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僅憑獨生子女證,不能認定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 因此,需要繼承公證。且繼承公證相對法院訴訟來說,各項成本都要便宜得多。 繼承公證流程: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fā)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后就是提交材料。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xù),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后還得辦理繼承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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