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樂曲多以《第×交響曲》《第×鋼琴協(xié)奏曲》等編碼記錄,大多沒有標題。我以前也不能理解,認為用編號來稱呼藝術(shù)作品,未免也太失水準了吧。就拿貝多芬的交響曲來說吧,第三交響曲就有《英雄》這個標題,第五交響曲《田園》也有標題。但是,貝多芬的九部交響曲中,只有第三、第五、第六部有標題。
沒有標題的話,一開始很難產(chǎn)生親切感。比起只叫作第三交響曲,帶有《英雄》或《田園》這樣標題的更能聯(lián)想到曲目內(nèi)容。理查德·施特勞斯的交響詩《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是從尼采的同名著作獲得靈感而創(chuàng)作的,即使不知道尼采,只看到這標題就能想象其內(nèi)容了。
盡管如此,沒有標題的作品仍不計其數(shù)。這是因為,音樂作品是只有音樂的獨立存在,即使不添加任何語言也不顯突兀。比如第六交響曲《田園》,聽起來像是描寫田園風景,但音樂卻并非僅僅描寫了一個特定場景,沒有標題會更加自然。歌曲、宗教樂曲,以某種作品為題材的樂曲,需要與語言相結(jié)合,自然而然就有了標題。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帶有語言色彩的標題就會大大限制欣賞者的想象。
即使沒有標題,也不會對作品產(chǎn)生距離感?;踊墓潭ㄇ坷宅斈嶂Z夫《第二鋼琴協(xié)奏曲》最為人們熟悉,《第二鋼琴協(xié)奏曲》是作者對第二部作品的稱呼,不需要標題。此外,也有很多標題并非作曲家本人所取,例如肖邦的《別離》,如標題所敘是一首讓人聯(lián)想起離別的優(yōu)美樂曲。但肖邦本人并未為樂曲命名,原本僅僅是作為練習曲目出版的。
對于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命運》來說,沒有比《命運》更加相配的標題了,但這也不是貝多芬本人命名的。有不少曲目的標題是由后世之人因“這曲目適合這個標題”而命名,逐漸流傳并家喻戶曉。
然而,用非作者作曲意圖的詞語去定義樂曲未免有些失敬,但全然否定那些已經(jīng)家喻戶曉被人接納的標題也絕非正論。
古典音樂迷們有時會給知名曲目起個簡稱。比如“貝七”指的是貝多芬《第七交響曲》,“門協(xié)”指門德爾松的小提琴協(xié)奏曲,“協(xié)”即協(xié)奏曲。
也有因為曲名過長而使用簡稱的情況。比如巴托克的名曲《為弦樂、打擊樂和鋼片琴而作的音樂》簡稱《弦擊琴》等。
(據(jù)《古典音樂說明書》北京聯(lián)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