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生平
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岳,中國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張居正自幼聰穎,十二歲投考生員,荊州知府李士翱很賞識他。十六歲中舉人,深受湖廣巡撫顧璘賞識,稱為“國器”。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以庶吉士至翰林院編修。世宗后期,升任右中允,兼管國子監(jiān)司業(yè),與時任國子監(jiān)祭酒的高拱關(guān)系良好。而張居正也是當時與內(nèi)閣兩大重臣嚴嵩與徐階都能保持良好來往的少數(shù)官員之一。他與朝中的宦官和權(quán)臣都有密切的關(guān)系,這對他后來的仕途與施政都有著很大的影響,也為“禍發(fā)身后”的悲劇埋下了禍根。
隆慶元年(1567年)張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經(jīng)歷了激烈的內(nèi)閣斗爭后,最終與高拱并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和高拱一起巧妙利用俺答汗孫子來降一事,與韃靼和解互市,結(jié)束了多年的戰(zhàn)事。萬歷初年,張居正與權(quán)宦馮保合謀驅(qū)逐高拱,代為首輔。當時神宗年幼,張居正得到攝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完全信任,一切軍政大事均由他主持,十年間發(fā)動了一系列改革。
在吏治方面,張居正推行“考成法”,加強對官員的考評,并裁減大量冗員。萬歷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京察”,“有冗濫者裁之”。萬歷九年(1581年)正月,裁撤巡撫、總兵等地方大員在內(nèi)的文武官員2萬余人。在經(jīng)濟方面,他徹底丈量全國土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政府財政大有改善,“太倉粟可支數(shù)年,冏寺積金至四百余萬”。同時沿用了高拱的治河政策,用潘季馴主持浚治黃淮,頗有成效。在軍事方面,張居正起用名將譚綸、戚繼光、李成梁等,整飭邊鎮(zhèn)防務(wù)。
萬歷五年(1577年)張居正父親去世。按制應(yīng)守孝三年,張居正借神宗的名義提出奪情,一時間遭到多方面的猛烈攻擊;張居正對領(lǐng)頭官員進行杖刑,強力壓制反對意見。雖然最終事態(tài)平息,但張居正從此被置于同大多數(shù)官員為敵的境地。
萬歷七年(1579年)神宗因夜游時行為不檢,遭李太后訓(xùn)斥,張居正代神宗寫了措辭嚴厲的《罪己詔》;作為帝師,張居正對年幼的神宗要求極為苛刻,由此埋下了禍根,為日后攻擊他“威權(quán)震主,禍萌驂乘”提供了口實。沈德符的《萬歷野獲編》中說:“(張居正輔政)宮府一體,百辟從風,相權(quán)之重,本朝罕儷,部臣拱手受成,比
張居正晚年患有痔瘡,并且長時間未能根治。萬歷十年(1582年)卒(一說死于鼠蹊部爛瘡,“死時皮體燥裂,如炙魚然”;一說死于縱欲過度),贈上柱國,謚文忠。張居正死后不久,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神宗覽后大喜:“吾待此疏久矣!”查抄馮保家產(chǎn),并發(fā)配馮保南京孝陵種菜。梁夢龍、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這時,宦官張誠及江西道御史李植、云南道御史羊可立、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江東之、陜西道御史楊四知、南京刑科給事中阮子孝等紛起攻訐張居正:與馮保“交結(jié)恣橫”、“寶藏逾天府”、“各子濫登科第”。同時遼王妃上書為遼王鳴冤,并說王府家產(chǎn)無數(shù),全入張家。
于是神宗下抄查張家,一些老弱婦孺因為來不及退出被封閉于張府,餓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嬰兒。他的長子張敬修不堪嚴刑逼供之重負,在寫下一份“丘侍郎、任巡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已完結(jié),愿他輔佐圣明天子于億萬年也!”的血書之后自縊身亡。此時,張居正生前的部分政敵和他啟用的官員站了出來,紛紛上疏說,“治居正獄太急”,“至于奄奄待斃之老母,煢煢無倚之諸孤,行道之人皆為憐憫”、“昔日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黨同伐異,罔上行私”。神宗迫于物議,恩準給張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頃
