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聲明:本文僅為分享學術(shù)經(jīng)驗。文章的中醫(yī)藥需在專業(yè)人士指導下才可使用。特別是文中的附片等。不能準確辨認疾病陰陽屬性者,不懂中藥材選藥、藥理及其煎煮服用法者,絕對不可抄襲使用。讀者更不可照搬醫(yī)案中的方劑醫(yī)藥用法,以免出現(xiàn)不可預料的后果。)
王克時據(jù)黃小龍先生整《吳佩衡傷寒論講義》謄錄
《太陽病》
*關于“太陽經(jīng)”的解釋,據(jù)唐容川說:“太陽者,天之巨陽也,彌綸萬物,只此陽氣而已矣。然其氣充塞于太虛,而實發(fā)于地下之水中,大地為水最多,因其水多是以化氣極多而充塞于萬物也。…… 而天氣之發(fā)于水中者,則不用火煎,只以日氣下交。日晝行于天,則光交于水,日夜行于地下,則光透入水。是以水被熏蒸而化為氣,騰出地上,則為天陽之氣,人身應之而有太陽膀胱寒水之腑,以司人周身之水,稱為寒水。以 水之本性原寒,而又為太陽經(jīng)者,以水中化氣,上行外達,則又為衛(wèi)外之巨陽,故稱太陽經(jīng)焉。此氣不自化,實借心火下交于水,乃蒸而為氣。人之有心,如天之有日,天日下交,而大地之水皆化氣上騰,心火下交而膀胱之水亦化氣上達,心火之所以能下交者,則以小腸為心之府,導心火下交于膀胱也。根據(jù)以上理論,可以說太陽為人身之綱領,統(tǒng)轄周身皮膚、毛竅、營衛(wèi)、百脈經(jīng)絡,所以太陽之氣,外達于皮膚毛竅,則為衛(wèi)外之陽氣,其經(jīng)絡循行人身之背,則為太陽之經(jīng),至于毛竅,乃太陽寒水氣化出路,一切外邪之來,必由毛竅而入,先傷太陽之氣或太陽之經(jīng),故曰太陽病。
*在生理病理方面,又據(jù)黃坤載說:“癸水溫而壬水寒則治,癸水寒而壬水熱則病,癸水病則必寒,壬水病則多熱。以丁火化于癸水,故少陰之臟,最易病寒,壬水化于丙火,故太陽之府最易病熱。是以病寒者,獨責癸水,而不責壬水,病熱者,獨責壬水,而不責癸水也。”這已說明太陽與少陰的關系極為密切,并又說明足少陰腎只有寒證而無熱證,手少陰心有熱證也有寒證,足太陽膀胱熱證多而寒證少,也是符合于臨床實際的。
以上兩段編者認為理論正確,特摘錄以作學習和研究的參考。
《太陽病小結(jié)》
▲ 正治
本章內(nèi)包括太陽本病及變證兩大類。本病又分經(jīng)病(即表證)與腑病(即里證)。
*在經(jīng)病中有風中太陽肌表(常自汗出)之桂枝湯證和傷寒太陽膚表之麻黃湯證,即表虛自汗與表實無汗兩證。
*在腑病中有膀胱蓄水與蓄血之不同,應分別用五苓散利水或桃核承氣湯、抵當湯、抵當丸攻下逐瘀。
▲ 變治
除桂枝、麻黃兩方之發(fā)汗法外,由于體質(zhì)不同,所表現(xiàn)之兼證亦有差異,故治療之方劑即須加減化裁。
*如中風兼喘,用桂枝加厚樸杏仁湯;
*太陽涉及陽明項背強幾幾,無汗用葛根湯,自汗用桂枝加葛根湯;
*太陽表實無汗證兼陽明燥煩、渴飲,用大青龍湯;
*太陽病心下有水氣兼咳而微喘、不渴,用小青龍湯(若偏寒加附子,偏熱渴飲加石膏);
*風寒兩感,寒熱如瘧,用桂麻各半湯或桂枝二麻黃一湯;
*風濕相搏用桂枝附子湯或甘草附子湯。
*傷寒脈結(jié)代,心動悸,用炙甘草湯等,均屬于太陽病變治的范圍。
▲ 禁忌
用桂枝、麻黃兩方發(fā)汗,尚須注意禁忌之證。
