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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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省出臺了關于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繳款方式調(diào)整的公告,很多網(wǎng)友給我們留言,咨詢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具體流程。
貼心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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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稅款所屬期2019年1月起的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除定期定額需在電子稅務局申報以外,其他可通過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以下簡稱ITS系統(tǒng)WEB端)辦理,操作流程如下: |
一、
ITS系統(tǒng)WEB端進入方法
自然人納稅人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
1.
在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專區(qū)內(nèi)點擊“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按鈕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具體操作如下:
通過搜索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或登錄以下網(wǎng)址:http://sichuan.chinatax.gov.cn/),點擊右下角個人所得稅專區(qū)。
點擊個人所得稅專區(qū),彈出以下頁面:
點擊“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即可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
2.
在電子稅務局“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按鈕即可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
3.
通過自然人登錄方式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在【我要辦稅】-【個人涉稅業(yè)務辦理】下點擊“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按鈕即可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
前置條件:自然人需在辦稅大廳或“天府e稅App”或“12366納稅服務平臺App”實名認證成功。【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實名辦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文件要求,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項前,應進行實名認證?!?/p>
二、
ITS系統(tǒng)WEB端自然人身份注冊及登錄
1.
通過上述第1、2種方式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的需進行自然人身份注冊及登錄,如已注冊的可掃描二維碼或輸入賬號密碼登錄;通過上述第3種方式進入ITS系統(tǒng)WEB端,未進行自然人身份注冊的需注冊后登錄,已注冊的無需登錄,系統(tǒng)將自動登錄。
2.
自然人身份注冊方法:
方法一:使用居民身份證,通過手機APP“人臉識別認證注冊”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冊。
方法二:持身份證件到辦稅服務廳,獲取大廳注冊碼,打開WEB端或者APP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冊。
3.
登錄方式:
ITS系統(tǒng)WEB端登錄方式有以下兩種: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掃描二維碼登錄:
(2)點擊“密碼登錄”,輸入手機號或登錄名或證件號以及密碼進行登錄(密碼在實名注冊時設置)。
三、
ITS系統(tǒng)WEB端經(jīng)營所得申報操作說明
登錄進入WEB端后,在頁面正上方點擊“申報管理”,如下圖:
點擊申報管理后,進入經(jīng)營所得申報界面:
(一)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A表)
本表適用于查賬征收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業(yè)主、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jīng)營者、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合伙人、從事其他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所得的個人的預繳納稅申報,以及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申報。合伙企業(yè)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本表。
具體填報方式如下:
1.
點擊“立即申報”后,選擇申報年度:
2.
在“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界面,點擊“點此搜索”按鈕:
3.
輸入被投資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及被投資單位所在地,點擊“搜索”,系統(tǒng)自動識別出被投資單位信息,選擇對應的被投資單位,點擊“確認添加”:
4.
選擇稅款所屬期起止后,點擊“下一步”:
5.
錄入收入、成本費用等信息,選擇“是否有綜合所得申報”后,點擊下一步:
6.
核對稅款信息,錄入減免稅額信息后,點擊“下一步”:
7.
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提交”即可完成申報。
8.
提交成功后點擊“立即繳款”,進入繳款頁面:
9.
勾選對應的稅款項目,點擊“立即繳款”:
10.
選擇相應的支付方式后,進行繳款即可。
注意:選擇三方協(xié)議繳款方式的,需簽訂有自然人三方協(xié)議。
(二)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B表)
本表適用于被投資單位為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yè)主、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jīng)營者、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國境內(nèi)從事其他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取得所得的個人2019年及以后納稅年度的匯算清繳。
查賬征收的合伙企業(yè)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本表。未填寫“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的企業(yè),應在填寫完成后進行此表操作。
(三)多處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總年度申報(C表)
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個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應當在分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選擇其中一處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總納稅申報,報送多處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總年度申報。
注意:1.填寫“多處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總年度申報(C表)”前,需先填寫“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A表)”、“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年度申報”(B表)。
2.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B表)、多處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總年度申報(C表)將于2020年1月1日啟用。啟用前如需辦理相關業(yè)務,需到稅務大廳辦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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