張居正至天啟朝方恢復(fù)名譽,崇禎朝“撫髀思江陵,而后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時相一也”,為張居正徹底平反。識者感慨其“功在社稷,過在身家”,張居正故宅有題詩云:“恩怨盡時方論定,封疆危日見才難。”張居正著有《張?zhí)兰贰ⅰ稌?jīng)直解》等,后世則把他所有的著作編入《張文忠公全集》。
二、人物分析
1.我為什么選擇了張居正
商鞅——王安石——張居正——李鴻章,我所推崇的幾位領(lǐng)導(dǎo)人物;他們無一例外,都是力圖挽狂瀾于既倒,卻最后未得善終的改革家。商君是以改革為秦國開啟了一個“從偏遠走向中原”的時代,但因為觸怒貴族,最終死于自己的苛法。王安石才情與政治能力兼?zhèn)?,卻因為靠山的離世和守舊勢力的阻撓,只能黯然隱退。李鴻章有武功、又比善于“修身”曾國藩更懂得洋務(wù)、外交等等“治國”之道,雖然甲午一役后風光不再,但畢竟也讓面對“千古未有之變局”的大清帝國死撐了數(shù)十年。
而張居正,則是這些曾經(jīng)翻云覆雨等閑間的宰輔之中;既是生前權(quán)勢最大、身后境況最悲慘的一位,也是改革最接近成功、受評最為矛盾的一位。而在他去世后至明亡的六十多年中,各種社會矛盾急劇地發(fā)展,一發(fā)不可收拾,再也沒有一個能人志士力挽狂瀾,一句話——世間已無張居正。因此,作為歷史上文官集團的最頂尖的人物,他的功過是非最值得去關(guān)注和思考。
2.張江陵的術(shù)法道
(1)術(shù):循吏為僚
“循吏”之名最早見于《史記》的《循吏列傳》,后為《漢書》、《后漢書》直至《清史稿》所承襲,成為正史中記述那些重農(nóng)宣教、清正廉潔、所居民富、所去見思的官員的固定體例。但具體來說,又與普通的“清官”、“好官”大有不同。
“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記載的黃霸就是“循吏”的典型。此公是武帝、宣帝時的一大循吏,后官至丞相。他任潁川太守時,選良吏、宣詔令、勸農(nóng)桑,在任上作出了極大的貢獻。但是他的成功靠得卻是倚仗極好的記憶力,隨時留心各項細微事物,借以塑造自己無所不知的形象,使人驚為神明,不敢為非作歹:“嘗欲有所司察,擇長年廉吏遣行,屬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郵亭,食于道旁,烏攫其肉。民有欲詣府口言事者適見之,霸與語,道此。后日吏還謁霸,霸見迎勞之,曰:“甚苦!食于道旁乃為烏所盜肉。”吏大驚,以霸具知其起居,所問豪氂不敢有所隱。鰥寡孤獨有死無以葬者,鄉(xiāng)部書言,霸具為區(qū)處,某所大木可以為棺,某亭豬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其識事聰明如此,吏民不知所出,咸稱神明。奸人去入它郡,盜賊日少。”這種假裝神明的舉動不免有些可笑;而且如果這種借無意獲取的細節(jié)來控制屬下的方式,如果再往前發(fā)展一步,會成為有意的特務(wù)行為,結(jié)果就不是有趣而是恐怖了。
在此分析“循吏”的可議之行,無非是想說明這樣一點:人生道路上,總是伴隨著種種的造作甚至矯飾,也總得順應(yīng)人間至俗。光輝目的的達到常常依賴見不得人的手段,做好人的誘惑常常誘惑人本身去犯好人不能犯的錯誤——這種無奈是整個世界造成的。“循吏”就是這樣一批官員,“不擇手段”的特性使他們區(qū)別于海瑞這類“講原則”的“清官”。譬如張居正從九品戶部觀政提拔起來的官員金學曾。在“胡椒蘇木折俸”時期,張居正壓力極大,尤其是當一位窮困的京官上吊自殺之后,更是背上了“窮死京官、虐待王公”的罵名。這時金學曾以一張偽造的銀票,在京城促織街賭博,贏回一萬兩銀票,呈送張居正;并且清晰地分析時局,劃分當前反對派所處的不同立場,請他用這筆錢先解決下層京官的生活,于是張居正的壓力驟輕;接著被派往禮部查賬,錙銖必較,使反對派徹底瓦解【1】。在被派荊州任巡稅御史期間,他意識到張居正需要樹立一個典型為“丈量土地”敲山震虎,秉公執(zhí)法解決張老太爺收受官田一案,又順帶著查辦了惹出事端、卻是張居正一手提拔起來的貪官,使改革取信于天下【2】。任“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期間,研究倭寇的活動規(guī)律,不惜以“詐降、詐敗、詐和”的三詐手段,剿滅倭寇余黨;在饑荒之年大力引進和推廣番薯種植,幫助百姓度過災(zāi)荒。
