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與實驗室的危險化學品分類與管理標準,小析姐綜合整理了此文,希望能夠簡單明了的闡述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與管理。
細數(shù)眾多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原因無外乎是管理與使用人員缺乏相關的基礎知識,不了解危險化學品的特性,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對突發(fā)事故苗頭處理不當所致。為減少火災、爆炸及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就必須了解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管理等知識。。。
主要依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以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標準與法規(guī)。
1.爆炸品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
5.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6.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7.放射性物品
8.有毒品
9.腐蝕品
10.雜類等
主要標志有:
凡需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應提交危險化學物品使用申請報告,經(jīng)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根據(jù)實際需要適量采購,減少庫存量,購置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物品及放射性器材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公安、衛(wèi)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1.危險化學品的裝運,應嚴格遵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到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辦理各種準運手續(xù),裝運時要嚴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裝運氣瓶要擰緊瓶塞,運輸時要帶好必要的防護設備。提運化學危險物品車輛應懸掛危險物品標志,車輛嚴禁煙火,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2.性質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能同時裝運(如氫氣和氧氣等)。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和強氧化劑同時裝運,對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和有毒的危險化學物品應專車提運。
3.嚴禁攜帶危險化學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經(jīng)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jīng)批準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zhèn)}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的規(guī)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要求,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tǒng)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shù)毓膊块T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guī)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3690-1992的規(guī)定。同一區(qū)域貯存兩種和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yè)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jīng)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6.《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規(guī)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倉庫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7.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儲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品種特性,實施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根據(jù)危險品性能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
9.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GB 18265-2000)
1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物、區(qū)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明確: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1.實驗室必須有專人負責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處理工作。
2.保衛(wèi)處、設備處與實驗室有關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實驗室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集中處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各使用單位的管理情況。
3.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一定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huán)境。
最重要的是實驗室危險品的管理培訓,反復強調,讓人人都有這根弦,相信實驗室的安全事故將會減少很多。
(內容來源:由小析姐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