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本次修改有哪些變化?學校該怎么辦呢?一起來看看。
九大修訂
專家解讀
此次大修有哪些亮點
對于學校保護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 申素平:新修訂的未保法一大亮點是回應了校園欺凌、性侵害和性騷擾等侵害未成年學生權利的熱點問題。另一個亮點是強化了學校的校園安全保護責任,要求學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從保障校舍設施安全、保障集體活動安全、保障校車安全、制定緊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等方面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 張善根:此次未保法對學校提出了很多新要求,拓展了保護主體的范圍,比如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校外托管機構等?;貞松鐣P切,增加了學生欺凌、防范性侵和性騷擾、預防網(wǎng)絡沉迷等條款,保護內(nèi)容更全面。增強了可操作性,對學校保護的要求更高,承載了未成年人保護的更多功能。
● 苑寧寧:未保法對學校保護的理念進行了重塑,在界定學校未成年人保護職責方面更精準和豐滿。所有的調(diào)整圍繞學校保護的兩個職責——育人和安全保障來展開。就育人而言,學校不僅要進行文化知識教育,還要提供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強調(diào)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鍛煉的權利,避免加重學業(yè)負擔;對保障重點未成年人如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行為異?;驅W習困難的學生的受教育權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就社會各界關注的校園安全而言,未保法堅持校園安全風險零容忍,從建立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學生欺凌防控和處理機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工作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
同時,未保法厘清了家校雙方的責任邊界,規(guī)定了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為防治監(jiān)護疏忽作了針對性要求。這些義務并不會因學生在家庭還是學校而改變。拿防溺水來說,第十八條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fā)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換言之,在防溺水上,父母承擔主要責任,學校更多的是提醒、教育義務。這避免了家校合作中因職責不清而引發(fā)矛盾。
未保法對學校防治學生欺凌
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學校如何落實?
● 苑寧寧:未保法對學生欺凌的定義,不強調(diào)反復和持續(xù),只要滿足“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網(wǎng)絡等手段”“對另一方造成人身傷害、財產(chǎn)損失或者精神損害”三個條件,都屬于學生欺凌,為實踐中界定和認定學生欺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同時,對如何認定學生欺凌提出了一個新要求——通知雙方父母參與認定和處理,換言之,要給予其充分陳述理由的權利;對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要及時報告,“什么是嚴重的欺凌行為”不應做擴大解釋,是不是重傷或死亡才需報告?這不是法律的本意。根據(jù)實踐情況來看,只要構成輕微傷以上、達到違法程度,雙方父母沒有及時取得和解與諒解,就算嚴重欺凌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guī)定學校“應當嚴格排查并及時消除可能導致學生欺凌行為的各種隱患”。學生欺凌一般都有發(fā)展的過程,被欺凌方往往有某些特質(zhì),學校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建立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內(nèi)部規(guī)章,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 佟麗華:《規(guī)定》提出了很多具體要求,特別是把學生欺凌和性侵防治作為兩個重點單獨提出來,體現(xiàn)了對這兩個問題的鮮明態(tài)度。坦率地說,學校實踐中面臨幾個重要問題:到底什么才算是學生欺凌?教職員工和學生在防治學生欺凌過程中應該扮演什么角色?遇到相關問題該怎么做?這些問題在中小學校中的認識還遠遠不夠,未保法不僅提出學校要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還要求對教職員工、學生開展教育和培訓,這些基礎工作非常必要。
解決學生欺凌問題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努力的結果?!兑?guī)定》提出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組織,旨在建立一套多方參與治理的機制,既有學校代表,法律顧問等專業(yè)代表,也有家長、學生代表參與,共同推進學生欺凌問題的解決。
● 張善根:學校在防治學生欺凌中的責任是全方位的,包括防治欺凌制度建設、預防欺凌教育、建立預防機制、欺凌關注、欺凌制止、欺凌處置等。在實踐中,學校應當把承擔的責任細化為可操作的制度,并通過建立校園欺凌防治機制,增強專門隊伍建設和能力培養(yǎng),強化監(jiān)督機制等方式落實責任。
預防性侵也是未保法一大亮點
學校怎么辦?
● 佟麗華:未保法就預防和處置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增加了一些新的具體制度,比如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發(fā)現(xiàn)類似案件后要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要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社會高度關注校園性侵問題,但有些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政人員仍采取回避態(tài)度。我想強調(diào)的是,校園總體是安全的,絕大多數(shù)老師是好的,但校園中確實有個別的害群之馬,損害了學生的權益,破壞了學校聲譽。從這個角度來說,校園性侵問題不能回避。
《規(guī)定》明確提出,制止教職員工與學生發(fā)生戀愛關系、性關系。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教育和管理的職權,雙方不是普通的平等關系,明確禁止雙方談戀愛,禁止教職員工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對學生進行性侵和性騷擾,非常必要和及時。
未保法體現(xiàn)了
為學生減負的傾向,怎么看?
● 佟麗華:未保法在“學校保護”和“家庭保護”中都強調(diào)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這是一個新的、重要的規(guī)定,反映了未成年群體的心聲。這是未保法的一大亮點,對學校來說也應成為重點。
● 申素平:當前,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投入呈現(xiàn)出一種內(nèi)卷狀態(tài)。未保法對此作出回應,從家庭和學校兩個層面保障未成年人休息權。因此,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科學布置課后作業(yè),引導家長形成科學的教育觀,將休息娛樂的權利還給孩子。
● 苑寧寧:未保法規(guī)定校外培訓機構等應當參照“學校保護”一章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這也是對當前校外培訓剝奪孩子休息權利的一種回應與治理。根據(jù)未保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這就意味著,校外培訓機構的定位主要是課后的補充性輔導。
未保法在學校落地的
難點和路徑分別是什么?
● 佟麗華: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缺乏專門人員、專業(yè)人員對未保法的貫徹落實負責。未成年人學校保護是一項復雜工程,學校需要有專業(yè)的人來做這項工作,教育行政部門也需要有專人推動培訓、評估、處理一些復雜案件。
另一方面,缺乏社會力量給予支持。學校的管理人員專業(yè)在教學,尤其是欺凌、性侵案件發(fā)生后,很多學校管理人員沒有經(jīng)驗。我一直呼吁至少在每個市要有一家配合學校處理學生保護、犯罪預防、矛盾化解的社會公益機構。換句話說,不能只給學校提要求,出了事情批評學校,而要給學校提供支持,賦能學校,讓學校有能力更好地處理類似問題。
● 苑寧寧:未保法提出“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工作制度”,我認為首先應建立校內(nèi)專人專門工作機制,校長是學生保護的第一負責人,指定一名校領導直接負責學生保護工作,并明確具體的工作機構開展保護工作。有條件的學??梢哉掀哿璺乐巍⒓o律處分等組織機構、工作機制,組建學生保護委員會,統(tǒng)籌負責學生權益保護及相關制度建設。
其次要建立校外支持工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為學校提供法律咨詢、心理輔導等專業(yè)服務,加強與檢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門的聯(lián)系,探索校外專業(yè)力量入校,增強學校學生保護工作的深度和厚度。
其實最大的難點還是觀念。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校長和教師還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
● 張善根:學校執(zhí)行的難點主要有三個:第一,當前教育的功利化傾向與未成年人保護存在沖突。第二,未保法對學校保護提出了更高標準,這需要較長的過程。第三,家校關系中往往不以未成年人利益為考量,容易造成未成年人保護法律被懸置。
來源 | 央視新聞,中國教育報
第八屆中國教育創(chuàng)新年會
首屆“學校法治領導力主題峰會”
張雪梅
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專家建議稿起草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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