可以說,金學曾是一位精明干練、處事周密、政治過硬,同時又能文能武、“勇”字當頭、從基層走向高層的“循吏”典范。同一時期,張居正提拔起來的、或是在扳倒了高拱之后依然沿用的多位地方大員、軍隊將領(lǐng)、部府主官都是這樣的一批既有污點又有閃光點、盡忠報國的“循吏”,以下是幾個實例:兩廣總督殷正茂,此人冷酷、貪污、殺降,以鐵腕平定西南少數(shù)民族叛亂;應(yīng)天巡撫張佳胤,先抓后奏,查辦將軍糧以次充好的安慶知府查志隆,平息嘩變;薊鎮(zhèn)總兵戚繼光,以迷信巫術(shù)和殘酷的“連坐法”控制軍隊、行賄結(jié)黨,卻是他敢上殿告外戚御狀、剿滅倭寇主力、整肅北方邊軍、修繕長城堡壘;戶部尚書王國光,因任人唯親、鬻官黷貨、損公肥私等罪狀屢遭彈劾,卻又是諳熟財政的理財高手,主政戶部五年,朝廷賦稅年年攀升;兵部尚書、薊遼總督王崇古,尖酸刻薄,戚繼光所告貪污案就與他有牽連,此人卻是進士出身、以文御武的軍事天才。
這些大員無不是某一方面不世出的天才,卻又是依據(jù)當時的選任標準,絕對不能重用的人;而張居正卻敢于破格啟用、甚至不計前嫌沿用這些“循吏”,除了是看中他們的才干之外,歸根結(jié)底是因為改革的迫切要求。
張居正的改革,要挑戰(zhàn)的是國家機器的上上下下:政治上頒布“考成法”、整頓文官集團;經(jīng)濟上丈量全國土地、實行一條鞭法,軍事上整頓邊防、加強遼東軍備;甚至連國家機器的首腦——皇帝,張居正也要以帝師的身份專門調(diào)教,甚至編寫《帝鑒圖書》教導(dǎo)
作為一位務(wù)實的改革家,在他看來,只有那些敢于破壞規(guī)則,同時又慷慨任事的“循吏”們才是自己的改革所需要的干練之臣;而那些所謂講求操守、潔身自好的清流,“好名而無實”、“除了空發(fā)議論,也就無所作為了”【3】;這些人除了會攻訐聒噪外,與廢物無異。而他自己,也被冠以“偏衷多忌,小器易盈,鉗制言官,倚信佞”【4】,從這個意義上講,張居正是萬歷年間的“循吏”之首。而“唯才是用、不拘一格”的用人方略,也是他主持的“萬歷新政”相較于王安石、李鴻章的改革變法更接近成功的直接原因。
(2)法:富民強國
為什么國庫虧空?為什么邊境不穩(wěn)?為什么叛亂頻發(fā)?為什么百姓困苦?張居正找到了原因:理財不力、政令不通。
明朝賦稅是向土地征收田稅、按人頭派發(fā)差役,所以土地和戶口是王朝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可是到了萬歷初年,隨著土地兼并、戶口藏匿,登記在冊的征糧地比明初減少了一半,人口比明初減少了三分之一。針對這一情況,張居正自萬歷五年起,開展全國性的“丈量土地”,從而掌握了國家財政狀況的第一手資料,堵上了大量的瞞田逃稅的根源;同時,從嚴打擊違法的權(quán)貴地主,迫使他們不敢輕易隱瞞。因此小農(nóng)負擔減輕,賦稅可以按時足額征收,財政虧損迅速扭轉(zhuǎn)。后人評價說:“既不減額,亦不增額,貧民之困以紓,而豪民之兼并不得逞。”【5】
緊接著立即著手解決逃役問題,自萬歷九年開始實行“一條鞭法”,將賦役之中的各種稅收項目合為一種,將力差統(tǒng)歸田賦,一律按田畝核算,簡化手續(xù)、統(tǒng)一征收,并可以改折銀兩。這樣貨幣流通又能加快,也開辟出理財安民的新途徑。
在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張居正努力革除萬歷以前法紀廢弛,政多紛更的情況,提出“尊主權(quán)”為“方今急務(wù)”,集權(quán)上層,做到事權(quán)歸一,加強對各級機構(gòu)的控制力;提出“以法治為政務(wù)的中心;以理財為吏治的中心”的基本方針。張居正以伸張法紀為重點,整頓政府機構(gòu)和統(tǒng)治秩序,把不法權(quán)貴看作是“權(quán)蝎”,以打擊不法權(quán)貴為“勵精之始”【6】,并且鐵面無私。他冒著“謀產(chǎn)害友”的風險驅(qū)逐遼王,查辦得力盟友馮保的侄子,宣告“所在強宗豪民,敢有撓法者,嚴治不貸”【7】。又從整頓驛站開始,將打擊權(quán)貴同革除弊政聯(lián)系在一起,填補規(guī)章制度的漏洞,使改革能取信于天下,“政令傳出,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富民強國”這條紅線始終貫穿于他的改革,實行“考成法”的最大收獲也正在于此。在吏治方面,“考成法”不僅制定出嚴密的監(jiān)察流程,同時確立“理財”為考成的準則和最終目的,提出“以錢谷為考成”,通常欠賦的總是那些豪強權(quán)貴;這樣就迫使官員由上到下追索田糧欠賦、打擊不法權(quán)貴,不僅掃除了外部豪強在官府內(nèi)部的勢力;并且使吏治改革同經(jīng)濟改革相結(jié)合。最終形成了一套以言核事、以事核效、定期考勤、隨事考核的考成制度。
