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收到一位朋友的留言(為保護隱私,有修改):
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只好向你們傾訴。在我坐月子的時候發(fā)現老公跟他一個女人走得很近,聊天內容很曖昧??伤f只是工作業(yè)務上的合作伙伴,認識了也有小一年了,比較談得來,別的沒什么。
想來,他倆在我懷孕的時候就勾搭上了,突然覺得很寒心。這就是我想要共度一生的人?這就是我好不容易放棄自己的事業(yè)發(fā)展為他生孩子、陪他過日子的男人?
被發(fā)現后,老公表示會跟對方劃清界限,希望我原諒他。他也用行動表示了悔改之意,細心照顧我和寶寶。但我心里很委屈,不知道要不要原諒他?也不知道該怎么做?
雖然表面看起來,我們還是像往常一樣,但是其實我心里最明白,都不一樣了。最難以啟齒的是,我和老公現在過夫妻生活很無味,能回避的我就都回避。想到這樣的日子才剛剛開始過下去,壓抑得要命。有時候盯著稚嫩的孩子,會不知不覺淚流滿面,心里全是孤獨和絕望……
又一個婚內出軌的故事。一般而言,有一方對婚姻不忠,幾乎就意味著一對夫妻遭遇了婚姻里幾乎是最糟糕的事。但是從心理學角度看,也許未必。
有育兒問題,留言就好。
從上面這段留言,可以得到下述信息:
一、夫妻性生活問題,往往是夫妻關系問題的擋箭牌
雖然未曾做過數據統(tǒng)計,但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諧對婚姻關系的影響,的確占據了非常大的比重。很多夫妻即是因為這個原因結束婚姻的。
然而從心理學角度看,大部分性生活方面遇到問題,往往是在表達:這對夫妻的親密關系出了問題。如若夫妻關系質量好,那么夫妻性生活不和諧的幾率很低。如若不能意識這一點,很容易把“性生活”問題當做擋箭牌,卻看不到問題的實質。
譬如上述案例中,即是因為夫妻關系出現變化,才導致了夫妻生活問題。
二、“付出和犧牲感”,是親密關系的殺手
上面案例中的媽媽顯然有很大的委屈。委屈源自對丈夫的憤怒。在這位媽媽看來:自己放棄了個人事業(yè),為這個男人生養(yǎng)孩子,為了家庭全身心付出,結果丈夫卻并未珍惜,反而做出了十分傷人的行為。這種對比與落差讓媽媽感到極大的不公與憤恨。
這憤恨無法通過直接的方式去表達,于是通過情感壓抑、尤其是通過性生活方面刻意冷漠與隔離情感的方式懲罰丈夫。
然而,客觀去看這對夫妻,并非全是丈夫的問題。通過后來的進一步溝通和干預,我們了解到,上面案例中的媽媽有很強烈的不安全感。她與父母關系不佳,一直希望早早離開壓抑的原生家庭,去建立一個真正屬于自己的溫暖小家。為了這個家,她的確付出很多。她賢惠懂事極了,就像她當初在自己的父母面前那樣懂事,那樣放棄自己的需要去迎合他人。
說到底,這個媽媽與自己丈夫的相處模式,不過是照搬了自己幼時與父母的相處模式。而她的“犧牲與付出”,也與丈夫無關。那不是丈夫的需要,而是她自己的需要。在她的潛意識里,唯有不停付出、討好,才可能得到他人的關注和愛——這個生存邏輯,恰是早期被父母教會的。
三、誰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是否結了婚,就意味著從此被家庭牽絆?
是否有了孩子,就必須要放棄個人生活?
是否為了家庭,就一定要放棄事業(yè)?
上述問題,其實是困擾很多女性朋友的課題。人們也習慣地去把上述課題對立起來,去討論女人究竟該如何取舍,如何把握其中的平衡。
其實這是一個陷阱。它很惡意地將女人生活的可能性劃定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就像只給女人100分,然后讓她們從0-100之間去選擇一個自己可以爭取到的最大分數。好比上文案例中的媽媽,在進入婚姻之初,她就把自己限定在了一個小圈圈內。這種限定,讓她的視線變窄,并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丈夫身上,而忘掉了自己。
誰說女人只能得到那100分呢?做女人、妻子、還有媽媽,這三個角色并不沖突。一個人格豐滿且獨立的女人,她同時可以享受做一個女人、妻子、母親。她可以擁有這三份的快樂,且三份快樂都可以是100分。
沒錯,很多時候,我們不夠幸福,不是沒可能,而是自己不肯要。
一位唐代女詩人寫過這樣一首詩:
“至近至遠東西,至深至淺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親至疏夫妻?!?/p>
字里行間透露出異常的清醒和冷峻。但它卻道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婚姻里,夫妻雙方首先是獨立的個體,其次才是對方的親密伙伴。好的夫妻關系中,夫妻雙方的人格一定是獨立的。
若其中有一方過于依賴,或控制欲過強,自身還有很多親密關系的問題未解決,那么這樣的關系不叫親密,叫吞噬。這會威脅到另一個人的獨立性,也會限制夫妻雙方各自去做更好的自己,最終各種難受和出現各種問題也就在所難免了。
需知,讓人喪失自我的親密關系,一定是有毒的。而在關系中找不到自我、放棄自我的成長,這是比婚內出軌更糟糕、更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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