤東身為黨的主席、國家主席和軍委主席,理應被授予大元帥銜,但由于毛澤東同志本人的意見,此銜一直空缺。而人們通常所說的“十大元帥”,實際上被授予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二是實際授予了準尉銜,這是由于當時我軍有幾十萬副排級干部,總部確定暫設準尉銜,以解決這批副排級干部的銜稱問題。此銜在這次軍銜制實行的10年里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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