總之,張居正將改革的重點放在經(jīng)濟上,它沒有動搖明朝的政治體制,因此,帶來社會的動蕩很小。同時改革脈絡(luò)十分清楚:發(fā)展生產(chǎn)力,懲貪除惡,解決財富分配,在財富分配的模式上向弱勢群體傾斜??梢哉f,這樣的思路符合任何一個時代的中國國情。最終,改革的使政府機制煥發(fā)出了活力,明史稱:“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經(jīng)濟上也從改革前財政空虛,入不敷出,赤字超過三分之一,太倉“不足一年之儲”,到改革后國家儲糧可支十年,國庫積銀四百萬兩。《明通鑒》贊譽:“是時,帑藏充盈,國最完備。”
(3)道:知行合一
張居正為什么可以強大起來?張居正的一生中不是沒有坎坷和阻礙,甚至滿是非議,但是他卻能一直保持并最終實現(xiàn)了年輕時的理想,而沒有墮落。綜觀張居正的一生,他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而是一個復(fù)雜的人【8】。同那個時代其他混跡官場的官僚相比,他掌握著一件強大的思想武器作為力量之源,既是他玩弄權(quán)術(shù)、任用私人的原因,也指導(dǎo)著他富民強國、革除弊政——“知行合一”。
“知”和“行”的關(guān)系,是一個中國哲學史上的根本問題,但其實就是一個理論和實踐的問題。“知行合一”,則是明代大儒
“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這是王陽明思想的基本框架,其中“致良知”就是如何為圣的過程,變本然的知為主體意識自覺把握的知的過程,也就是他所說的“知行合一”【9】。強調(diào)了主體意識的能動性和人格精神的偉大,并將此作為“致良知”的主體后天努力的內(nèi)在要求。而王守仁、王陽明一生的唯一的目標就是——做圣賢。
在他的一生中,曾借助程朱理學,一改活潑性格,想嚴肅求成圣。也曾苦學諸家兵法,想借雄成圣。還曾筑室“陽明洞天”,靜坐行導(dǎo)引術(shù),借道法成圣。最后在他一生最低落的時期,“龍場悟道”,為陽明“心學”的發(fā)端,得出了入圣的真諦。
從他如此豐富的經(jīng)歷來看,“知行合一”除了表明“懂得道理和實際運用同等重要”之外,另有一層意味:要想實現(xiàn)崇高偉大的志向,必須有符合實際、腳踏實地的方法。他踐行“知行合一”的方式也符合這一點:在日常生活中,王守仁是一個正直忠厚的老實人、誨人不倦的師長,在戰(zhàn)場上,卻是陰險狡詐、殘忍刻薄。這在“知行合一”下并不矛盾,因為他很清楚,對于叛亂者,講解哲學是沒有用的,武裝斗爭才是硬道理。張居正、張
如前所述,張居正的理想是“富民強國”,這是他從青年入仕抨擊嚴黨、到中年入閣上《陳六事疏》、再到晚年開啟新政,一直未曾改變、始終貫穿如一的。在這一過程中,張居正也曾兩面派、結(jié)黨營私、玩弄權(quán)術(shù),甚至玩空竹討皇帝歡心。但是壞人拍馬屁是為了做壞事,好人拍馬屁是為了干實事;馬屁只是一種技術(shù)手段,和人品問題沒有關(guān)系。要想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必須學會妥協(xié)。良知和理想,這是張居正一直沒有放棄的東西;他也曾抑郁不得志,以至于仰人鼻息;盡管官場險惡、仕途坎坷,艱難之時,“知行合一”的理念支撐著他,幫助他分析時局,甚至用?;?、妥協(xié)的方式解決問題,最終“先隱而后發(fā)”。
“知行合一”這一武器的效用非常顯著,張居正最終領(lǐng)悟到: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你可以不理解,但是必須接受;只有真正了解這個世界的丑陋與污濁,被現(xiàn)實打擊,卻從未放棄對理想和良知的堅定追求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于是他從一個天真的理想主義者,轉(zhuǎn)變?yōu)橐晃粚嵏杉?。就連被張居正秘密處決的“心學”傳人何心隱也說:“天下之能士盡在京城,而在我看來,能興我學者并非華亭,亡我學者也非分宜,興亡只在江陵。”(興我王學者,不是徐階,亡我王學者,不是嚴嵩,興亡之所定者,只在張居正?。?span lang="EN-US">11】