*如太陽病初起之表虛自汗證,禁用麻黃湯;表實無汗證和服桂枝湯后氣不上沖者,均禁服桂枝湯;
*又如尺中脈微或尺中脈遲之里虛證,以及咽喉干燥者、淋家、瘡家、衄家、亡血家、汗家和胃素有寒等證,均不可以麻黃湯發(fā)汗。
*此外,太陽表熱證即麻杏石甘湯證,應禁服桂枝湯與麻黃湯。
*又凡太陽已傳經(jīng)變證而太陽證已罷,絕不能再用發(fā)汗法,必須加以注意。
▲ 傳經(jīng)
太陽病或傳陽明,或傳少陽,或傳三陰,即為傳經(jīng)。欲知傳經(jīng)與否,應診查其脈證。
*第四條:“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
*又第五條:“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由于傳經(jīng)變證關系,故在三陽病中有合病、并病之分,亦有病邪不經(jīng)過傳經(jīng)而直中三陰之證,當在具體條文中詳為分析,舉例從略。
▲ 失治
太陽病日久不進行治療,即為失治,其病情有未變或已變兩種:
*病情未變者,如第二七條:“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fā)其汗……麻黃湯主之。”
*病情已變者,如第四九條:“中風發(fā)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 誤治
因為發(fā)汗不得法,或汗下倒施,或用吐、水、火等療法失宜,均為誤治。經(jīng)過誤治之后,不外傷陰、傷陽或陰陽兩傷,及亡陰亡陽等變證。
*如傷陽脈促,胸滿,用桂枝去芍藥湯,若微惡寒者,加附子;
*汗漏不止,用桂枝加附子湯;
*扶陽抑陰,用干姜附子湯;
*滋陰復液,用桂枝加芍藥生姜人參新加湯;
*陰陽兩救,用芍藥甘草附子湯或茯苓四逆湯。
*又如邪熱灼肺,汗出而喘。用麻杏石甘湯;
*心悸欲按,用桂枝甘草湯。
*欲作奔豚,用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必發(fā)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用桂枝加桂湯(或更加附子);
*汗后腹脹滿,用厚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
*水氣上沖胸,用苓桂術(shù)甘湯;
*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用真武湯。
*更有傷陰邪從熱化之調(diào)胃承氣湯證。傷陽邪從寒化之四逆湯證。
*余熱不除,心腎陰虛不重之梔豉湯證。
*水熱互結(jié)之大、小陷胸湯證。
*誤用水療,表邪被郁,肉上粟起之文蛤散證。
*寒濕結(jié)之三物白散證。
*利下不止,表里不解之桂枝人參湯證。
*氣滯心下作痞之五瀉心湯證。
*噫氣不除之旋覆代赭石湯證等。
均為誤汗、吐、下、火、水之變證及救逆之法。
(總結(jié))
觀以上太陽病正治、變治、傳經(jīng)、失治及誤治后,即可知六經(jīng)各證大都由太陽病變化而來,因而明確本章在《傷寒論》中的重要意義。更重要者,從太陽病之傳變關系上,明確“辨證論治”規(guī)律,可以收到執(zhí)簡馭繁之效,如能靈活掌握此一規(guī)律,雖然疾病千端,而治法萬變,自能應付裕如。因此,學習祖國醫(yī)學,必須深入鉆研《傷寒雜病論》。
