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
頭
【藥用來源】毛茛科植物烏頭的干燥母根稱為川烏,毛茛科植物烏頭的野生品及北烏頭的干燥塊根稱為草烏。
【性味】性熱,味辛、苦;有大毒。
【歸經(jīng)】歸心經(jīng)、肝經(jīng)、腎經(jīng)、脾經(jīng)。
【功效】祛風(fēng)除濕,溫經(jīng)止痛。
遠(yuǎn)在戰(zhàn)國時期莊周(約公元前369~前286年)的《南華經(jīng)》中,就有了關(guān)于“烏頭”的文字記載,距今已有兩千多年,最早稱之為“堇”,后又名之為“芨”(《爾雅》),秦漢時期《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稱烏頭、烏喙、毒公,嗣后又有金鴉、千秋、耿子、帝秋等雅號。
烏頭是因其根形狀呈倒圓錐形,酷似烏鴉之頭而得名。據(jù)考證,歷史上杭州一帶的老百姓,曾喜歡把烏頭植于庭院,九月開花,淡紫嬌艷,與菊同放,故又有雙鸞菊、鴛鴦菊、僧鞋菊之稱,這些,皆以其花之形狀而名之。
1. 川烏與草烏
烏頭屬毛茛科烏頭屬植物,浙江、湖北、湖南、江蘇、安徽、遼寧等地均有分布,而主要栽培地在陜西、四川?!毒V目》載:“春末生子,故曰春采為烏頭,冬則生子已成,故曰冬采為附子。”
據(jù)統(tǒng)計,全國各地所用的烏頭屬植物有三四十種之多。在古代,烏頭都是野生的,后來逐漸栽培以供藥用。據(jù)考,川烏頭之栽培,始見于宋代蘇頌《本草圖經(jīng)》,故宋以前所稱之川烏頭,似亦屬野生之烏頭。至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始明確區(qū)分為川烏與草烏。但對川、草烏的解釋卻有爭議。
一種意見是以產(chǎn)地而區(qū)分,“烏頭產(chǎn)于四川者良,遂又有川烏頭之稱”。李時珍曾說:“烏頭有兩種,出彰明者即附子之母,今人謂之川烏頭是也;其產(chǎn)于江左、山南等處者,乃《本經(jīng)》所列烏頭,今人謂之草烏頭是也?!绷硪环N說法是以栽培品與野生品而區(qū)分,“家種者為川烏,野生者為草烏”。清代張志聰《本草崇原》云:“草烏之毒,甚于川烏,蓋川烏由人力種蒔,當(dāng)時則采,草烏乃野生地上,故其氣尤為勇悍?!贝苏f與目前商品川烏頭、草烏頭的來源基本符合。在2015年版的《中國藥典》中,草烏則為毛茛科植物北烏頭Aconitum kusnezoffii Reichb. 的干燥塊根,雖是不同植物,但功效亦同。
2. 生命換取的教訓(xùn)
烏頭的有毒成分為烏頭堿,而有效成分也是烏頭堿。據(jù)研究,發(fā)現(xiàn)烏頭含有六種生物堿,其中四種是有毒成分,另兩種是無毒烏頭堿,前四種在高溫下,可以被破壞,后兩種則不能被破壞。
在我國歷史上,有因中烏頭毒喪命的慘痛記載,《本草綱目》介紹:“吾蘄郝知府,自負(fù)知醫(yī),因病癬痹,服草烏頭木鱉子藥過多,甫入腹而麻痹,遂至不救,可不慎乎?!薄蹲髠鳌分性羞@么一段記述:“驪姬置堇于閣,韋昭注堇烏頭也,驪姬置毒事,謂公祭之地,地僨,與犬,犬?dāng)?,與小臣,小臣亦斃。”漢代霍顯使醫(yī)淳于衍,以烏頭毒皇后,皇后說“我頭岑岑也”,此為中烏頭毒的反應(yīng)。為了檢試烏頭的毒性,近代名醫(yī)張山雷曾以身試之。張氏云:“予曾以天生之烏頭附子等分為末,試服二厘,至一小時,力輕浮微茫,如分劑再加,即至眩暈,因知此藥先至腦部。”張氏此舉,頗有獻(xiàn)身精神,深受醫(yī)界贊譽。
古稱烏頭為“大辛、大熱、大毒”之品,烏頭的塊根中含有烏頭堿,有很強的鎮(zhèn)痛、鎮(zhèn)靜作用,但具有強烈的毒性,2~4毫升的烏頭堿結(jié)晶體或2~4毫升的烏頭酊就可以使人中毒而亡。烏頭堿中毒,病人很快會感到頭昏眼花,口舌及四肢發(fā)麻發(fā)脹,由于烏頭堿對迷走神經(jīng)的強烈興奮作用,出現(xiàn)口角流涎,惡心嘔吐,腹瀉,出冷汗,心跳減慢。又由于烏頭堿對心臟的直接毒害作用,而表現(xiàn)出各種心律紊亂,甚至出現(xiàn)心室肌肉顫動或心臟停搏。烏頭堿對神經(jīng)系統(tǒng),特別是呼吸中樞有麻痹作用,出現(xiàn)呼吸困難,手足搐搦,神志不清,二便失禁,血壓下降,以致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3. “天下之物,莫兇于奚毒”
烏頭有劇毒,尤以草烏為最,無怪乎草烏頭又有“奚毒”、“毒公”、“雞毒”、“五毒根”之名。據(jù)史料記載,古代獵人常取生草烏搗濾取汁,曬干成膏,即成劇毒之品——射網(wǎng),以作毒箭之用。
如《魏書》云:“遠(yuǎn)東塞外,秋收烏頭為毒藥,射禽獸?!薄独m(xù)漢五行志》亦載:“西國生獨白草,煎為藥,敷箭射人即死。”南北朝時的陶弘景還說:“草烏,搗莖汁日煎為射網(wǎng),獵人以傅箭,射禽獸十步即倒?!崩顣r珍的敘述更為生動:“飛鳥觸之墮,走獸遇之僵?!庇纱丝梢姙躅^之毒劇哉!
正由于烏頭為大毒之品,所以、古今醫(yī)家均加以炮制,以減其毒,而后用之。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清水漂洗數(shù)日,然后再用甘草黑豆共煮之熟透,直至用舌嘗之無麻辣感為度。對于烏頭減毒之用,醫(yī)林存有異議,因為很多醫(yī)家喜用其生,善用其毒,認(rèn)為“此藥乃醫(yī)家重要之劑,其效尤為他藥所不能及”?!痘茨献印吩疲骸疤煜轮?,莫兇于奚毒,然后良醫(yī)橐而藏之,有用也?!苯t(yī)家楊華亭曾說:“今我中醫(yī),乃去其元素,取其糟粕,反謂之去毒精制,誠大惑莫解也,蓋烏頭雖毒極,而入藥主治之功能,則為諸藥所莫及,”并發(fā)出“惟能用毒藥,方為良醫(yī)”的見解。
減毒與否,關(guān)鍵問題是如何辨證準(zhǔn)確,用量適度,誠如清代楊時泰所云:“草烏之類,洵為至毒之藥,第先圣用毒藥以去病,蓋期于得當(dāng)也,如草烏輩用之,必須沉寒痼冷,足以相當(dāng)?!闭^用藥如用兵,善用與不善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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