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辭粗魯、態(tài)度生硬
現(xiàn)在確實因為不懂法或者各種原因,鬧訪、胡攪蠻纏的當事人比較多,但是相比較來說,普通的當事人還是更多的。誰都不想去打官司,既浪費時間又影響情緒,在他們看來打官司是最后的希望,私力救濟已經(jīng)不可行了。如果法官態(tài)度不好,和當事人比誰的嗓門大,比誰的桌子拍得響,即讓當事人對法官的形象產(chǎn)生質(zhì)疑,也會對案子的公正性產(chǎn)生誤會。要知道你對當事人的態(tài)度,決定了當事人對你的溫度!
二、對當事人呼之即來喝之即去
有些人去立案,因為不懂總是立不上,有些法官還不多解釋,上來就是一頓斥責。有一些明明很小的事情,通過電話確認完就行了,即便是一些關(guān)于程序的問題頂多讓當事人出具一個書面的確認函即可。可他們往往是要求當事人或代理人到法院來,可到了法院,法官往往又很忙碌,沒有時間立即來接待,于是就讓當事人或代理人這樣干耗等候著。來訪的人怨氣肯定會越來越重,雙方之后的配合度會怎樣完全可以預(yù)計。
三、與一方當事人表現(xiàn)親密
當事人打官司都奔著贏去得,對審理案子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十分在意,如果法官對另一方當事人表現(xiàn)十分友好甚至是親密。這時候,另一方不免心中會有很多聯(lián)想,以至于法官的一些正常言論和做法也會被這個當事人認為是對自己的刁難。
四、拖
能夠一個月辦結(jié)的案件,不要等到一個月零一天。案件在你的名下,你不去辦,沒有人替你干,更不會自動消失。等到黃燈亮起時再去慌張結(jié)案,已經(jīng)太遲了。尤其是執(zhí)行法官,案子勝訴了當事人就等著趕緊執(zhí)行下來,執(zhí)行確實有困難還情有可原,如果自己主觀能動性差那就有很大問題了。
五、接受吃請、洗浴
因為法官這個身份,在別人請客吃飯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尤其是自己有案子的時候。一頓飯,一次洗浴總共才幾個錢,就因為吃這頓飯,洗這次浴,你再面對當事人的時候,說話的底氣大概就不會太足,判決他敗訴的時候就不會太坦蕩,該采取執(zhí)行措施的時候手腕就不會太硬。無論是請你的人還是別的當事人背地里還罵你,還違反了最高院的禁令。實在不劃算!
六、收受財物
老百姓都鄙視、痛恨腐敗者。作為法官,是公正的裁判者,是維護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你收了別人的財物,下一步就要為他的案件生辦法,想點子,出謀劃策,而且這些辦法和點子,大多還很可能是歪的。那還何來的公平公正?結(jié)果是找你辦事的當事人會覺得那是他花了價錢“買”來的結(jié)果,不但不會感激你,相反會因此鄙視你,同時也鄙視你所代表的行業(yè)。而其他的當事人更會覺得你是一個蛀蟲,進一步對整個行業(yè)產(chǎn)生誤會,他們會認為這個群體會因為一丁點錢財而出賣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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