《陽明病》
*以六經(jīng)立論,陽明二字,是取太少兩陽合并于人身之前兩陽相合,故曰陽明。
*再以天人同氣立論,陽明者,在天之六氣中“五之氣陽明燥金”,在人則大腸之經(jīng)應之,故人身六經(jīng)陽明以燥金主令。
*《內(nèi)經(jīng)·素問·六微旨大論》云:“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笨梢娫餅殛柮髦練?,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大腸。根據(jù)司化、從化之理,手陽明大腸以燥金主令,胃土從令而化燥,亦足以證明陽明以燥氣為主。
據(jù)唐容川云;“此氣在人,則屬胃與大腸,在天則屬申酉二辰,申當坤方屬土,酉當兌方屬金,在四時當七八月,為燥金用事之候。蓋天地只是水火二氣化生萬物,水火相交,則蒸而為濕,燥與濕反,乃水火不交之氣也?;鸩徽羲?,則云雨不生,水不濟火,則露澤不降,水不潤則木氣不滋,而草木黃落,火不蒸則土 返其宅而膏脈枯竭。究水火之所以不交,則由于金性之收,收止,水火各返其宅,故神名蓐收。令司秋月草木枯槁,水泉涸竭,是為燥金用事之驗也。”又云:“人身稟天地之燥氣,于是有胃與大腸,二者皆消導水谷之腑,惟其稟燥氣,是以水入則消之使出,不得停于胃中?!庇衷?/span>:“若胃之燥氣不足,則水停矣?!竽c燥氣不足,則為溏瀉,此胃與大腸所以必有此燥氣而后能消水谷也。然而燥氣太過,則又為結(jié)硬等證,必賴太陰之濕以濟之?!?/span>
由此可見,人體內(nèi)燥濕調(diào)停,則為生理現(xiàn)象,如燥濕不調(diào)協(xié),又為病理變化。若濕盛則燥從濕化,燥盛則濕從燥化,此即物理相互同化之理,如投少許之水于爐火之中,則水被火同化,投少許之火于盆水之中,則火又被水同化,實為必然之趨勢。燥濕之偏盛又與水火有關,水勝則土濕,火勝則土燥。
此氣又有陰燥陽燥之分,陰燥是火不蒸水,陽燥是火旺灼陰。所謂火旺,即壯火食氣,是為邪火而非真火也。
本章所言之陽明病,即本經(jīng)燥氣過盛之病。燥氣之所以成病,多由太陽病誤治或失治,表邪傳入陽明,從其燥化,燥邪灼陰,津液被耗,水分涸竭所致。本病因燥熱發(fā)展和津液缺乏程度之不同,應分經(jīng)腑兩證,其具體內(nèi)容在下面各條中逐一分析。
《陽明病小結(jié)》
▲陽明病之病因多系陰虛陽燥,復感客邪或汗下失宜及過利小便等,耗傷津液,以致邪傳陽明而從燥化,燥則生熱,因此,本病以“胃家實”三字為提綱,“惡熱”二字為病情。
所謂“胃家實”,是胃腸有燥熱邪火亢盛之實據(jù),而非實滿之意;至于“惡熱”,乃因邪熱內(nèi)蒸,太陽證已罷,表里俱熱故“惡熱”二字為本證之特征病情。
▲陽明病之外證,是“身體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此本病已化燥之主要之癥狀。
▲陽明病之脈象,因熱實于內(nèi),鼓動血脈,故其脈應之而大。
▲陽明病之治法,應分清法與下法兩大類。
※ 一為清法:
*邪熱在經(jīng)者,有下后或誤治后余熱未清,證見心中懊儂之梔豉湯證;
*有三陽合病,偏重陽明之白虎湯證;
*有熱盛傷津,或大汗出后,大煩渴,脈洪大,或吐下后津傷化熱?;蚶餆嵋咽?,太陽表邪未罷,背微惡寒之白虎加人參湯證;
