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父命例分析(7)
例十四、女,農(nóng)歷己亥年臘月廿七巳時出生。父親在1973癸丑年去世。
正官 正財 日柱 傷官
坤造:己亥 丁丑 壬子 乙巳 空亡(寅卯)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大運: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歲數(shù):4歲
1、父親星偏財丙火,在時支巳中藏。亥子丑水局,偏財無生而受克。
2、因為丁火正財本可化傷官生官星,但丁火與日主貪合忘生。因此,父位年上正官無生,反有時上傷官克。
父親星、父位有克無生,有此兩方面因素,就已是克父的標志了。何時克,論其行運定性。
1、初運戊寅,寅木得水生而旺,就是害巳火象,但寅中自身有丙火偏財不受傷。因此,不再看別的,單憑這一點,就可定性不克父親。
2、己卯運,卯木一出,時干乙木傷官得祿臨旺,必克父位年上官星,這已是不利父壽的一個標志了。命局巳火受傷,卯木帶刑來(子卯刑)巳火不受生,反會構(gòu)成木塞火,這也是不利父壽的標志。有此天地兩方面的因素,就可確定這步運,必是逝父之運。
3、大運沒完成的程序任務(wù),流年就得接著完成。地支雖說卯不生巳火,但也滅不了巳火。要徹底滅亡巳火,就必須見丑字流年來晦而滅之(水金流年就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天干丁火正財雖說與日貪合,但它畢竟是火,就有生官星的功能,因此也得干掉。所以,父親逝世的流年就應(yīng)在了1973癸丑年了。
從命局到流年,滅掉巳火,克掉丁火,傷官傷掉官星的程序整個完成。父親星、父位全毀滅,就是逝世父親的時候。
流年引來癸丑月令,且月令丑中癸水透出流年,柱中地支亥子丑水局被流年癸水引出,四柱格局改變,丑土不再是年干己土的根,丑土與亥子會水局,成了流年干癸水的根,格局由正官格變?yōu)榻儇敻?。流年強旺癸水直克月干父星丁火,父親星克絕;癸水再與地支眾水刷年干己土,時干乙木受癸水之生而旺,乘機去克年干己土,父位己土有克無生,故父親去世。
由此可見,論命一定要緊抓月令,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以月令透出之物來定格局,如果月令透出兩個或三個,以最強者來定格局,如果隨大運流年柱中格局改變,四柱性質(zhì)就會改變,命主就會發(fā)生重大災(zāi)難和變故。故月令提綱不能沖,月令提綱一沖,四柱格局就會容易改變,命主會發(fā)生重大變故。
在對四柱命理改革的今天,出現(xiàn)了許多新理論,破除以月令定格局的子平真法,實在讓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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