再來分析張居正的治國之法、治國之術(shù):各項法紀制度、奏章詔令,都是“富民強國”的在各方面的具體表現(xiàn)、具體改革舉措,是這一理念的細化;而選派重用的“循吏”,也是這樣一批與張居正抱著同樣理念的人,他們在改革的過程中身體力行地實踐著“知行合一”(參見上文中各位循吏的性格特點和功績),并且構(gòu)成了張居正治國之術(shù)的最基本單位。
社會是丑惡現(xiàn)實的,但追求光明的奇特“心學”正是誕生于在這黑暗的世界中,倔強地閃耀著自己的光芒。創(chuàng)立者
三、失敗與啟示
1.孤獨的改革者
張居正是一位孤獨的改革者。在他主政的十年間,名義上的統(tǒng)治者實為孤兒寡母,是他掌握著大明帝國的實權(quán),這為他的改革創(chuàng)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但畢竟這是一場要翻天覆地的中興新政,除了手下那一批“循吏”之外,內(nèi)閣、諸大臣、士林,反對者數(shù)不勝數(shù);而張居正雖有絕世的才干,卻也不能從根本上動搖整個統(tǒng)治秩序;因此,他也只能背負這種妥協(xié)帶來的后果——孤獨。關(guān)于改革失敗的根源,如思想和時代的局限性之類的,我們已經(jīng)太過熟悉了,在此不再累述,還是從張居正的孤獨身上尋找原因。
(1)清流為敵:
張居正“多用循吏,少用清流”的治國之術(shù),就意味著與清流為敵。“清流”和“循吏”的區(qū)別,上文已經(jīng)有所闡述了。作為內(nèi)閣首輔,一個簡單的“用”字,代表著無數(shù)人的仕途未來。長期以來,封建統(tǒng)治者一直希望能以精神力量來彌補體制的不足,因此以儒教對文官集團加以控制。這一制度培養(yǎng)出來的孔孟信徒,雖然也有在需要的時候不惜犧牲以完成使命的典范,但是更多的是“寬于律己,嚴于律人”的偽君子、或者自命“清流”的人物;真正有益于國家的“循吏”鳳毛麟角。明代自采用八股取士以來,這種局面非但沒有打破,反而使文官的雙重性格發(fā)展的越來越明顯。“一方面,這些熟讀經(jīng)史的人以仁義道德相標榜,以發(fā)揮治國平天下的抱負為國家服務(wù),以自我犧牲自詡;一方面,體制上又存在那么多的罅隙,給這些人以那么強烈的引誘。陰與陽的距離越來越遠,找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折衷辦法也越來越困難。”【13】
推行改革,需要選材;科舉制度不是選不出“循吏”,但是無疑把更多人推向了“清流”。作為科舉發(fā)家的佼佼者,張居正無論如何不敢觸動這條底線,否則就是斷了天下書生“學而優(yōu)則仕”的夢想,這種與天下為敵的做法,將招致其他任何改革都無法比擬的后果。因此,即使在改革的高潮,他也只是特許府、州、縣的考生越級報考京師的國子監(jiān),收羅各地人才。在選拔體制尚未改變的情況下,僅是重用“循吏”這一條,就等于是傾向文官集團中的某一小部分、而且從當時情況看是極小部分,卻與大多數(shù)為敵。顯然,這一用人原則是難以為繼的,它將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推行者的死亡而面臨文官集團越來越大的壓力。張居正死后被冠以“任用私人”的罪名,提拔的“循吏”大多被貶,也證明了這一點。
更重要的是,雖然以張居正的精明,他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但卻沒有領(lǐng)略到文官雙重性格的正面意義。固然,很多官僚混跡官場自甘墮落,但是圣賢的教導(dǎo)也并非全然無功;實踐證明,因勢利導(dǎo)是解決“清流”的一種很好的途徑。畢竟,張居正也曾是熱血青年、“清流”的一份子,只不過他由“知行合一”而悟,最終脫離了“清流”。但是,他在打壓、限制“清流”的同時,并沒有聯(lián)想到曾經(jīng)自己的轉(zhuǎn)變。而實際上“如導(dǎo)之以誠意,一些有責任感的年輕人如鄒元標輩,又真能不顧一己安危榮辱,為仁民愛物的宗旨拼命。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能在存亡于膚發(fā)之間擊退北方游牧民族的內(nèi)犯,也能在萬苦千辛中修復(fù)黃河的決堤。他們經(jīng)常批評萬歷皇帝,其用心也未必真是“沽名賣直”,而是他們深知自我犧牲,必須得到皇帝的肯定和合作,才能使億萬百姓沾惠受益。他們之所以攻擊張居正,也正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張居正的措施放棄了古圣先賢的宗旨,而是急功好利,企圖以世俗的行政效率來代替這種偉大的精神,最終必然窒礙難行,落一個引用私人的下場。”【14】對張居正的描述中,他善于權(quán)謀,對政敵冷酷無情,有經(jīng)濟問題,有生活作風問題,這一切很可能都是真的。作為一個實干家,以華美文章起家的名士們對他的務(wù)實作風自然也沒什么好感,而他也視這些人為仇寇。盡管,張居正是“明王朝所有宰相中,唯一的敢負責任而又有遠大眼光和政治魄力的一位,不以自己的榮華富貴為滿足,他雄心勃勃,企圖對政府的腐敗作一改革。但他沒有公孫鞅當時的背景和王安石所具有的道德聲望”【15】。