*有水蓄不行,津液缺少之豬苓湯證。
※ 二為下法:
*邪熱已入腑,有未經(jīng)吐下,心中煩,或發(fā)汗不解,蒸蒸發(fā)熱及吐后腹脹滿之調(diào)胃承氣湯證;
*有汗多傷津,便硬譫語,或譫語,潮熱,脈滑疾,或太陽病吐下和下及過汗后傷津,傳胃成實之小承氣湯證;
*亦有下后仍心中懊儂,有燥屎?;蛳潞竽c中燥屎復結(jié),喘冒不能臥。
*或二陽并病,表證已罷,燥屎內(nèi)結(jié)?;蚶@臍痛,煩躁,或腹?jié)M不減,減不足言。
*以及三急下救陰之大承氣湯證;
*又有脾不輸津,致成脾約之麻仁丸證。
*及大腸不潤,大便難之蜜煎導潤腸方法。
*此外,尚有嘔多不可攻,面赤不可攻等陽明病禁下證;
*有傷寒經(jīng)吐下后病不解,不大便十余日,潮熱,如見鬼狀,劇則不識人,微喘直視。有陰陽二證之分以及譫語、鄭聲之預后等條,因與下法有關,亦附入本節(jié)范圍。
▲陽明病兼證:
*有陽明太陰濕熱郁蒸發(fā)黃之茵陳蒿湯證;
*有身熱發(fā)黃之梔子柏皮湯證;
*有表實閉束,濕熱內(nèi)郁,發(fā)黃之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證;
*有太陰兼少陰寒濕發(fā)黃證;
*尚有邪熱與蓄血相結(jié)合之抵當湯證和漱水不欲咽,必衄之證等。
以上各證,即為陽明病之主要內(nèi)容。
《少陽病》
少陽為天地生陽之氣,從陰出陽,發(fā)育萬物,故曰少陽。
*在自然界以一歲而論,屬于春之正、二、三月,以一日而論,則為寅卯辰三時。蓋天陽之氣,在冬令亥、子、丑三月,潛藏于地下寒水之中,至春令寅、卯、辰三月漸升于地面之上,草木稟此陽氣而萌芽始生,陽氣日升,草木亦漸發(fā)榮,故《內(nèi)經(jīng)·素問·四氣調(diào)神論》云“春三月,此謂發(fā)陳”,即因春陽上升,啟故從新之義。至于由春而夏,則為木令而交火令,觀其出于冬而交于夏,是為水生木、木生火之象,因此少陽之初,乃水木之陽,少陽之終,則為木火之陽也。
*再從一歲之六氣而言,少陽為三之氣,是因升浮地面之陽氣與夏日之熱相合而生暑。
*又從天人合一立論,人稟少陽之氣而生三焦與膽,三焦生于腎系,秉水中之陽達于氣海,上聯(lián)肝膽是為水生木?!秲?nèi)經(jīng)》所謂“少陽屬腎”即指秉腎陽之義也。《內(nèi)經(jīng)·素問·六微旨大論》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是因膽布氣于胃中,故木能疏土,以化水谷之精氣上達胸膈以至心包,則甲木能生相火,所以少陽之主氣為火也。夫水生木為少陽之根源,木生火為少陽之功用。
*少陽在人身生理方面,水火調(diào)和,風木不郁,則少陽舒暢,百病不生;
*在人體部位方面,以六經(jīng)而言,是二陽三陰之間、入陰出陽之界;
*在病理方面,太陽為表,陽明為里,少陽為半表半里;
*在病機傳變方面,病邪入與陰爭則寒,出與陽爭則熱,爭則病作,息則病止,故證見寒熱往來。如陽盛陰衰,則但熱不寒而人陽明;陰盛陽衰,則但寒不熱而入太陰。
*在本病之來源方面,是由太陽病傳變而來,或由本經(jīng)氣化之偏勝而為病。
*在去路方面,除傳陽明和三陰外,惟有經(jīng)過適當之治療,使病邪得少陽樞轉(zhuǎn)達于太陽,從皮毛得微汗而解,任何傳變絕不至復傳太陽。
