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不能懲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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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羞又憤,決了堤的淚水發(fā)狂地流!我真想大聲對媽媽喊:你為什么要這樣做?!母愛,這是母愛嗎?偉大的母愛,是了解、關心和愛護呀!我真想沖出家門,去遠方,甚至想到了死……” 有一位孩子為了防備父母偷看日記,準備了兩個日記本,一本是寫給父母看的,凈是要好好學習之類的話,另一本則是自己真正的心里話。當媽媽打開孩子的日記本時,上面寫著:媽媽,我知道你要看我的日記本的…… 這些讓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應該讓每個家長和老師深思。家長們的誤區(qū)在于,以為自己是“過來人”,孩子還小,不知道保護自己,所以要查看日記,以“隨時掌握孩子的動態(tài)”,“防微杜漸”。有的老師讓孩子交日記,可想而知,這些所謂的日記不是編的,就是裝模作樣的。孩子需要有自己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摸索、碰撞,在這個過程中知道問題的邊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任何粗糙的插手,都會讓孩子在自己找尋坐標的過程中感到被監(jiān)視,甚至感到羞辱。 懲罰是必要的,就是要讓孩子為自己的過失負責。 多年前我曾經力促孫云曉教授寫一本關于自己教子經驗的書,后來就有了《我要做個好父親》這本獨特的書。孫老師的女兒孫冉我也熟識,由于得到了民主的教育,發(fā)展很好,沒有上過名牌中小學,卻靠自己努力考上了復旦大學,現在已在一家國家級的新聞單位做了記者。在這本書中,孫老師講了一個關于責任心培養(yǎng)的故事: 以前,每天早晨他都會催女兒起床,可女兒總是不情愿地說:“再待會兒。”如果真遲到了,她又會抱怨父母不把她拽起來。之后,孫老師就決定讓女兒自己對自己的事負責,讓女兒自己定鬧鐘。有一次,鬧鐘響了,她把鬧鐘一按又睡了,結果一覺睡到十點半,受到老師的批評是自然的了。可她又不能怪父母,因為她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從那以后,女兒就擺兩個鬧鐘在房間,叫自己起床。終于,她不再需要父母催促,而且學會了自己整理床鋪、準備早餐。這是她擺脫對父母的依賴、走向獨立的基礎,而這正是在增強了責任心的前提下實現的。 孩子由于年幼,缺乏知識和經驗,經常會有一些過失,這并不奇怪。重要的是,要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過失,并且要承擔責任,美國前總統(tǒng)里根在他的回憶錄中也有一個故事: 里根11歲時,一次踢球把鄰居家的窗玻璃打碎了,鄰居要他陪12.5美元。他只好回家找爸爸。 爸爸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讓里根自己想辦法。里根很為難地說自己根本沒有這么多錢,爸爸就借給他12.5美元,并告訴他一年后償還。此后,里根開始了艱苦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他終于掙足了12.5 美元,還給了父親。 后來,里根回憶說,正是通過這件事,他懂得了什么是責任,懂得了一個人要對自己的過失負責。一般來說,孩子有過失的時候,恰好是教育的良機,因為內疚和不安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時給予自覺的機會,可能會吃一塹長一智,由此走向成熟,有可能使孩子刻骨銘心,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近年來,“賞識教育”盛行,不過清醒的人都知道,單純的賞識是不可能教育好孩子的。 在教育的十八般武藝中,懲罰也是很必要的,因為人的發(fā)展是艱苦的,是“先痛然后快樂”式的不斷自我更新。但這里所說的懲罰不是教條,更不是單純的打罵,而是以民主為內核精神的自我懲罰。 有人說,懲罰教育會使得親子或者師生關系變得緊張,那我們可以反問:溺愛、放任不管就可以形成良好的關系嗎?懲罰的目的不是懲罰本身,而是培養(yǎng)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并且克制“以自我為中心”意識的膨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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