而因為“奪情案”,以及更早之前的一次事件,張居正的所作所為在文官集團看來,已經(jīng)嚴重背離了孔孟之道的教導(dǎo),連一度被認為是自己私人的一些門生、被提拔的官員都對他失去了信心。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憤怒的官員采取了直接上書的方式,要反擊張居正“違反倫常的虛偽矯情”【16】,甚至作為士子典范的翰林編修都被卷入其中;而換來的確是上書官員被施以廷杖。其后,萬歷七年(1579),張居正下令關(guān)閉天下書院,共計六十四處;并且有證據(jù)表明,在他的指使下,湖廣巡撫王之垣緝拿、并暗中打死了崇尚思想解放、抨擊朝政的何心隱。而當時,王陽明的學說已經(jīng)是一種潮流,被殺的何心隱又是“心學”的嫡系傳人、士林偶像。最終,張居正的這些舉動,使他同“清流”、乃至整個文官集團站到了對立面,以他的天才,生前依然能加以壓制,但是沒能制止整個朝廷的分裂和反對派的擴大,已經(jīng)為他死后的反攻倒算埋下了伏筆。
(2)專橫獨斷:
張居正幾乎以一人之智,行十年新政,使一個疲憊老朽的大明帝國重新煥發(fā)活力,不能不令人驚嘆于他的能力。但是,這種專斷的權(quán)力并不是沒有風險;特別是在張居正并沒有真正意識到權(quán)力的合法性來源的狀況下。前面的治國之法中提到過,張居正限制外戚權(quán)貴,甚至連萬歷的教育和私生活也要插手;這些事例中,張居正的做法無疑都很正確,但是,這種鐵面無私的態(tài)度,在以后也并不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span lang="EN-US">17】
在高拱下臺后,張居正清醒地認識到,能同他相匹敵的政敵已經(jīng)沒有了,所以他越發(fā)有恃無恐,大力改革;而且對不服從者決不手軟。因此對張居正而言,他只需要是一類人——跑腿,聽話。張居正在世時,依靠著自己、司禮監(jiān)掌印太監(jiān)馮保、萬歷皇帝生母李太后的相互合作,構(gòu)成了一個穩(wěn)定的“權(quán)力鐵三角”;而此時最高統(tǒng)治者還是一對孤兒寡母,特別是皇帝尚且年幼,因此自己大權(quán)在握。萬歷初年,小皇帝的主要任務(wù)就是在大伴馮保的建議下批寫張居正為首的內(nèi)閣所提交的“票擬”【18】;而這些奏章、“票擬”總是在張居正授意下完成的,自己的批示實際上也是馮保和張居正協(xié)商的成果。這樣,“名義上張居正是皇帝的顧問,并無決策和任免的權(quán)力”【18】;實際上構(gòu)成了一個以他自己做中心的“特殊行政機構(gòu)”。而張居正、馮保,都是李太后的親信,二人的權(quán)力也來源于李太后的默認和授予。
但是,此時的張居正并沒有聯(lián)想到當初自己驅(qū)逐高拱的那一幕,沒有意識到那貌似無限膨脹的權(quán)力其實是建立在一個極不穩(wěn)定的基礎(chǔ)之上:皇帝和太后的信任。一旦失去了這種信任,身敗名裂可以說是必然。相反,他越來越傾向于使用這種危險的特權(quán),從“奪情案”到罷免自己的門生、推行一條鞭法等等措施,既是他辛勤工作實現(xiàn)抱負的表現(xiàn),也顯示出他的專權(quán)已經(jīng)延伸到朝堂之外。而在他調(diào)教下的萬歷小皇帝,并不是一個軟弱無能之輩,相反,卻是大明歷史上有名的精明,盡管未來被譽為“明代第一懶人”,但此時他仍是一個無比聰明勤奮的人。
萬歷七年,萬歷在西苑夜游時醉酒打人,被馮保告至李太后處,李太后大怒,立即召小皇帝覲見,歷數(shù)他的罪惡。在這一事件中,馮保是告發(fā)者,李太后以太后的身份和霍光的典故相威脅,而張居正對萬歷不端的私生活嚴加批駁,甚至代擬《罪己詔》。萬歷從此意識到,張居正、馮保、李太后這塊“鐵三角”對自己所構(gòu)成的威脅。而張居正過去的光輝形象也被扭曲,作為一個帝國的統(tǒng)治者,他漸漸發(fā)現(xiàn)是張居正主導(dǎo)著一切,他就是本朝的霍光,是一個可以威脅到自己的人。更不幸的是,出于信任,李太后也常常這樣威脅萬歷皇帝:“你再鬧!