*在治療方面,本證既非風寒外束之表證,故不可發(fā)汗,又非燥熱內(nèi)實之里證,故不可攻下,更非結(jié)聚于胸膈痰飲證,故不可涌吐,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間,只宜于和解之法,以小柴胡湯清解半表,而杜陽明之路,溫補半里而閉太陰之門,使陰陽不至偏勝而平衡,則少陽之病可愈矣。如誤用溫針、汗、下以及利小便等法,以致相火不潛而上炎,耗其津液而從燥化,因此,少陽病傳陽明者較多,而傳太陰者較少,傳少陰與厥陰者,亦不如傳陽明之多也。
*手少陽之經(jīng)脈由手走頭,足少陽之經(jīng)脈由頭走足,故少陽病之提綱“口苦,咽干,目?!本鶠轭^部之癥狀;除提綱外,喜嘔之病情及胸脅苦滿、寒熱往來等癥狀亦為重要,在診斷少陽病時,應注意及之。關于具體內(nèi)容,詳以下各節(jié),不贅。
《少陽病小結(jié)》
▲ 少陽病主要脈證是脈弦細、口苦、咽干、目眩及寒熱往來、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等。
▲ 少陽經(jīng)在二陽三陰之間,半表半里,陰陽交界之地,邪傳少陽,既不在表,故不可發(fā)汗,又不在里,故不可吐下,只宜用和解之法,以小柴胡湯清解半表而杜陽明之路,溫補半里而閉太陰之門,使其陰陽不致偏盛,表邪解于本經(jīng),此即和解之義。
*如誤發(fā)汗、溫針、利小便等傷陰,則邪易傳陽明。
*誤下傷陽,則邪易傳太陰,在治療上必須注意!
▲ 在合病方面:
*如邪傳少陽而太陽表證未罷,用柴胡桂枝湯合方兩經(jīng)并解;
*少陽陽明合病,用大柴胡湯里外兩解;
*少陽病誤下后,胸脅滿而嘔,潮熱,用柴胡加芒硝湯兼解少陽、陽明之邪;
*誤下傷中損液,本證未罷,用柴胡桂枝干姜湯和解少陽,寒熱并進以調(diào)理陰陽;
*誤下胸滿煩驚,用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證不符,尚待研究);少陽變證,胸中熱,胃中寒,用黃連湯清上溫下。
▲ 以上各證仍以少陽為主。
▲婦人熱入血室,
*經(jīng)水適來,證見胸脅下滿、譫語,用針刺期門以瀉實邪;
*經(jīng)水適斷,證見寒熱往來如瘧狀,用小柴胡湯解外,則血自下而愈;證見暮則譫語如見鬼狀,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其病可能自愈。
《太陰病》
太陰者,陰之極大者也。
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人為脾。濕者,太陰土氣之所化也,土寄居于四季之月,而旺于長夏。蓋天地只以水火二氣化生萬物,長夏之時,水火相交,蒸而為濕。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逼⑺局?,內(nèi)為膏油,外為肌肉,脾陽旺,則運化水谷之精微,化生膏油,從內(nèi)達外,以生肌肉,是內(nèi)外皆脾之物所充周也,故曰太陰。言其大無不包,是象夫地也。其體為地,其用為土。
