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熟不熟悉蘇東坡,大家應該都多多少少聽過“烏臺詩案”。一場針對蘇軾個人的“文字獄”,最后蘇軾被貶黃州,在那里度過了自己人生中最失意落寞的日子。
烏臺詩案對蘇軾的影響非常大。在烏臺詩案過后,蘇軾“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知道禍從口出,對待詩詞往往小心謹慎,最后的結果就是“詩不能盡,溢而為書”,那些難以言喻的情緒,都通過他的書法作品表現(xiàn)了出來。
蘇軾作書一般都會精思熟慮,哪怕是《黃州寒食帖》,雖然也是形隨意走,其章法布局也是經過細心思量的。蘇軾有一卷行書,沒有任何的精心的布局,是真正自然化成的忘我之作。這件作品就是行書《李白仙詩卷》。
《李白仙詩卷》作于元祐八年(1093年),這一年蘇軾五十八歲。因“烏臺詩案”被貶黃州之后,蘇軾被重新啟用,此后一直在宣仁太皇太后的庇佑之下。作此書時太皇太后崩逝,蘇軾又不得新帝哲宗的信任,朝堂上眾多仇敵再次伺機而動。
面對形形色色的朝中政客,蘇軾雖問心無愧,但心中仍不免惶惶不安。這時道士丹元子前來拜訪蘇軾,為蘇軾帶來了詩仙李白的兩首佚詩。這兩首詩,之前在太白文集中從未有過記載。
李白撞上蘇東坡,就是詩仙與文曲星,詩與書的完美結合。丹元子口誦李白的兩首詩,由蘇軾抄錄,由此便有了這卷行書《李白仙詩卷》。
北宋施宜生對這件作品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評價:“頌太白此語,則人間無詩;觀東坡此筆,則人間無字”。
這兩首詩,第一首被寫得姿致翩翩,神妙莫測;第二首就變成了完全的縱意馳騁,人書合一。這件作品絲毫沒有精心雕琢的痕跡,顯露出“粗服亂頭”之感,是蘇軾的“露馬腳”之作,這個馬腳,就是蘇軾的真性情。
比如作品當中的“鯉”、“光”等字,墨色較潤,有明顯的蘸筆的痕跡,但是這些字卻并非是在一句的開頭,證明東坡在寫這卷作品的時候,完全沒有顧慮。
到了第二首詩的后半部分,從“只知雨露貪”開始,文字的結體就逐漸開張,牽連映帶增多,瀟灑豪邁代替了溫潤內斂,從字形上就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
至于為什么說蘇東坡的字甩趙孟八條街?趙孟寫的字確實灑脫飄逸,但是他終究寫的是字,而東坡寫的是自己的人生。
蘇東坡將自己的人格灌注到作品之中,使作品成為自我人格的寄托,精神的物化,形隨意走,擁有真正的生命力,這也是宋代“尚意”書風的核心,書法作為一門藝術的核心價值。
《李白仙詩卷》就是蘇東坡“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作書原則的典型,擁有讓我們與先賢對話的藝術魅力,也代表著書法藝術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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