張居正死后,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面臨著重大調(diào)整。萬歷馬上拘捕并查抄了馮保,在獲得了貪污和賣官鬻爵的確鑿證據(jù)之后,他立即稟告了李太后;這標志著舊的“權(quán)力鐵三角”徹底瓦解。李太后曾經(jīng)對張居正和馮保的信任就此蕩然無存,而曾經(jīng)被打壓的權(quán)貴趁機反撲,之前在戚繼光告御狀中收到處罰的李太后生父、皇帝的外公、武清伯李偉發(fā)揮了很大的作用。在獲得了李太后的默許之后,萬歷開始全面清算張居正?!?span lang="EN-US">20】
張居正自身的矛盾更加重了萬歷的仇恨:他要求下屬清正廉潔、甚至要求小皇帝的厲行節(jié)約,可是自己卻并不拒絕他人的賄賂;他要求小皇帝勤政公允,自己卻堂而皇之的接受阿諛奉承;他整頓驛站、嚴肅法紀、嚴懲外戚,自己的家人卻占用驛站、兼并土地……在萬歷看來,這位曾經(jīng)道貌岸然的
張居正因為專橫獨斷才得以成功,也最終敗在了這一點上,歸根結(jié)底,他沒有意識到:權(quán)力的基礎(chǔ)和可靠性,決定了行動的有效性。
(3)剛愎自用:
除了獨斷專行外,張居正還“常常對人說這樣一句話:我非相。”,而且“還有下半句:乃攝也。”合起來,就是一句驚天動地的話:我不是宰相,而是攝政。【21】另外還有一副對聯(lián):日月共明,萬國仰大明天子。丘山為岳,四方頌太岳相公。這副對聯(lián)用黃金打造,十分氣派,張居正非但沒有拒收,還十分得意。所謂太岳,是張居正的號;根據(jù)文法,對聯(lián)的下半句要高于上半句,其中對比的意味顯而易見。毋庸置疑,這種自我評價早已脫離了自信的范疇。
不過張居正也確實不是自夸。“考成法”一方面是整頓吏治的,另一方面成為了張居正排斥異己、為改革掃除障礙的工具。在“考成法”的奏章中,張居正特立了一條:“撫案官有延誤者,該部舉之,各部院有容隱者,科臣舉之,六科有容隱欺蔽者,臣等舉之。”意思是:這句話的意思是,地方官辦事不力的,中央各部來管,中央各部辦事不力的,由六科監(jiān)察機關(guān)來管,六科監(jiān)察機關(guān)不力,由我來管!【22】于是,連可以同六部抗衡的言官們,都被置于張居正的控制之中,成為“夾袋中的人物”,“只糾察對張居正不利的人而不顧輿論。”【23】這樣的做法,已經(jīng)明顯違背了文官集團的運行秩序,以及朱元璋傳下的祖制。
客觀來講,張居正任用私人、專橫獨斷是無法避免的。以當時幅員遼闊、交通落后的狀況,任何內(nèi)閣都不可能對地方有周密的了解和實際的控制。而張居正的改革,在無法徹底動搖統(tǒng)治秩序的情況下,私人和專權(quán)是他唯一能依賴的工具。但問題在于,張居正在自信了解這兩件工具的對于改革的重要性的同時;卻并沒有意識到這它們?yōu)楹文馨l(fā)揮作用。
科舉選拔基礎(chǔ)上的文官集團的確效率低下,但是不得不承認,文官集團也借此包羅了本朝的出色人物,并借此成為了帝國的實權(quán)勢力之一。固然有許多官僚自甘墮落,但是圣賢的教導(dǎo)也并非全然無用。萬歷初年,經(jīng)歷了嘉靖、隆慶連續(xù)兩朝的腐敗和無所成就之后,張居正以聰明絕頂、同時又極能了解各種人事細微的面貌出現(xiàn),幾乎獲得了所有廷臣的好感和支持。甚至他“為了取得首輔的地位,不惜與大珰馮保周旋,并以此得到慈圣太后的垂青的種種細節(jié),也得到同僚的諒解”【24】。在改革之初,張居正舍棄舊章、以堅定地態(tài)度處理公務(wù)的做法,也并沒有遭到文官集團的過分責難。