《內(nèi)經(jīng)·素問·六微旨大論》云:“太陰之上,濕氣治之?!睗裾撸林練庖?,故太陰以濕土主令,辛金從令而化濕,陽明以燥金主令,戊土從金而化燥。己土之濕為本氣,戊土之燥為子氣,故胃家之燥,不敵脾家之濕。燥濕調(diào)停,則為正常之生理氣化,如燥濕偏盛,則為反常之病理變化。由于子氣不敵本氣,燥從濕化,故病則土燥者少,而土濕者多,土燥方能克水,濕則不能克水而反被水侮土能克水者,除傷寒陽明腑證外,百病之作多由土濕,故太陰之為病,屬于濕寒者多,而燥熱者少也。其治法,如濕寒偏盛,燥從濕化,而病者即溫中燥濕以驅(qū)寒;燥熱偏盛,濕從燥化而病者,又當寒中潤燥以瀉熱,使燥濕調(diào)協(xié),寒熱不偏,則其可愈。余詳以下各條,不贅。
《太陰病小結(jié)》
太陰病之主證,即提綱,為“腹?jié)M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jié)硬”。
*因自利不渴,食不下為本病特征,故正治之法宜四逆輩。
*若太陽病誤下,轉(zhuǎn)屬太陰或陽明而成脾陰虛或胃腸熱之證,表亦未解者,又有桂枝加藥藥或大黃之兼治法;但如脈弱,續(xù)自便利,胃氣已弱,則應減去大黃、芍藥,或酌加桂枝、附片,以免傷中而損脾胃之陽,因太陰本病是里虛寒證故也。
《少陰病》
《內(nèi)經(jīng)》云:“少陰之上,熱氣治之。”
熱者,少陰君火之所化也。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心。
手少陰以君火主令于上,屬心火;足少陰以癸水從令于下,屬腎水。水火不同氣,而以君火腎水上升而交于火,水火互根,陰陽交濟,二氣合為一氣,故心火不上熱,腎水不下寒。
其一病,心火上炎而為熱,腎水下潤而為寒,水火不濟,遂成冰炭矣。少陰病但見其下寒,而不現(xiàn)其上熱者,以水能勝火,而火不能勝水,病則水勝而火負,一定之理也。水之所以不勝火者,全賴乎中州之土防其陰邪,則寒水不至泛濫,而君火不至漸亡。蓋胃之燥土旺,則水邪不作,少陰不病也。中氣一敗堤防崩潰,寒水無制,侵凌君火,上則飛灰不燃,下則堅冰不解,雖有四逆、真武之法,第恐陽神已去,陰魂徒存,挽之末路,桑榆難追。故少陰之死證,總因中土脾胃之氣敗也。
更有進者,少陰心腎雖主水火,而實化生氣血,氣生于腎,統(tǒng)于肺,其在臟腑則曰氣,而在經(jīng)絡則為衛(wèi);血生于心,藏于肝,其在臟腑則為血。而在經(jīng)絡則為營,營衛(wèi)者,經(jīng)絡之氣血也。故太陽受病,為營衛(wèi)不和,少陰受病,是氣血不調(diào)與水火不濟。因此,太陽與少陰之關系極為密切也。至共外衛(wèi)皮毛,內(nèi)溫肢體,充實臟腑,化生津液,消化飲食,吸收與輸送營養(yǎng),排泄糟粕、皆為氣血之作用。因為氣旺則血旺,氣行則血行,氣衰則血衰,氣滯則血不行,氣雖無形面能控制有形之血,故應以氣為主,血為輔。由此可見,心腎為氣血之本、性命之根,其在人身之重要可知矣。所謂心屬火,是形容其熱,腎屬水,是形容其寒,故少陰病有寒化、熱化之分,有經(jīng)病、臟病之別,但因水克火之關系,其病始得之,易從寒化。至于此病之源,有外邪直中者,有由太陽次第傳入者,亦有因誤治而傳變者,其治法自又不同,特按各條分析于下。
《少陰病小結(jié)》
▲少陰病提綱為“脈微細,但欲寐”,此示人水寒陽虛之脈證,可見邪入少陰易從寒化。
▲少陰寒化證。
*有兩感于寒,始得之,反發(fā)熱,脈沉之麻辛附子湯證,及得之二三日之麻黃附子甘草湯證;
*有水寒土濕,督脈陽虛,證見手足寒,肢體痛,脈沉,或背惡寒,口中和之附子湯證;
