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雷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同時擁有建造師,裝修工程監(jiān)理師,助理造價工程師等工程類職業(yè)資格。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法學學士,并獲得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專業(yè)學位。執(zhí)業(yè)近七年,重點服務房地產與工程訴訟、醫(yī)療地產、招投標與政府采購法、菲迪克合同等領域。
案情
介紹
2012年12月06日,某招標代理公司受某省醫(yī)院的委托,發(fā)布了采購口服藥自動配藥機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公告了采購項目的預算、內容、需求、供應商資格、購買招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日期、開標評價時間及地點等內容。同時還對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進行了公示,公示期為2012年12月06日至2012年12月12日共五個工作日。
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中“22不允許偏離條款”22.1規(guī)定:“招標文件中的重要條款不允許偏離,如投標書中對重要條款有偏離,則是投標人的風險,將導致投標無效。不允許偏離的條款如下列:1)帶*號的條款2)資格文件3)其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不允許偏離內容?!?/span>
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中“30投標書的初審”30.4規(guī)定“在詳細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要審查每份投標書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條款(加*號)、條件和規(guī)格相符,沒有重大偏離的投標?!?/span>
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附件一投標文件格式,本部分所列文件要求均為*號條款,必須按本次序提供,不可偏離”。該第四部分包括了:1投標信函、2開標一覽表及保證金匯款聲明函、3投標明細價格表、4合同條款相應一覽表、5資格證明文件、6中標服務費承諾書、7技術規(guī)格/要求偏離表。
招標文件第五部分“用戶需求書”口服藥自動配藥機技術參數要求表中列明了24項技術參數,并以▲標注。如“▲13、藥盒采用數字識別顯示器技術,使得藥品位置更容易識別”。但同時注明“本招標文件第五部分《用戶需求書》中所有帶▲號項目為評標委員會打分時的重要參考指標,不作為投標無效條件?!?/span>
截止至2012年12月26日,共宏海公司、康迎公司等5家投標人向招標代理公司遞交了投標文件。隨后,招標代理公司組織了評標委員會對5家投標公司進行了符合性審查,五家公司均通過了審查。再后,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了得分排名第一的宏海公司為推薦中標人。
2012年12月27日,招標代理公司發(fā)布了中標人為宏海公司的《中標公告》。同一天,省醫(yī)院與宏海公司簽訂了《采購合同》。2012年12月31日,省醫(yī)院通過財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向宏海公司支付了款項380萬元。
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2012年12月25日(注意是在2012年12月12日招標文件公示期之后,2012年12月26日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康迎公司向招標代理公司以掛號信的方式郵寄了《第一次異議書》,對招標文件中自動配藥機技術參數中的第1、3、5、17、19、22、32項內容提出了質疑,并要求招標代理公司立即停止招標活動并給與書面解釋。而招標代理公司則認為康迎公司提出的這項質疑早已經超過了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公示期,故未予答復。
在招標活動結束之后的2013年01月02日(注意此時《采購合同》已經簽訂并且履行),康迎公司第二次向招標代理公司郵寄了《第二次異議書》,要求招標代理公司向康迎公司單獨公布并解釋《中標公告》中“綜合評分法中標候選供應商排序表”中宏海公司、康迎公司各項得分的事實依據、理由和法律依據并提供相關材料。2013年01月10日,招標代理公司以《回復函》的形式對康迎公司的第二次質疑予以回復。
因為對招標代理公司回復的不滿,2013年01月20日,康迎公司向省財政廳郵寄了《投訴書》,認為本案中的招標活動、招標文件內容不合法,要求省財政廳予以處理。2013年02月21日,省財政廳作出《政府采購投訴受理通知書》正式受理。
此后,康迎公司與省財政廳就該投訴一事經歷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一審行政訴訟判決、二審行政訴訟判決等過程,最終塵埃落定。
案例
評析
問題一:
對招標文件的質疑,超過了“質疑有效期”,應當如何處理?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憋@然,本案招標文件的公示期截止至2012年12月12日共計五個工作日,康迎公司卻在2012年12月25日才對招標文件提出質疑,已超過了質疑有效期,故招標代理公司對康迎公司的第一次異議不予理睬的做法并無不當??涤镜馁|疑也不會影響到招標活動的進行。省財政廳與人民法院均不應當支持康迎公司要求確認招標代理公司不予回復違法的訴求。當然在本案處理過程中,也應當參考當地地方性法規(guī)中對于招標文件質疑的有關規(guī)定。
問題二:
本案中的招標文件技術參數是否合法?
《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并標明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本案中招標代理公司發(fā)布的招標文件中載明帶*號的條款,如“投標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蓋投標人公章或授權代表簽名后,送達開標地點”以及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附件一投標文件格式”均是對投標人在參加投標時提供文件的形式上的要求,并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因此,該部分雖然規(guī)定“不得偏離”,但均不是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反而在招標文件的“用戶需求書”口服藥自動配藥機技術參數要求表中,雖有數項帶“▲”的技術參數要求,但在后注中明確表明“本招標文件第五部分《用戶需求書》中所有帶‘▲’號項目為評標委員會打分時的重要參考指標,不作為投標無效條件,可以認定該用戶需求并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故本案中的招標文件沒有規(guī)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違反了上述法律的規(guī)定。
問題三:
招標文件存在違法,但采購合同已經簽訂并履行,應當如何處理?
《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財政部門經審查、認定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結果的產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的,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的,決定采購活動違法,給采購人、投訴人造成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币驗楸景刚少忢椖康牟少徍贤呀浐炗啿⒙男?,而招標文件又有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故應當決定由相關責任人給采購人、投訴人承擔賠償責任。
判決
結果
康迎公司超過質疑有效期提出質疑,屬于無效質疑,對該項投訴事項不予支持。
招標文件沒有規(guī)定并明確表明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判定為違法。
該招標項目的采購活動違法,給采購人、投訴人造成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注:本文刊發(fā)于《招標與投標》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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