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得志像
1941年7月1日,冀魯豫、魯西兩區(qū)黨委在觀城縣紅廟(今山東省莘縣大張家鎮(zhèn)紅廟村)合并為冀魯豫區(qū)黨委,楊得志任冀魯豫軍區(qū)司令員。
冀魯豫軍區(qū)機關常駐觀城縣的紅廟、焦村、耿王莊村等村莊。在這里,楊得志處處維護群眾利益,像戰(zhàn)士一樣嚴守軍紀,搞好軍民關系,取信于民。
焦村村民張安鑫開了個小賣部,賣點煙酒油鹽之類的生活用品。
一天上午,軍區(qū)四科的一個小戰(zhàn)士問張安鑫:“大哥,您今天去不去城里?”
張安鑫說:“去城里進些貨?!?/p>
“正好給俺捎條煙?!?/p>
張安鑫接過小戰(zhàn)士的錢,轉遍了觀城四街店鋪,也沒有找到小戰(zhàn)士要的那種煙。回來后,小戰(zhàn)士就來找他要煙。
張安鑫很不好意思,把錢還給那個小戰(zhàn)士,可小戰(zhàn)士不接錢,堅持要張安鑫把煙買來。
楊得志知道這件事情后,對小戰(zhàn)士說:“你把咱們軍隊的紀律給我背一遍!”
“是!”小戰(zhàn)士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背了一遍。
“你把紀律和注意背得都很熟,但實際做起來卻和要求的不一樣?!睏畹弥菊f,八項注意的第一條說話要和氣,你就沒有遵守。
小戰(zhàn)士認識到錯誤,跟著楊得志來到張安鑫店里當面向他作了道歉。
張安鑫的父親說:“楊司令,都是自家人,因為這么點小事你批評同志,叫俺心里過意不去!再說,安鑫他還是要去城里的,再轉一圈也沒啥大不了的!”
楊得志說:“這是違反紀律的事,不是小事!我們八路軍是人民的軍隊,不是土匪!我們要給當?shù)氐娜嗣窠鉀Q困難,他給你們添麻煩就是犯錯誤!再大一點就是犯罪!”
又一次,楊得志住在了位于焦村附近的冀魯豫行署糧站北面的一個屋子里。凌晨一點多的時候,糧站站長劉吉合檢查倉庫,發(fā)現(xiàn)倉庫北面的屋子亮著燈。劉吉合心里一股子怒火,沖進屋里說:“這是咱們冀魯豫軍區(qū)的糧庫,怎么能住人呢?萬一出了事誰擔這個責任?”
楊得志說:“對不起,我們來得晚了,不知道情況就住這兒了。既然是糧庫,我們馬上搬走,馬上搬!”
劉吉合說:“真是無組織無紀律,把家安在糧倉里,不像話!”
楊得志身邊工作人員聽不下去了,說:“這是咱們楊司令!”
“楊司令?他是楊得志司令?”劉吉合不相信眼前的人是楊得志。
“還有幾個楊司令?”
劉吉合十分窘迫,給楊得志賠禮道:“楊司令,對不起。我沒有看清楚是您住這兒……”
“哈哈!該賠禮的是我楊得志,你沒有錯。哦,你叫什么名字?”
“報告楊司令,我叫劉吉合,這兒的糧站站長!”
楊得志握住劉吉合的手說:“你是一個很負責任的站長,我要向你提出表揚!不管任何人,我們都要求講紀律!”
1944年2月,楊得志奉命率回民支隊及軍區(qū)5個團開赴陜北保衛(wèi)延安。行前,他思緒萬千。在他的回憶錄《橫戈馬上》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在華北7年多,其中在冀魯豫5年零3個月的艱苦生活就要結束了,我和幾十萬患難與共、血肉相連的父老鄉(xiāng)親就要告別了,我和同生死共命運的戰(zhàn)友、同志和部隊廣大指戰(zhàn)員就要分手了。我最不忍離別的,是埋葬在這片神圣土地上的戰(zhàn)友、同志和骨肉同胞……”1955年,楊得志被授予上將軍銜。
(文章來源: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 張丁材 作者單位:山東省莘縣紀委監(jiān)委)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