*有陰盛陽虛,寒濕下利,心腎不交之白通湯證;
*有邪陰太甚,真陽過虛,服白通湯后利不止,厥逆無脈,干嘔煩之白通湯加豬膽汁湯證;
*有腎陽下虛,寒水泛濫以致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之真武湯證。
*有陰盛格陽,證見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面色赤之通脈四逆湯證;
*有寒濕下利,便膿血或兼見腹痛,小便不利之桃花湯證;
*有陽虛里寒脈沉之四逆湯證;
*亦有寒水侮土,證見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之吳茱萸湯證。
**以上各證在治療上以溫經(jīng)散寒、扶陽抑陰為主。
▲至于少陰熱化證。
*有亢陽灼陰,真陰涸竭,心腎不交,以致心中煩,不得臥之黃連阿膠湯證。
*及下焦陰虛有熱,證見咳而嘔、渴之豬苓湯證。
*除此以外,有陽明燥熱灼陰,土勝水負,負之太過,腎水涸竭之三急下證。*以及脈證不詳,尚須研究之四逆散證。
▲ 少陰經(jīng)脈循喉嚨,絡舌本,故本病有咽痛及咽中生瘡之豬膚湯、甘草湯、桔梗湯、半夏散及湯、苦酒湯等證。
少陰病陰虛陽盛者不可發(fā)汗,陽虛陰盛者亦不可發(fā)汗,復不可攻下,否則變證危篤難治,或有生命之虞。
少陰寒化證,以陽氣之存亡決定預后之良否,故本病有自愈證、可治證、不治證及死證。在始得之或可治之際,亟應早期適當治療,庶免貽誤為要!
《厥陰病》
《內(nèi)經(jīng)》云:“厥陰之上,風氣治之?!憋L者、厥陰木氣之所化也。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肝。
足厥陰肝以風木主令,手厥陰心包之火從母化氣而為風,是為母氣用事,子弱未能司權(quán),則為子從母化之正常生理。蓋水能生木而木生火,木協(xié)火氣則上熱,秉水氣則下寒,火勝則熱,水勝則厥,熱為生機,厥為死途。厥熱勝負之間,又以中氣存亡為生死之關鍵。熱勝則火旺而土生,厥勝則水旺而土死,生死之分由此而定矣。然土之所依靠者,火也,土虛,實由君火之衰不能勝水土能克制者,水也,火衰則寒水反來侮土。少陰之病,燥土雖能制水,但反被水侮者多。
厥陰之病,木邪賊土,而水亦侮土,故弱土必敗。由于中氣之敗,是以厥逆吐利之證,較少陰尤多。
至于利多于吐者,緣五行相克,各有不同。膽胃皆陽府而主降,但因膽木克胃土、則氣逆而不降,所以少陽陽明之病,嘔多而利少。肝脾皆陰臟而主升,但因肝木克脾土,則氣陷而不升,故厥陰太陰之病,嘔少而利多也。
厥陰為陰極之臟,陰極則陽生。陽熱來復,溫熙中土,中氣得蘇,則升降運轉(zhuǎn),陽和四布,厥逆回溫,而嘔利自止,有如出寒谷而登春臺,起沉疴而復健康。若陽不來復,厥弗回溫,而成純陰無陽,孤陰不生之死證者亦復不少。
本病之證候,有純寒之厥、純熱之厥、厥熱勝復與寒熱錯雜之厥,故治法有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及寒熱并用等,容在下面各條分別述之。
《厥陰病小結(jié)》
厥陰病提綱“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只能說明為上熱下寒之證,不能包括寒厥、熱厥及厥熱勝復各證。
在寒熱錯雜中,除以烏梅丸為主方之上熱下寒證外,尚有干姜黃芩黃連人參湯所治之中寒上熱證,亦屬于寒熱并用之治法。
