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分析】
1.治求其屬
"治求其屬""指治病必須探求疾病的本質屬性,針對其本質屬性進行治療,即《素問】 ·陰陽應象大論》所言之"治病必求于本"。由于陰陽是病之根本所在,故"求其屬"又須進一步落實到疾病的陰陽屬性。然而陰陽對立互根,相反相成,所以陰虛可致陽亢而現熱證,陽虛可致陰盛而現寒證。故本文所言的"治求其屬"又特指因陰虛而致的虛熱證,陽虛而致的虛寒證的治療而言。
一般而言,熱證有實熱、虛熱之別。前者系因陽熱偏勝而致。故須"治熱以寒"。用寒涼
清熱法。但對虛熱證,因其系虛不能涵陽,陽氣偏六而致。病雖現熱癥。伯本質在陽虛,若采用與實熱證同樣的"治熱以寒",則非唯虛熱不除,且更傷陽氣而變生他證,即經文所言的"有病熱者,寒之而熱,·····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同樣,寒證有寒邪所傷之寒實證。
亦有因陽氣虛衰,氣失溫煦的虛寒證,前者固然可以用辛熱藥"治寒以熱",但虛寒證若用辛執(zhí)散寒,同樣不能除去其寒反 而更傷陰精而變生他證。由此可見。對干陰陽盛衰偏頗而致的寒證和熱證。正確施治的關鍵在干辨清其虛實,對干虛熱、虛寒證,尤其必須掌握其陰虛而致陽亢,陽虛而致陰盛的病機本質,然后根據其病機本質分別采取"取之陰"---通過養(yǎng)陰法以滋養(yǎng)陰精,陰精得壯,則陽氣得以涵養(yǎng)而不亢旺,虛熱自退;"取之陽"-—通過溫陽益氣以補益陽氣,陽氣得旺則陰寒自消,虛寒證象亦除。對此,王冰概括為"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殊為精當。
2.治病之內外先后
經文提出了中外(表里)俱病時治療先后的原則;"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即使"從內之外而盛于外","從外之內而盛于內"者,亦應分別"先調其內"和"先治其外",蓋因先病者,為病之所起,為其"本",故不論其內外之盛與不盛,均須先治,亦是"治病必求干本"的原則。至于"中外不相及",沒有明顯關聯關系,則按其輕重主次而"治主病"。
3.五味偏嗜致臟氣失調
五味入五臟,增益五臟氣,是《內經》多處強調的理論,《素問。宣明五氣篇》亦有相同的論述。五味對五臟有相應的親和作用,故藥食五味能夠增補相應的臟氣。但人體之氣貴平平衡協調,故飲食五味之攝入以均衡為宜,若五味偏嗜,則臟氣失衡,互相克伐而致病,即經文所謂"氣增而久,夭之由也"。由此可見藥食五味對五臟的正反兩面性作用,及均衡飲食五味的重要意義。與《素問·生氣通天論》所言之"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五臟),傷在五味"之論可以互參。
4."以平為期"的治則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提出了協調陰陽的重要治療原則。此原則可用于指導各種疾病的治療,是"治病必求于本"思想的反映和具體運用。人體是一個陰陽協調平衡的有機體,其疾病的發(fā)生無非是多種因素導致陰陽失調的結果,因此治療的目的就是要恢復陰陽平衡,使生命活動歸于正常。
【臨床運用】
1."治求其屬"的臨床運用
"治求其屬",就是治療過程中,要尋求并針對疾病屬性而治,由于陰陽失衡是導致疾病的根本原因,陽勝者陰必病,陰勝者陽必病,所以治"求其屬",往往要落實到疾病的陰陽屬性,抓住其陰陽盛衰本質進行論治。
張景岳《類經。論治類》曰∶"諸寒之而熱者,謂以苦寒治熱而熱反增,非火之有余,乃真陰不足也。陰不足則陽有余而為熱,故當取之干陰,謂不官治火也,只補陰以配其陽,則陰氣復而熱自退矣。熱之而寒者,謂以辛熱治寒而寒反甚,非寒之有余,乃真陽之不足也。陽不足則陰有余而為寒,故當取之于陽,謂不宜攻寒也,但補水中之火,則陽氣復而寒自消也。"即是對"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的進一步發(fā)揮,后世治虛熱證的滋陰潛陽法、治虛寒證之溫陽益氣法,均是這一理論的具體運用。而"取之陰"、"取之陽"亦成為后世補腎滋陰和補命門火等治法的立論依據。
2.五味入五臟及偏嗜致病理論的臨床指導意義
五味入口各歸其所喜,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腎。這種五味入五臟的理論是中藥學藥物歸經學說的理論基礎。如川木瓜味酸入肝經,具有舒筋活絡功效,治療筋脈拘攣等;黃連味苦入心經,具有清心火,解熱毒的功效,用于熱病熱盛火熾、壯熱、煩躁等;麻黃、薄荷味辛入肺經,具有宣肺解表功效,用于外感表證或喘咳等;甘草甘味入脾經,具有補氣健脾的功效,用于脾胃虛弱,中氣不足等;鹿茸咸味入腎經,具有補腎陽,益精血,強筋骨的功效,用于腎陽不足,精血虧虛等。但五味久服或偏嗜會引起某一臟氣的偏勝,導致疾病發(fā)生,故《素問·宣明五氣篇》有"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咸走血,血病無多食咸;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之說。臨床上,我們既可根據五味入五臟理論運用藥物及食物的五味調治疾病,又可從其偏勝與否探求疾病的病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