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十八代
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
《爾雅·釋親》曰:“生己者為父母,父之父為祖,祖父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span style="color: black; text-underline: none;">又曰:“己之子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孫,晜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云孫,云孫之子為耳孫。”
(1)上九代
鼻祖(始祖):九世祖
遠祖:八世祖
太祖:七世祖
烈祖:六世祖
天祖:五世祖
高祖:四世祖
曾祖:三世祖
祖父(爺爺):簡稱“祖”,二世祖
父親(爸爸):簡稱“父”,一世祖
(2)下九代
兒子:簡稱“子”,一世孫
孫子:簡稱“孫”,二世孫
曾孫(重孫):三世孫
玄孫(元孫):四世孫
來孫:五世孫
晜孫:六世孫
仍孫:七世孫
云孫:八世孫
耳孫:九世孫
需要說明的是:自己,簡稱“己”,是上九代與下九代的分水嶺,不包含在“祖宗十八代”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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