本病由于陰陽不相順接,故主證見手足厥冷,且厥逆之證又較多,如冷結(jié)膀胱關元之手足厥冷證、食則吐蛔之蛔厥證純陰無陽之臟厥證、太陽兼厥陰手足厥寒之當歸四逆湯證,又內(nèi)有久寒之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證、陽虛陰盛手足厥逆之四逆湯證、水飲內(nèi)停而厥之茯苓甘草湯證、熱深厥深之白虎及承氣湯證,以及尚待研究之麻黃升麻湯證。
以上各證有寒厥、熱厥、蛔厥、臟厥與水飲內(nèi)停而厥之不同,必須辨證明確,庶免誤治。
除此以外,胃寒上逆沖擊厥陰經(jīng)脈之吳茱萸湯證、陽復太過之白頭翁湯證,雖無厥逆癥狀,但仍屬厥陰病范圍,且為易見之證,亦應切實掌握。
更重要者,本病是正邪相爭之最后階段,病情較為復雜而嚴重,故預后診斷極關緊要。其預后之良否,又以陽氣之存亡為轉(zhuǎn)移,如陽熱來復者、陰邪漸退者生,陰邪漸勝而陽不復者死。因此,在治療厥陰寒證時,遂應早期扶陽抑陰,以免拖延到純陰無陽之際,則不可救藥矣。
至于厥少二陰病,死證較多,其不能治之因,總緣陰寒內(nèi)盛,陽根已絕,由是以觀,凡治療三陰虛寒證,必以扶陽為貴,希學者注意及之。
《厥陰病綱要》
·本病提綱能否包括厥陰各證?
※原文小結(jié):“厥陰病提綱'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只能說明為上熱下寒之證,不能包括寒厥、熱厥及厥熱勝復各證。”
※原文釋:厥陰肝木之氣喜溫,其氣機是自下而上,由左而升。病則風動火郁,耗傷肺液,以致消渴。木氣不舒,郁勃沖擊,故氣上沖心,心中疼熱。木郁賊土,脾陷胃逆,故饑不欲食。木盛土虛,胃中寒冷,蛔蟲不安,食不下消,胃氣愈逆。是以食則吐蛔。本證上部雖熱,而中下則寒,若誤下之,則脾腎之氣愈敗,故利不止。
※原文按語:本條是厥陰病中之寒熱錯雜,上熱下寒證,除此以外,尚有下利厥逆之純寒證,有熱深厥深之純熱證及熱利后重之便膿血證,有陰陽偏盛之厥熱勝復及經(jīng)脈不舒,手足痙攣之抽風證,亦有厥熱平衡之自愈證等,均非本提綱所能包括。由此可見,厥陰病情較為復雜,必須詳為辨證,以免貽誤。
《差后勞復病》
大病新差,氣血尚虛, 健康未復,必須慎起居、節(jié)飲食以防復病。
*病后有因勞而復者,名曰勞復;
*有因食而復者曰食復;
*又在病愈后,衛(wèi)陽不固,凡理發(fā)、洗頭、沐浴、濯以及更換衣服等,均易感冒復病。
因此,醫(yī)者應告知病家大病初愈,務須注意調(diào)護,而免復病為要!
《差后勞復病小結(jié)》
本章專敘差后勞復病。
*勞復者,有枳實梔子豉湯證;食復日暮微煩者,應減食物。
*尚有大病愈后中寒久唾不止之理中湯證。
*傷寒愈后虛贏少氣欲吐之竹葉石膏湯證。
*又傷寒愈后更發(fā)熱之小柴胡湯證。
*以及脈浮者可以汗解,脈沉實者可用下法。
*更有大病差后腰以下有水氣之牡蠣澤瀉散證等。
但以上各條,大都癥狀不夠充分,必須依照編者分別補充之意見詳為分析,切實掌握辨證論治之精神,以免貽誤。
(王克時據(jù)黃小龍先生整理《吳佩衡傷寒論講義》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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