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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又稱丞相,是百官之長,群僚之首,是整個帝國官僚集團的領袖和代表,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隨著歷代政治制度的不斷演變和改革,宰相制度也逐漸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包含秦漢的三公制、隋唐的三省制、宋代的兩府三司制,明清的內閣制和軍機處。從歷史趨勢來看,一部中國的政治制度史就是一部相權不斷削弱而皇權不斷強化的歷史。
從法理上講,明代的內閣首輔,雖然權力很大,但不是宰相,至少不是真宰相。今天我們就來重點談一談,明代的內閣制和之前的宰相制究竟有什么樣的區(qū)別?
在說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內閣制的由來。
相權和皇權的沖突歷來都是一個比較核心的問題,皇帝為了避免大權旁落,往往不斷地削弱相權從而加強皇權,特別是一些精力旺盛和個性雄強的君主,更是大權獨攬。所以,到了明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借左丞相胡惟庸謀反一案發(fā)難,借機廢除了宰相制度,不再設立。同時嚴令后代子孫永遠不準再議立丞相。
朱元璋
這樣一來,就引出一個嚴重問題——以前本該有宰相過問的許多政務問題,現(xiàn)在都得由皇帝親自處理了。問題是能辦得到嗎?我們先來看一組統(tǒng)計數(shù)據,據史料記載,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后共計8天時間,朝廷內外各部門先后送來1160件奏章。這些奏章里面,有講一件事情的,也有講多件事情的,最終匯總的事件總數(shù)是3291件。做一個簡單的算術運算,8天要處理3291件事情,相當于1天要處理411件事情,1個小時要處理17件事情,這自然是一個十分夸張的數(shù)字。如果不能按時處理完畢,不僅誤了大事,還會越累越多。如果按照現(xiàn)代的評獎標準,朱元璋同志絕對是一個全國勞模,甚至完全可以評選為全國十大感動人物。
然而,偌大的一個中國,如果件件事情都要皇帝親自過問,核實批準,實際上是極其困難的。明朝的天下是朱元璋打下來的,以前老朱在皇覺寺當過和尚,每天挑水掃地,能吃苦,精力旺盛,每天處理政事到很晚,做個獨裁皇帝還可以。后來的明成祖朱棣,雖然是篡了自己侄兒的位置,但是天下也是自己親自從北京打到南京拿下來的,所以精力也還算可以,大部分事情還是能夠親力親為的。然而,再接下來的皇帝就不行了,他們從小生長在宮中,錦衣玉食,沒吃過什么苦,精力逐代萎縮,每天熬夜處理奏章,肯定扛不住。所以,老朱算是開了一個很壞的頭,自己雖然是過足了權力癮,但是可苦了后世的這些孫子們。
不管怎么說,每天的政事還是要及時處理的,特別是有些大事比如荒年救災、盜匪作亂,邊關告急等不及時處理,可能會釀成嚴重后果,甚至威脅到大明帝國的安危。每天的政務確實多,皇帝精力有限也是事實,在這種極為矛盾的境地下,內閣制便應運而生了。
內閣,即大內之閣。因其辦公的殿閣在大內,故而得名。在內閣辦公的是一群飽讀圣賢之書的大學士,又稱“內閣學士”或者“內閣大學士”。在明太祖時,內閣大學士不過是皇帝的私人顧問,皇帝有遇到不太清楚的事情,可以隨時詢問他們,聽他們的意見,作為皇帝的參考。
后世的皇帝由于不夠勤政,所以干脆就把政務交付給內閣處理。于是,內外一切奏章,先交給內閣大學士預處理,內閣大學士看完之后,就將他們的處理意見寫成一個小紙條,附貼在公文之上,送進宮里,再由皇帝閱覽定奪。這在當時叫做“條旨”,也叫“票擬”,也就是在一張小紙條(票)上擬具意見,送給皇帝參考和定奪。對于內閣擬定的意見,皇帝看過之后,如果不表態(tài),叫“留中”,內閣也沒什么辦法。如果認可,就把條子撕了,然后用紅筆批下,這就叫“批紅”。遇到特別懶或者荒唐的皇帝,就連“批紅”的事也交由太監(jiān)代勞,這個代勞的太監(jiān)一般稱為“秉筆太監(jiān)”。批完紅的奏章便是正式的諭旨,然后由“掌印太監(jiān)”蓋上印,就可以交由執(zhí)行部門執(zhí)行了。這就是明朝中后期的中央政務運轉模式,稱為“內閣制”。
明代中央行政
從上面來看,內閣由于掌握了中央政務的預處理權限,大部分情況皇帝也不會表示反對,通常都會照樣批下,所以內閣的權勢還是非常大的。然而,無論內閣的權勢有多么大,明代的內閣制和前代的宰相制還是有天壤之別。
其一,宰相位極人臣,地位很高,而作為閣臣的內閣大學士官階品級卻很低,只有正五品,最低的甚至只有從七品(副縣級),直到明代滅亡時,大學士還是一個五品官。但明朝的大學士一般都由尚書兼任,尚書的品級相對就比較高,比如明初名臣楊士奇,官銜則是“少傅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少傅和尚書都比大學士的級別高。所以上朝時,以尚書身份兼任大學士的官員,是站在其他尚書前面的。如果按照制度來說,他尊在其本官,而不尊在其兼職。明代的內閣大學士,從官制上論,是無法和明代之前的宰相相提并論的。
其二,明代之前的宰相,從制度上來講,是政府的首腦。按照現(xiàn)在的話說,就是他有自己的一套班子。不僅如此,他還統(tǒng)攝六部,六部官員都是宰相的下屬,聽命于宰相的。而明代的內閣實際上只是皇帝的一個秘書處,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行政機構,也不能指揮中央各部門。
其三,明代之前的宰相,是有決策權和執(zhí)行權的。很多事情宰相都可以按照既定方針自作主張,先斬后奏,甚至斬而不奏。比如唐代,一切政令都是由宰相擬定的,這是正式的處理意見而不是給皇帝的參考意見,只不過最后需要皇帝畫敕批準。而明代的內閣大學士,他不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從政制法理上,內閣并無必須預聞政事之職權,只是皇帝要他預聞才預聞。實際上,內閣的票擬也不是正式的處理意見,只是給皇帝的一個參考意見。而且內閣也無權干涉六部的事務,六部只須聽命于皇帝,而無須聽命于內閣。說簡單點,明朝內閣只不過是皇帝處理政務的一個輔助機構,而不是獨立的行政機構。如果要打個比方,明朝的內閣首輔只相當于現(xiàn)在的中央辦公廳主任,而明代之前的宰相則相當于現(xiàn)在的國務院總理。
總而言之,按照宰相制度,主權在君,治權在相,皇帝有國,宰相相國,明代內閣制卻并非如此。明朝的內閣不是政府,內閣大學士也不是宰相,充其量只是皇帝的“大秘書”。
內閣大學士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錢穆
《帝國的惆悵》——易中天
《中國古代官僚政治》——李治安、杜家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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