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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shù)失眠者企圖通過增加臥床時間來彌補睡眠的缺失感,嚴重的失眠者甚至長時間懶床以等待那怕只有1小時的“真正”睡著。但常常事與愿違,反而使睡眠質(zhì)量進一步下降。
越延長睡眠時間,睡眠質(zhì)量越差,失眠越嚴重。有些失眠者在床上輾轉(zhuǎn)反則,腰背、肩頸都睡痛了,不得不起床,起床后頭昏昏沉沉,腦子發(fā)脹,不得不在沙發(fā)上躺一躺。夜間花不少的時間游走于沙發(fā)和床之間,甚至一個臥室到另一個臥室。
如下的惡性循環(huán),導(dǎo)致睡眠質(zhì)量和睡眠效率不斷下降。
部分以入睡困難為主的失眠者,可能存在身體疲憊但睡意不足,或存在某種娛樂需要,或排遣空虛的需要,過早上床尋找平衡,建立了不好的睡前習(xí)慣。大腦的興奮性受到了來自手機、電視、書籍等信息的影響,導(dǎo)致最直接最簡單的“上床就睡”模式被破壞,臥床時間在無意中被延長。
也有部分失眠者,感覺夜間睡眠淺,夢多,或者早上沒有太重要的事,可以醒后懶床,或醒了之后又再入睡,通過懶床或再入睡來尋找徹底舒適或清醒的感覺。這是有意延長起床時間的失眠者,或者懶床者。
還有一些失眠患者,白天感覺困倦就睡一睡。學(xué)習(xí)或工作壓力因為困倦或精力不濟而偏大,壓力積累又讓精神或身體更疲憊。他們不愿意活動,有機會就補瞌睡,能夠在不舒適的座位上或桌子上睡上一會兒,或者白天多次上床睡覺。
而睡眠限制療法,就適合與以上的失眠情況。通過縮短臥床中的清醒時間,增加入睡的驅(qū)動能力以提高睡眠效率。
睡眠限制法是適用于普通的或困難的失眠癥患者的一套非常經(jīng)典的有效行為干預(yù)措施??梢元毩?yīng)用于失眠治療的行為方法(得到了國際睡眠專業(yè)機構(gòu)的最優(yōu)先級別推薦,即II級推薦),也可以配合藥物治療或物理治療同步進行。
睡眠限制法是打破習(xí)慣性睡眠模式的強有力手段,強力建立床與睡眠的條件反射,剝奪床上一切的非睡眠行為。目的在于減少失眠者臥床總時間,增加睡眠時間占臥床時間的比例,使失眠者對睡眠的渴望增加。最終可以達到上床就睡著,夜間幾乎不醒,精力更充沛。
(1) 減少臥床時間,可以一次減少1個半小時;也可以每次減少半小時,分多次逐步減少;
(2) 可以延遲入睡,提早起床,減少日間睡眠,或者進行組合的縮短睡眠時間的調(diào)整,以便臥床時間接近睡著的時間;
(3) 行動的目標是提升睡眠效率超過85%,即,睡著時間/臥床時間>85%;
(4) 睡眠效率只有持續(xù)1周超過85%的時候,才可延長15-30 分鐘的臥床時間;
(5) 當睡眠效率低于80%時,必須繼續(xù)減少15-30 分鐘的臥床時間;
(6) 睡眠效率在80%-85%,則保持臥床時間不變;
(7) 避免非習(xí)慣性的午睡;如果失眠之前有午睡習(xí)慣,可以不超過30分鐘的午睡;嚴格的睡眠限制是不容許午睡及其他任何時間的小睡。
(8) 每天盡量保持規(guī)律的入睡、起床時間。
通過以上行動,引起輕度睡眠剝奪。努力的過程中,伴隨著短時間的痛苦。但是堅持的結(jié)果是非常明確地提升睡眠效率,增加有效睡眠的時間。特別適合消除失眠癥患者的“增加臥床時間來增加實際睡眠時間”的幻想。
1、睡眠教育、刺激控制法、藥物治療等方法效果不佳;
2、失眠者有強烈的意愿借助非藥物手段來恢復(fù)睡眠;
3、必須主動邀請并得到他人的幫助,非專業(yè)人事的幫助下建議進行漸進式的睡眠限制法;
4、對行動必須有嚴格的日記,包括睡眠日記,被幫助的日記,情緒日記等;
5、必須計劃和執(zhí)行非睡眠狀態(tài)的多項活動,保持困倦狀態(tài)下的神經(jīng)喚醒;
6、睡眠限制療法期間要避免駕車等各種高危活動;
7、除外發(fā)作性睡病、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等特殊睡眠障礙;
8、除了失眠,沒有嚴重的軀體疾病,比如心衰、肝功能不全、感染、腎功能不全、不穩(wěn)定的高血壓病及糖尿病等;
9、極端限制式的睡眠限制法,要求更好的軀體健康狀態(tài);
10、極端式睡眠限制法可能會誘發(fā)某些精神障礙,比如躁狂發(fā)作等;
11、及時得到精神科醫(yī)生、睡眠科醫(yī)生的指導(dǎo);
不適用于時間多,找不到事做的人。睡眠限制法實施起來是非常困難。如果沒有堅持行為日記,失敗的可能性會很大。如果
能夠借助睡眠日記,這種具有挑戰(zhàn)性的改變行動會更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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