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六部制
唐代的行政制度——三省六部制,作為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秦漢時期的三公九卿制經魏晉南北朝發(fā)展演變而來,在隋及唐初得以確立和發(fā)展,對后世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唐前期的行政系統中,尚書六部二十四司上承皇帝及宰相制命,制為政令,下符于九寺、諸監(jiān)及地方政府等事務機關,監(jiān)督并督促其執(zhí)行,起著上傳下達、上承下行的重要作用,在三省中處于核心的地位。
尚書六部之一的工部制度確立于隋。不過,其相關職能卻由來已久,先秦時期,由司空負責土木水利之事。到秦漢時期,司空職權式微,由少府卿、將作大匠及大司農卿具體負責皇室及全國的水土事務。東漢魏晉南北朝以來,三公九卿制開始逐步解體,三省六部制形成。據《唐六典.尚書工部》,尚書工部設:
“工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澤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屬,咸質正焉”
工部尚書是工部制度的核心。對上,作為朝廷大臣,要參與朝政,對皇帝負責對下,作為工部長官,要奉行與工部相關的制命,統領工部四司,全面負責和協調工部事務,令四司職能得以充分發(fā)揮。除此之外,各司還分設有人數級別不等的具體辦事人員即吏員,有令史、書令史、計史、亭長、掌固等。若按唐前期的四等官制來分,尚書工部的長官為工部尚書,通判官為工部侍郎,判官為各司郎中和員外郎,主典為各司主事。
一、工部尚書、侍郎
據《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工部尚書”條的記載:
“工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下,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澤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偲渎殑眨衅渲泼?。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屬,咸質正焉。”
《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一》關于工部尚書、侍郎職責的記載稍有不同,云“掌山澤、屯田、工匠、諸司公旗紙筆墨之事?!?/strong>比《舊唐書》的記載多了掌“諸司公康紙筆墨之事”一項?!短屏洹返挠涊d與舊唐書》同。又《通典·尚書下》未直接提及工部尚書的職責,而是記載工部侍郎的職責為“掌興造、工匠、諸公廊屋宇、五行并紙筆墨等事?!?/strong>則又多了掌“五行”一事?!段墨I通考》“工部尚書”條對工部尚書、侍郎職責的記載同《通典》。
大唐六典
由此可對工部尚書、侍郎的品級、員額及基本職掌進行把握。入唐以后,,官職名稱隨事改易,工部尚書的名稱也是幾經改變,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冬官尚書,神龍元年又復為工部尚書。
關于工部侍郎,《唐六典》載工部侍郎“蓋周之冬官小司空中大夫也。郎,皇朝因之”。漢以來尚書侍郎,今郎中之任也。后周依周官。隋場帝置工部侍?;仡櫫斯げ渴汤傻膩須v。隋以前并無侍郎,隋文帝雖置侍郎,應相當于唐的郎中。直到隋場帝將尚書省六曹置“各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才使侍郎成為各曹尚書副貳。工部侍郎作為工部尚書之副貳,總掌工部事置。其名稱在唐代也有過改動,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少常伯,咸亨、光宅、神龍各年又隨曹名的改變而改動。
二、工部司
工部司置“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工部郎中和員外郎為工部司的正副長官,此外,有“主事三人,從九品上,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關于工部郎中、員外郎,《唐六典》卷七《工部尚書》“工部郎中”條載:
“蓋《周禮》大司空屬官下大夫,郎中之任也。晉、宋、齊、后魏、北齊皆有起部郎中,梁、陳改為起部侍郎,后周冬官小司空下大夫。隋初為工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工部為起部,皇朝因之。武德三年改為工部郎中。”
其名稱的改動情況為“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復為工部郎中。光宅、神龍并隨曹改復?!?/strong>
工部員外郎,“后周依《周禮》,置小司空上士,蓋員外郎任也。隋開皇六年置工部員外郎,煬帝改為起部承務郎,皇朝改為工部員外郎?!逼涿Q的改易情況為“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員外郎,咸亨、光宅、神龍并隨曹改復。”
漢白玉工部尚書令
關于工部郎中的主事人數,《唐六典》載為“主事三人”。而《舊唐書·職官志》則為“主事二人”,《新唐書·百官志》亦為“主事三人”。,《新唐書·百官志》作“三人”,可見“三人”的說法正確。主事官品為從九品上。主事在兩漢時期即己有之,尚書省諸司主事是由流外入流內的官員,且由具有刀筆才能的人擔任。
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令史是由不入流但有吏能的人擔任的,其職責為掌管文書方面工作。書令史的職責當與令史相同。亭長六人,職責當為主守工部門,而通傳禁約。掌固八人,主守“當倉庫及廳事鋪設”,且與亭長,為番上下”。
三、屯田司
屯田司設“屯田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其職責為“掌天下屯田之政令?!?/strong>具體職責主要包括對軍、州邊防的屯田和在京文武官的職分田、在京諸司的公旗田的管理。屯田郎中、員外郎是屯田司的正副長官,此外,設“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主要負責京畿附近的屯田事務。
屯田
關于屯田郎中及員外郎,《通典》卷二三《職官五二尚書下》“屯田郎中”條回顧其來源曰:“漢成帝置尚書郎四人,其一人掌戶口、墾田,蓋尚書屯田郎之始也。至魏,尚書有農部郎,又其職也。至晉始有屯田尚書。及太康中,謂之田曹,后復為屯田。”其職責為掌屯田、官田、諸司公廖、官人職分、賜田及官園宅等事。屯田員外郎為隋開皇六年置,隋煬帝改為承務郎,武德三年改曰員外郎,龍朔、咸亨隨曹改復。
四、虞部司
虞部司設“虞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其職責為“掌天下虞衡、山澤之事,而辨其時禁?!?/strong>虞部郎中、員外郎為虞部司的正副長官,此外,又有“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黃河
關于虞部郎中,《通典》曰:
“虞部,蓋古虞人之遺職。至魏,尚書有虞曹郎中,晉因之。梁、陳曰侍郎。后魏、北齊虞曹掌地圖、山川、近遠園囿、田獵、雜味等,并屬虞部尚書。后周有虞部下大夫一人,掌山澤草木鳥獸而阜蕃之,又有小虞部,并屬大司馬。隋初為虞部侍,,屬工部。掌京城街巷種植、山澤、苑囿、草木、薪炭供須、田獵等事?!?/p>
關于虞部員外郎,《唐六典》卷七《工部尚書》載:
“后周依《周官》,有山虞、澤虞中士,蓋虞部員外郎之任也。隋開皇六年置,煬帝改曰承務郎,皇朝復改為虞部員外郎,龍朔、咸亨隨曹改復?!?/p>
五、水部司
水部司設“水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其職責為“掌天下川瀆、陂池之政令,以導達溝洫,堰決河渠”。水部郎中、員外郎為水部司的正副長官,此外,又有“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山川河流
關于水部郎中,《通典》卷二三《職官五。尚書下曰:
“周禮夏官有司險,掌設國之五溝、五涂而達其道路,掌川瀆、津濟、船艫、浮橋、渠堰、漁捕、運漕、水碾皚等事。”
關于水部員外郎,《唐六典》卷七《工部尚書》載:“后周冬官府有小司水上士,則水部員外郎之任也。隋開皇六年置,煬帝改為承務郎,皇朝復為水部員外郎,龍朔、咸亨隨曹改復?!?/strong>
參考文獻:《通典》、《唐六典》、《天圣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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