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出新歌了《說好不哭》,我還沒有聽,之所以知道是看到說疑似抄襲上了熱搜。對于明星我比較理智,喜歡只是喜歡,但是不會多么狂熱。有人說周杰倫是“音樂教父”“一個時代的標志”這些我沒有太多的感觸,唯一讓我有感觸的是周杰倫在我十幾年前的高中時代被稱為叛逆的代表。
我知道周杰倫是因為我高中同桌的一個非常酷的女孩子很喜歡周杰倫,自習課的時候永遠都看到她帶著耳機安靜的看書或者做題,她不愛說話,看起來酷酷的拽拽的,在十幾年前這個樣子是不受大家喜歡甚至是被排擠的,尤其這樣的學生再學習好,那可了不得了,必得是大家背后討論的對象。
而我的同桌就是因為這樣酷酷的性格,導致沒有人愿意跟她一起。青春期正是一個熱鬧的年紀,誰愿意對著一面人體墻呢,悶都要悶死了。終于在她的上一個同桌提出換位置之后我榮幸的成為她的同桌了。我倒是沒有什么負擔,因為我也不是一個很愛說話的人,而且我還很欣賞這種酷酷的樣子,最重要的是在我看來,挨著學習好的方便解惑啊,說不定她只是不善于交際呢。
理想是骨感的現(xiàn)實是打臉的,我這個同桌是真的酷,你跟她說話,收到的回復都是,恩,哦,對或是沉默……。絕對不會多說一個字,而且表情也是拽拽的,你總覺得她好像很不耐煩。后來關系好了之后,我發(fā)現(xiàn)她是真的不耐煩。因為人家眼里只有學習,其他事情與我何干,阻礙我學習的任何人與事都應該拖去出斬立決。剛開始人家也不理我,但是她耳機聲音實在不小,我倒是知道了周杰倫,也蹭著聽了不少好歌,當然那些鬧騰如《雙節(jié)棍》之類的曲風我至今無法欣賞。
我本身也不是個熱情的性格,一來二去人家不理我之后,我也消停了,權當沒有這個同桌一樣。誰想到,過了半個學期后,我同桌主動和我說話,我的天啊。我至今記得她說的第一句是“周杰倫的慢歌,要聽嗎”我一時竟然沒有反應過來,直到她有些尷尬的準備收回耳機的時候,我?guī)缀跏菗尩淖藙?,把耳機放在自己的耳朵里面了。我們的友誼從《愛在西元前》這首歌開始了。后來大學我們在不同城市,甚至還寫信交流好長時間。
關于周杰倫我談不上喜歡或者不喜歡,但是周杰倫這三個字對于我來說是一段青春的回憶。每次周杰倫的熱搜或者新歌之類的新聞總是忍不住看一下,聽一下。好似周杰倫不是一個歌手,而是我青春里的一個回憶錄,只要打開就會充滿青澀的記憶。
我們喜歡一個人或者一件事,可能不是因為這個人或者這件事本身多好,而是因為我們從對方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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