事實上,私人和專權(quán)都是文官集團被默認、甚至可以理解的。但是,這種相互合作的態(tài)度只能維持到一定程度,否則事態(tài)的發(fā)展就會超過強勢所能控制的范圍;然而,張居正的做法卻是不斷施壓。文官體系的低效,其實是受到歷史和環(huán)境的拖累。在改革的重心轉(zhuǎn)向文官集團之后,張居正意識到文官集團正面臨不斷增大壓力,但是他卻恰恰相信這是改革所需要克服的,甚至在有意推動。因此,面對異議他也只是用權(quán)勢簡單地壓制;改革的成功也僅僅被歸結(jié)于是私人和專權(quán)的結(jié)果。在“奪情案”、罷黜門生、一條鞭法等一系列的事件之后,張居正的權(quán)勢達到了頂點,文官集團的意見被全面壓制。于是,他越發(fā)地依賴這私人和專權(quán)的運用,而文官集團被視作只是行政工具而已,這樣就使他自己被陷于一種孤立的窘境,以至于除了跟隨他參與改革的少數(shù)“循吏”之外,在文官集團中幾乎沒有其他的支持者。在他生前,權(quán)勢還可以繼續(xù)維持改革的局面;但是他始終沒有意識到,在他身后,改革的繼續(xù)進行,需要同文官集團的通力協(xié)作:現(xiàn)在的平靜只是暫時的,一旦權(quán)勢的壓力減輕或者消失,改革將面臨整個文官集團的強力反彈;后來的事實也正是這樣。對于改革運行的基礎(chǔ)的認識尚且如此,張居正也就更不會意識到自己“私人和專權(quán)”這兩大法寶也會出錯:張居正是無可替代的,人是如此、他的權(quán)力亦是如此。被他一手提拔起來到張四維,最后反倒成為了他和他的改革的掘墓人,這不能不說既是一個的玩笑、也是歷史的必然。
在近乎一帆風順的情況下,張居正的目光始終只停留在他的權(quán)勢可以影響的生前,對身后的時局會有何種變化卻并不在意;或許他認為這根本不需要考慮。然而,“權(quán)力鐵三角”在他死后很快崩塌;以漢武唐宗為目標嚴格調(diào)教的萬歷小皇帝,卻毀與自己的苛刻;他們都沒能成為改革繼續(xù)下去所能倚仗的力量,最終十年心血付之東流。這場悲劇一目了然地告訴我們,張居正的根本錯誤在于自信過度,不能謙虛謹慎,不肯對事實做必要的讓步。
繼任者申時行顯然要圓滑許多,他“沒有忽略文官的雙重性格”,而是以一種“使首輔和文官合作”、“按照共同意志辦事”,用“個人的聲望來調(diào)和各種極端”,并且使得“各種人才都能在政府中發(fā)揮長處。大才小才,庸才劣才,全部如是”的“誠意”,獲得了文官集團的尊重,最終成為張居正的繼任人。可以說,張居正的成功,也就是他失敗的開始。自信超過了眼光的范圍、行動在沒有合作的基礎(chǔ)上無法延續(xù)、成功的模式無法復(fù)制,這一點,張居正沒有看清。
四、結(jié)語
與張居正同時代的名臣海瑞曾評價他“工于謀國,拙于謀身”。 海瑞的評價,就張居正的結(jié)局來說,還是十分貼切的;但綜觀張居正的仕途之路,就會發(fā)現(xiàn)其實并沒有這么簡單。
張居正是個聰明人,能擔當,也能忍耐。當年嚴嵩當權(quán),他還是一個熱血的青年的時候,就已經(jīng)“勇敢任事,豪杰自許。然沉深有城府,莫能測也。嚴嵩為首輔,忌階,善階者皆避匿。居正自如,嵩亦器居正。”謀身的本領(lǐng)毋庸置疑。
在他主政的十年內(nèi),他所作的每件事都面臨著巨大的阻力,但他不止一次地說:“茍利社稷,死生以之”,“得失毀譽關(guān)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在危機四伏之際,他也曾“引用佛家經(jīng)義,作為自己精神上的解脫,說是:‘如入火聚,得清涼門’。”【26】。自己身后很有可能的結(jié)局,或許他也有所思考,但也已顧不得。張居正明白做事和做人、做人和做官的區(qū)別,他也能夠?qū)彆r度勢,卻并沒有嘗試一種調(diào)和之道,或許在他看來,這種調(diào)和之道也是不存在的。
正如當年明月說的,張居正不是好人,不是壞人,他是一個有理想,有良心的人。是他自己只求謀國,不求謀身。而張居正的不在人間、新政廢棄,使大明這個龐大的帝國失去重心,步伐不穩(wěn),最終失足而墜入深淵;失一相,崩一國。也難怪當年在“奪情案”中被打斷雙腿的鄒元標,于八十高齡之際上朝高呼:世間已無張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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