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死的。我最聽你的話。我沒死我就是孫子。”清晨6點多,小英(化名)給男友發(fā)完這條短信后,在男友家中,從6樓縱身一躍,結束了她22歲的生命。
她為男友墮胎,卻還是遭拋棄,最終在收到男友 “你他媽去死吧”的刺激短信后,選擇“聽話”地“去死”。小英的父母認為,是小英男友劉軍及其父母的殘酷與冷漠殺死了小英,為此,雙方鬧上了法庭。(新聞來自東南網(wǎng))
據(jù)悉,小英與男友戀愛期間,曾為男友流產(chǎn)六次,她為男友付出所有,而男友卻冷漠她、無視她,以致于最后發(fā)短信“讓她去死不要煩他”。小英自殺前一個月,劉軍侮辱、謾罵和對感情不負責任的態(tài)度,把小英逼到了崩潰的邊緣。而且,劉軍移情別戀在先,傷害小英在后,又不斷地對其進行言語攻擊,導致其產(chǎn)生輕生念頭,因此對于小英的自殺劉軍應負很大的責任。
更何況,小英臨死之前,曾發(fā)短信告訴劉軍,可劉軍對此坐視不管,這與見死不救有何區(qū)別?自己的女友,即使你不再愛她,可一條面臨死亡的生命,你怎能忍心說出“你他媽去死”的話?
雖然,小英是成年人、是在校大學生,面對感情問題,她應該做到理智,可面對男友如此巨大的辱罵和逼迫,她怎能承受的住?再者,小英父母未能及時開導自己的女兒,對女兒的關心不夠多,也成為了其自殺的原因之一。而且劉軍父母的冷漠態(tài)度,也成為小英自殺的“幫兇”。
人與人之間,應當互相關懷。這不僅是一種道德義務,有時也是法定義務。縱使小英已不是劉軍的女友,難道“見死施救”不是每個公民該有的義務?當劉軍面對女友的自殺訴求時,他竟無動于衷,漠然不理;當小英凌晨進入劉軍家中,尋死覓活時,劉軍的父母也不聞不問。這樣的時刻,如果劉軍以及劉軍父母能夠關懷一下小英,能夠給予她安慰,那小英會自殺嗎?
悲劇,原本可以避免。從戀愛,到分手,最終走向自殺。這起悲劇,原本有很多機會可以避免。但是,分手的痛苦,內(nèi)心的脆弱,缺乏理解和關懷,又感覺受到侮辱,種種因素匯聚在一起,促成了一個女孩的自殺。
戀愛中的女生本來就是脆弱的,一名22歲的女大學生,她的心智尚不夠老練,社會閱歷也不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她在感情破裂后自殺。而從新聞中,我們更多的是看出了社會的冷漠,以及人心的刻薄。再強大的內(nèi)心,再正確的愛情觀也抵不住人心冷漠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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